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逻辑是攻和受都是魂穿他们自己的分身,原主是他们某一世的存在,类似前世今生。)
初见。
林白九初到梦星时才19岁,说实话他有些忐忑,毕竟他除了长得还算可以之外,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才艺。
不过经纪人说,有一张脸就行了。
有一张好看的脸就能挣钱。
他被安排在一个十人偶像团体,他舞蹈不行,不过他唱歌还行。
经纪人就是在网上看到他唱歌的视频才找到他。
说是可以捧他当大明星,但是那时候他刚上大学,他想先完成学业就婉拒了。
命运弄人,没多久之后他爸就破产了,还欠下巨额债务,他们家能卖的东西都卖了,也不够还债的。
最后他爸承受不住压力自sha了。
他爸没留下一句遗言,留下的只有一大堆天天上门讨债的债主。
他和奶奶搬到破旧的小房子里,那些债主居然还能找到他。
奶奶战战兢兢的,吓得浑身发抖。
他把债主挡在门外,信誓旦旦地承诺,这辈子一定会把钱还上,绝不会赖账。
他把自己的手机号给了他们,直到债务还清时,手机号都不会换。
那个时候他心里也害怕,青涩的脸庞还有一点稚气未脱,可他的语气是坚定的。
那些债主也不知道眼前这小子靠不靠谱,不过他们除了等也没别的办法。
后来林白九想了一夜决定退学,他把奶奶送到乡下后,联系上了当初说能捧他当大明星的经纪人。
当大明星就能挣很多钱......
只有这样,欠下的钱才能还清。
那天深夜,他在排练室练了很久的舞蹈动作。
他没有基础,跳舞时动作很生硬,经常跟不上队友的动作,所以他只能一遍又一遍地练。
结束最后一个音符时,他整个人躺倒在地板上气喘吁吁。
汗流浃背像是刚刚洗过澡一样。
他舔了舔嘴唇,好渴。
两瓶水已经被他喝完了。
他只能走到楼下,一层大厅有一个自动贩卖机。
这么晚了,居然还有人和他一样还没睡。
那个人取完东西后,他走过去。
嗯?矿泉水那里变成了红色,没货了?
其他的都是饮料,经纪人为了控制他们的体重,从来不让他们喝饮料,慢慢的他也习惯了。
况且饮料也不解渴。
他转头看向旁边那个人,那人已经拧开瓶盖仰头喝起来。
咕咚咕咚。
那人的喉结跟着上下滑动。
他不自觉地也跟着咽口水。
那人喝完视线无意地瞟过来,看了看他又看了看售卖机。
突然那人扬起嘴角对着他笑,举着半瓶矿泉水,“不介意的话,分给你半瓶。”
“最近公司行政换人了,我们宿舍里的桶装水两天了都没人送。”
“你有洁癖?”那人又问。
林白九摇了摇头,他没有洁癖,但是......他们并不认识。
“现在这个时间外面的商店都关门了,我也没病,你不嫌弃就凑合凑合。”
那人又把矿泉水往前举了举。
林白九抿了抿唇,伸手接下那半瓶矿泉水。
嘴里挤出两个字,“谢谢。”
林白九默默看着那人上楼离开。
他不认识那个人,可是那人大方自信的样子,让他这几天紧绷的心有了一点释放。
后来在食堂吃饭时,他又碰到了那个人,只不过那个人身边围着三四个人并没有注意到他。
他也没有上前打招呼,向队友打听后才知道那个人叫江岑。
是另一个团体里的队长。
那个人又高又帅,总是一副自信悠然的样子,确实适合当队长。
队友调侃,“当队长是因为他年纪最大,哈哈哈。”
他不喜欢队友这样开玩笑,他义正言辞地反驳,“没有啊,我觉得他在那堆人里长得最帅,一看就是主力担当。”
“哟哟哟,你认识他?你是不是看上他了?”
林白九却突然脸红了,他心虚地站起身,“我不认识,我去盛碗汤。”
“帮我盛一碗。”
“我也要。”
“也帮我盛一碗,谢谢。”
林白九转身去拿盘子,然后盛了六碗汤放到盘子里。
他端着盘子转身的时候没注意,撞到了人,汤从碗里面洒出来,还有一些蹭到那人的衣服上。
看着那身白色运动服,他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
“江岑?”
江岑挑了下眉梢,神情有些诧异,“你知道我名字?”
“呃......刚才听队友说的。”林白九心跳加快,他有些紧张。
江岑微微点头,没太在意,“怎么拿这么多,我帮你送过去。”
“啊?不用,不用。”
“没关系,我就来拿个玉米。”
说完江岑拿起一个盘子,把林白九盘子里的碗分过来三碗。
江岑把汤送到林白九那桌时,几个队友就跟着起哄。
“喔喔喔,谢谢江队长。”
“刚才不是说不认识吗?”
林白九不可控制的脸又红了。
后来林白九深夜练习的时候,又碰到江岑几次。
俩人一来二去熟悉起来,有时候江岑还会和林白九分享新学的舞蹈。
夜里十二点以后的练习室,好像成了俩人的秘密花园。
江岑那个团体比林白九的团体出道早一些,通告也比他们多一些。
有时候江岑在外边演出或者有活动,就会提前给林白九发信息。
“今晚有活动。”
林白九每次看到信息后就知道,今晚江岑不会过来了。
他就回一个笑脸,附赠一句,“加油!”
每次江岑能来的时候,也会发一个信息,“今晚去。”
每天信息的提示音就像是一只报喜鸟,收到江岑能来的消息时,他就像喝了五瓶红牛似的,走路都带劲!
有天,林白九可能低血糖犯了。
他刚练完坐在地上浑身没劲,心开始发慌。
“好想喝可乐......”他从来到梦星后就没再沾过饮料。
江岑坐在他旁边,“那我去买?”
林白九表情有些丧,“可是媚姐不让喝。”
江岑挑了挑眼尾,眼里闪过一丝精光,“我去买瓶最小的,咱俩喝一瓶。”
林白九略带惊喜地看着江岑,嘴里的馋虫立马被勾了出来。
“可以吗?”
江岑像是安慰小孩子似的,摸了摸林白九的头,“你等着。”
可乐瓶盖拧开的一刹那,“呲”的一声,许久未听过的声音,听着就觉得过瘾。
江岑把第一口给了林白九。
可乐喝到嘴里那一刻,凉爽的感觉从口腔一直顺到胃里。
他喝完把可乐递给江岑,江岑仰着脖子喝了两口。
“可能我低血糖犯了,刚才浑身没有力气。”
没想到江岑居然从兜里翻出一块巧克力,“以后自己备着点吃的,本身我们消耗体力就大,你又每日每夜的加练,身体肯定受不了。”
林白九把巧克力放进嘴中,感觉比可乐还要甜。
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分着一瓶可乐。
原来甜的不是可乐,也不是巧克力。
而是那些辛苦难捱的日子,陪你一起熬的那个人......
从那以后,江岑无论穿什么衣服,口袋里总会有一块巧克力。
天气热的时候,他就会换成水果糖。
林白九和江岑愈发的形影不离,队友都发现了他们的不同寻常,私下都默认了他们的关系。
他们并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谁也没向谁表白。
默契就是无声的表白,只要心向彼此,我身边那个人总会是你。
后来没有告白这件事,或许成了林白九最后悔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