孟老爹沉默安详地躺在水晶冰棺里,好像在发呆,黑亮的眼睛珠子大而圆,冰棺的雾气迷蒙了他的面色,但那双眼睛却像有生气一般,将矮桌上的烛光尽数吸了进去。
孟月按照孟奶奶的指点,将冰棺上的寄魂符撕下来,慢慢把冰棺打开,并把矮桌搬到棺材的中央。
她立在桌前,在香炉里焚了一支味道清幽的香,袅袅烟气如有方向感般将她围住,缠绕出一个圆圈。
孟老爹的魂魄有符咒吊着,索命鬼吏勾不走。
只要将魂魄牵引回肉体里,他就能苏醒。
只是,魂魄是一个很顽皮的存在,他们通常会到处乱跑,或者附在杂七杂八的东西上。
而孟月的主要任务,就是找出魂魄的藏身之处,然后用血咒将他唤出来,再对他讲讲珍惜生命的大道理,让他自己钻回去就行了。
刚才冰棺打开,孟老爹的魂魄趁机跑了出来。密室有结界,他出不去,只能在黑暗中徘徊。
孟月闭上眼睛,用灵识探寻着周围的气息。魂魄极阴极寒,气息沉重,若要感知他的方向,就要从温度着手。
可能孟老爹压抑久了,魂魄出窍后竟然活蹦乱跳,半刻都不停歇。
孟月只觉头顶一阵小阴风呼呼地刮来刮去,可就是抓不到。
她郁闷地挠挠下巴,构想着孟老爹的人生。
首先,他是孟奶奶的亲儿子,为了保证血统纯正不得不娶了亲妹妹,站在基因学的立场上,注定会生出一个傻子。
再加上月儿她娘生一个孩子都差点要了命,第二个估计压根没戏。
夫妻二人只能凭借顽强的意志,一个为女挖心头血,一个又甘愿为女自杀,搁在现代,肯定能上感动中国。
所以,月儿就是孟家的宝贝疙瘩,而孟月就钻在宝贝疙瘩的身体里。
既然孟老爹不老实,她也只能拿出做闺女的魄力,狠狠地撒娇一把,把他腻歪得无处遁形,乖乖钻回身体里活过来。
“爹爹,你抛下我一个人愉快地玩耍,好意思么?要是娘亲知道了,会打爆你的脑壳的。”孟月学着小姑娘软糯的嗓音,开始言语洗脑。
“现如今月儿神智都恢复了,你还死在我面前,这是要永垂不朽么?我记性不好,忘了你咋办?依我看,你还是醒过来吧。”
“月儿都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你看奶奶,被我的美食滋润得红光满面,一下子年轻了五十岁,你舍得一走了之么?快点回来吧,至少要告诉我你喜欢吃什么啊!”
孟月噼里啪啦的一顿言语攻击,空中的游魂渐渐放缓速度,最后落地成形。
原来,孟老爹脸上没有疤痕的时候,是个很帅的大叔,有点斯文,有点腼腆,笑容里都是温暖。
“爹爹!”孟月望着棺材前的鬼影,激动地手舞足蹈。
“好歹让月儿尽孝嘛!死了多可惜?”孟月拿起桌上的匕首,割破指尖,鲜血淌进骨瓷碗,晕开一片猩红。
她端起碗,走到孟老爹的魂魄前,笑着递上去,鼓励道:“喝吧,忘了死过这件事,明天一早,月儿给您熬粥喝!”
孟老爹没有说话,只听话地接过碗,仰头一饮而尽。
孟家人的鲜血,是孟婆汤的原料。
一碗孟婆汤下肚,前世今生都不再重要,什么爱欲痴缠,什么三生三世,不过黄粱之梦,一觉醒来又是一条好汉。
孟月笑眯眯地牵起孟老爹的手,领他到棺材前,指着保存完好的尸身,劝慰着:“回去吧,明天见!”
魂魄瘦成一道白光,嗖地一下钻进了尸身。
孟老爹的眼睛终于闭上了,他的唇角似凝着笑,整张脸都红润了。
孟月舒气一口,扭身道:“奶奶!搞定!”
孟奶奶活了九十二岁,从做掌事神婆开始就一直恪守本分。对待各种法事也尤其上心,学习能力很强,巫力突出。
若不是生了孩子,恐怕依旧是十里八荒让人闻风丧胆的大神婆。
但是,即使她活了再多岁数,也头一次见到像孟月这般没有章法随意又随心的做法。
她没有记忆,本来什么都不会。
一切从头开始,如果按照老传统,对于还魂术的使用,应该是武力大于说服力。
神婆这种清高且目中无人的职业,更要求保持适当的神秘感。可是单从孟月当下的实践操作来看,她并不按照常理出牌。
孟奶奶有些担心,她的创新,会不会毁掉数千年来,神婆在民间百姓群体中的光辉形象。
所以,她拉住孟月的手,语重心长地劝慰道:“月丫头,明日奶奶让你爹教你祝舞,你定要认真学习。”
“可是……”孟月看着她,脸颊上爬起一坨红晕。她结巴着低语:“只是……只是……我……我的……节奏感……不是很好……”
孟月的青春时代,生过一场大病,自此再没有参加过体育活动。什么广播体操,健美操,甚至是军训,都没有参加过。
所以,当她打算找一个健美教练学习修身养性时,愣是把教练给折磨哭了。
最后,教练退了她的学费,抹着鼻涕总结:“小孟啊,你的运动神经还凑合,可这节奏感,真的一点都没有。”
自此,孟月幼小的玻璃心受到了打击,再也不敢轻易跳舞。
当然,孟奶奶口中的祝舞,应该也算舞蹈中的一种。
她笃定地认为,自己将成为神婆历史上唯一一个不会跳大神的。
孟奶奶不知她的心思,也没见识过那个绝望的健美教练。
她不过担心孟月随意的性子,并未把她的话放在心上。所以,出门时那个回眸一笑,都是慈祥有爱的。
但是,孟月却一夜无眠。她在棺材床里翻滚了十几遍,只能在天未亮夜未清的节骨眼上披着黑袍出门压惊。
因着挖野菜那会儿出了命案,她心里有点排斥出门远足。
再加上听寒不知所踪,心里很是没底,一时压抑也只好在孟家的老宅外晃悠晃悠。
幸好,老宅有四面围墙,只要沿着墙根漫步,也不至于迷路。她忧心忡忡地徘徊在墙根底下,一圈又一圈地踱步。
大约踱到第十圈的时候,忽然在北墙外一处树林里听到了叽叽咕咕的谈话声。
声音被压得很低,但是并不遥远。
她借着雾气望了一眼,隐约还能看见一条红彤彤的影子。
很少有男人可以将红色穿得如此出尘,不仅闲在自得还飘然若仙。明明就是高调又显摆的装束,可偏偏看上去又让人舒服。
再配上干净利落的微笑,就犹如谪仙下凡,让人赏心悦目。
孟月来到大唐国,外人见得很少。
可偏偏遇见的男人,都是红袍加身。
一个是被她错杀的冥王之子,一个就是大唐国的大皇子景乐之。
他们都是将红衣服,穿得顶有情调的人。
而今,树后的红衣让孟月觉得眼熟,也就没压抑好奇心,直接迂回过去。
她扒着树干屏气凝神,刚要探头张望,就听到熟悉的嗓音不甚愉快地飘了过来。
“区区一个妇人,你竟让她跑了?当年你爹哭倒在本王门前,若不是看你尚有些姿容,本王又怎会将你收归门下?而今,你屡次办事不力,本王养你何用?”
“请殿下再给属下一次机会……”
“机会本王已经给过,又何止一次?”
“属下……属下……愿用项上人头保证……这次一定万无一失……”
“哼!本王不缺效命之人,那匕首上涂了鸠毒,你自己看着办吧。”
“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