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弟,你说的这个摊子铺的太大了,涉及到几个重要的方面,涉及的部门也很多,各省州县都要动起来,这是个巨大的工程,真需要全面谋划,谨慎行事才行,不过,我是赞成变革的,不变就是走前朝老路,他们的昨天就是我们的明天,这不是我们要的结局。”金大略说。
“这是必然的,我只是针对目前发生的普遍性危害社会的现象,从体制上做一番考虑而已,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随着全国大局安定,人口爆发性增长,商贸活动日益扩大,社会财富不断地积累,必然引起不法之徒的觊觎,违法犯罪活动肯定遍布全国,一旦失控,怨声载道,那就要重蹈它们的覆辙了。”
左腾飞接着说:“不仅仅是治安体制需要变革,满族宗人和爵位也要改革,你们不要不愿意听。前朝溃塌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皇家宗室人员过于庞大,一代代皇帝封的王太多了,王爷太多,分封的土地,房屋,封地的册民数不胜数,就这些吃掉了朝廷财政的一半。这是个无比惨痛的教训,必须引以为戒,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还有内务府,养了多少吃闲饭的?机构重叠,人浮于事,完全可以裁撤七成!像御膳房,武备院,营造司,慎刑司,奉宸院,都虞司,他们的事务完全可以转隶到,兵部,工部,吏部,不必学前朝为皇家成立独立机构。
陛下的排场大没关系,但是浪费了大量的银子,而且内斗纷争不断,还动摇了内廷的稳定,这个陛下可定有体会。我刚上任都察院时,为什么拿内务府开刀?本意也是如此,只是那个时候提变革内务府不合适。”
“朕以为并肩王的计划完全可行,我们入主中原不久,大部分官员和机构都是续用前朝的,可谓百废待兴,百事待革,变革起来相对容易,如果延续下去几年,改起来就非常困难,长痛不如短痛,我们就是要做一个与以往不同的朝代,因循守旧不可。
摄政王,范先生,朕心意已决,立刻召吏部尚书巩阿岱,刑部尚书任浚,兵部尚书阿哈尼堪,内务府总领大臣河洛会来见朕,你们几位就在宫里讨论出来初步方案。
明年春节过后,按照并肩王今天和国立大学奠基仪式上讲的,你们拿出一揽子规划,可以内务府和京城同时变革,然后北直隶试行,总结得失后,再逐步扩展到辽东,山东,山西,山西,河南,四川,青海,明年下半年南直隶,湘南,湖北,浙江等地域。
我们满蒙经过多年的努力,以少胜多,以弱胜强,难道还怕不能实行新政吗?!大胆假设,仔细求证就是了,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陛下高瞻远瞩,胆魄过人,下官赞同!”范文程道。
“本王也一样赞同,谨遵陛下圣谕!段侍卫,按陛下口谕,宣他们几个放下手中一切事务,立刻进宫见皇上。如果他们问起什么,不必回答。”摄政王也不含糊,他倒不是不想改,只是千头万绪都需要他这个摄政者推进实施。
“是!王爷,我立刻去宣圣上口谕。”一等御前带刀侍卫段奇瑞领命开车接人去了。趁着等待几位尚书,几个人休息一下,喝喝茶,抽抽烟,总算歇歇绷紧的神经了。
一刻多钟的时间过去了,几个部的尚书们进了乾清宫,这几个部衙门集中坐落在午门外西侧不远处,所以他们来得很快。
尚书们依次落座,皇帝昌治说道:“各位爱卿都到齐了,急匆匆地召唤各位来为了什么呢?一字并肩王在大学奠基仪式上和今天,讲了不少关于朝廷体制变革的建议,其根本出发点就是让民众吃得饱穿得暖,鼓励民众生育,人丁兴旺,社会安定,真正的能安居乐业。具体思想就是,各省府要成立国立大学,广揽人才,培养各行各业人才;齐心协力增加民众和国库收入。军队要精简,社会治安要改变,各省要安排人口向东北,漠北,西域迁移。大家有什么想法,今天一起议定,不出方案,今天大家都不要回家了,就在朕这里吃在这里睡。”
事情太大,事项太多,又是皇帝亲自发话,几个大臣们一时没有言语,大殿里鸦雀无声。都摸不着头脑,忽然来这么大的事情,谁敢随便发言。
小皇帝福临看一个个沉默不语,“没有先说的?那朕就点名了。刑部尚书任浚,你说说,昨天夜里并肩王在南大街的新商铺,被几个流寇砸烂了,怎么办?并肩王的铺子都被砸了,这还了得?!如果是民众的被砸了,如果到处发生如此恶行,怎么办?”
被皇帝点名了,任浚尚书只能硬着头皮说话了:“回陛下,此事我不知情,刚刚听说。这些歹徒可谓胆大包天,嚣张至极!臣立刻下令侦查追捕,绝不让匪徒逍遥法外!”说了几句场面话,就继续闭口不言了。
“这就完了?继续说嘛。我告诉你,这几个人今天早上已经被抓住了,已经被并肩王派人送到大同了,不需要你们追捕了。他们在杀胡口关杀了三个人,还抢劫了商铺和出关贸易的商人。
这几个人不仅仅是在京城作案,他们流窜了山西,河南,山东和北直隶,杀了不少人,抢了不少的商铺和远程的商人。各地人心惶惶,我们刚刚取得的安宁局面被破坏了!本来我们就是战乱乍平,立足未稳,再起如此内乱,那还了得?你是刑部尚书,你得给朕和全国民众一个长治久安的办法,草草了事,朕不答应,全国民众也不答应。”
任浚听到这里,脑子里转了许多圈子,终于想得差不多了,“陛下,并肩王,摄政王,各位大人,说实在话,在下听到这个消息很震惊,也不稀奇,也感觉很无奈,更是惭愧,愧对皇上和朝廷的信任。我们刑部责无旁贷,有不可推卸之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