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乾历三百六十四年八月十二,镇北王凯旋回府!
去年冬,北边的草原估计年景不好,北边那个叫大金的游牧民族政权又南下打草谷。烧杀抢掠,赤地百里。
林凡的便宜老爹,大乾镇北王奉诏北征,打了三个多月,把这帮子金人又堵在了苍山一顿胖揍,赶回了草原。随即又班师回朝,南下京城面圣,顺便交际交际。
凉州来信李沐坠马受伤,镇北王当场一个晴天霹雳,连江州司马的小女儿都没来得及娶,就急吼吼的赶回来了。
八月十二日天刚刚亮,整个凉州城就热闹起来了。为了迎接凯旋而归的镇北王爷,凉州城上上下下大动员。里里外外都进行着热火朝天的大扫除,清水净街,披红挂绿的。当然,也就是城门口往外一里地,以及凉州城南门到王府的那一条大街。
还有那些个锣啊鼓啊,馒头、蔬菜、果酒啥的也都搬到了马路边。
于此同时,王府上下也打扫的干干净净,所有人也都穿上了新衣,林凡也不能幸免,一大早就在小月和几个丫鬟的服侍下换上了华丽的世子服,很正式,也很繁复,三个人穿,都得大半个时辰,弄的林凡连水都不敢喝,这要是半道急起来了没憋住,那以后在凉州城也就没啥混头了。
不过,都是为了迎接大领导嘛,可以理解。
正好,林凡对这位家喻户晓的镇北王爷,他的便宜老爹,也是充满好奇。
“也不知道这哥们好不好忽悠。”虽然前世林凡是从销售爬上来的,可是想着这两辈子第一次要向这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人物推销自己,林凡心里还是没有底。
“哎!怪只怪当年舍不得花钱,没把陈安之大师的课给学完。”
至于他的便宜老母和那些小娘们,估计是坐马车比较慢,镇北王念子心切等不及,给落在后面了。反正管家交代今天只迎接王爷,没有王妃们。
这么隆重的仪式,当然前前后后都有人安排。还没吃完早饭呢,林凡就在管家等人的簇拥下乘着马车在约定的吉时前一个时辰就到南城门门前等着了。
很显然,排在第一位的就是镇北王这个旧瓶装新酒的便宜好大儿——林凡,然后就是凉州城知州张大海。
张大海的妹妹前年嫁给了镇北王,成了他的第四房王妃,所以张大海也是李沐的舅舅。嗯,自己人。
然后就是王府管家、比较近的亲戚啊、凉州的官员啊、豪绅啊之类的。三三两两,各自交头接耳。管他呢,反正林凡也基本上都不认识。
不大一会,只见远处一支黑压压的大军向着城门方向开进,整齐的马蹄声传来,喧闹的噪音一瞬间就小了七八分。
林凡此时心里也是慌张的一批。
第一,数千骑兵这么大阵仗这TM哪里见识过啊。数千匹奔腾着的高大骏马,还有马上那披着玄黑的甲胄连脸都看不见的士兵,如同洪流一般滚滚向前,碾碎挡在它面前的一切。
上次看见这么多骑兵还是看得电视剧里面的,但是也没这么震撼啊,这要是哪匹马不小心失了前蹄,这刚捡的小命就得say goodbye了?!
其次,毕竟自己的灵魂不是原装货,虽然最近和这个世界融合的还行,但总还是有些犯怵。
万一,要是这个镇北王爷看出林凡这个“盗版芯”,一刀给咱咔嚓了,不是又得say goodbye了嘛,万一呢?
不过,正好相反,镇北王李响远远看见城门口打头第一位的就是自己那个宝贝的不行的长子,差点哭出来了。虽然这小王八蛋以前总是不学无术、嚣张跋扈,但毕竟是自己的独子,而且虽然混蛋了点,但是自己看得也还算严实,倒也没有干过什么天怒人怨的事。
“小王八蛋,没事就好!哎,看来以后要看紧点,只要不丧良心,都随他吧”。
离城门差不多一里地,正好吉时。
一声铜锣响,千人跪地迎。
“恭贺王爷凯旋,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在滚滚声浪中,一支黑甲大军踏着整齐的步伐进城而来。
打头的一匹高大骏马,通体漆黑,马头高昂,四肢健硕,马尾修长。神色高傲,马蹄踢踏,呼气如风。好似那阵前赤兔,又像那踏燕飞马,好不神气!
马背上一个威武将军,剑眉星目,身姿挺拔,目光炯炯,肤色古铜。身披玄甲,头顶红缨,腰挎宝剑。犹如那猛虎下山,又如那蛟龙出海,果真威风!
只看得林凡艳羡不已,差点就口水横流了。“真TM帅,啧啧,这便宜老爹一看战斗力就TM得有100000+。这军队,嘿嘿嘿嘿”。
“吁”城门前,将军马一勒,骏马腿一抬,旋即踏步转了个圈,便挺颈而立。这霸气一放,当时整个场子就静下来了!
镇北王朗声道:“诸位,守边杀敌乃是我镇北王和黑甲军的使命!幸,百姓拥戴、将士舍命,收复苍山,此战大胜!”
“万胜!万胜!万胜!”军士和百姓的呼声一声高过一声,林凡听着镇北王的话,心中似有所悟,不经会心一笑。
“沐儿,你的伤好些了吗?”看见李沐双眼出神,李响的声音都有些颤,万不是这心神受损有啥后遗症,痴傻了吧?
“艹,没苟住,差点漏了马脚。”林凡心中一紧,好在这么些年总监也不是白混的,早就有了好几套预案。
只见李沐“唰”地一声,撩起开裙摆,单膝跪地,双手抱拳行了个军礼朗声道:“孩儿恭贺父王,北征大捷,得胜凯旋!但使凉州飞将在,不教胡马度苍山。孩儿为凉州百姓贺,为大乾贺!”
“哈哈哈,好!来人,为沐儿牵马!”
然后,李沐就骑着小马跟在李响屁股后面嘚嘚的朝着王府走去。
至于后面的大军进城,百姓夹道欢迎,箪食壶浆之类的就不多说了。
溜溜达达大半个时辰才到了王府。然后就是一大堆迎来送往,酒席宴请之类。直到午夜才渐渐散场。
父子二人虽然都急切着希望进一步深入交谈,奈何人在江湖飘,半点不由人。当夜都筋疲力尽地回房,倒头就睡,一夜无话。
第二天天刚亮,因为奉行自己的小命最重要,所以,林凡早早的就起来在自己的小院里操练了起来。
先是绕着小院跑了个十几圈估摸着得有五六公里的样子,然后就耍起了拳脚,扎半个时辰的马步,打半个时辰的拳。
刚收工擦着汗呢,就看到便宜老爹坐在不远处的小亭子里看着他,喝着茶。
“孩儿不知父王驾到,未曾请安,还请父王恕罪。”
“哎,以前你从来不曾这么恭顺有礼。你的病,老王已经和我说过了。看来这失忆之症也算是一件好事。我看你,刚刚的拳法还有些奇特,有什么考究么?”
“谢父王挂念,回父王的话,前段时间请了好些个师傅教授孩儿些许拳脚,刚才的拳名为三十六路小擒拿手,是近身短打的功夫,讲究近身快打、后发制人。孩儿身为镇北王之子,终究还是要参军报国、征战沙场的。”
“嗯,想法不错。听闻沐儿最近博览群书,遍请名师,是有什么想法吗?”
林凡当然是有想法的,但是现在和眼前这个便宜老爹还不熟,肯定不能轻易的暴露自己真实的想法。
略微思考了下,林凡答道:“回禀父王,孩儿想着如果想成为像父王这般统帅三军的大将军,肯定不能是单单只会些拳脚的莽夫,所以孩儿想着多读读书、多学些知识,好取百家之所长,弥年岁之不足。”
“好!你娘要是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也肯定很欣慰。”
随即,这对便宜父子便在这小亭之中一起吃了个早饭,并就许多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谈,达成了诸多共识。
当然啦,林凡同志不忘初心,当然要趁着这个大好的机会从便宜老爹那多捞些资源,毕竟咱林凡同志是一个有着伟大穿越梦想的好同志。
那就是努力的活下去,要是能够永远的活下去,那自然是极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