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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尸体不见了(1 / 1)


“想的可真美!”

“刘玲玲,我要让你在绝望中痛苦的死去!”

“你一定很饿吧?”

“也一定很冷吧?”

“给你看下我每天都吃什么吧,让你眼睛吃饱一点。”

凑到刘玲玲的耳朵,用只有她才能听得见的声音说道。

林琅将手机拿出来,点开视频,让刘玲玲看了个清楚。

手机里,林琅穿着短袖吃着热气腾腾的火锅,刺激的刘玲玲青筋暴起。

“羡慕吧,想要吧。”

“可惜,你这辈子都不可能得到!”

“带着你的不甘心,去死吧!”

林琅是不可能放过她的,所有的一切都因她而起。

“噗叽”

林琅手里的匕首随即插进了刘玲玲的心脏。

刘玲玲睁着不可置信的双眼滑倒在地上。

大仇得报,林琅压抑了很久的心终于得到了解脱。

“林老板,他们都死了”陈磊检查了下两人的呼吸,确认两个人都已经断气。

林琅点点头。

“哎呀!!我的儿子啊!”

一阵呼天抢地的喊叫声在门口响起。

林琅处理完金哲和刘玲玲,就要离开这脏污乱血之地。

乍一听这话,眉头皱了皱。

“儿子啊!你醒醒啊,妈来了”

“是谁?是谁伤了你!”

嚯,原来是金哲找的那个帮手的妈,之前林琅在监控里看到过,知道是雷成家的。

刚才手臂被金哲的砍刀给砍断昏死过去。

这么不大点的小屁孩,学人家入室抢劫!

王强几人一点儿也不同情。

王强和陈磊搀扶李森朝楼上走去,22楼他们是住不了了。

陈在林琅的授意下,郑好美两人搬到了陈磊原先的房子里。

杨华和徐洁帮忙拿物资。

林琅也完全没有搭理她的意思,抬腿直接走人。

“站住,你们谁伤了我儿子?”

女人扑上来死死地抓着林琅的衣服,不让她走。

“是你伤了我儿子!”

林琅对这种人很无语,也不想搭理。

大拇指和食指一捏,只听“咔嚓”一声,女人的手骨折了,这才松开。

“砍伤你儿子的已经死了。”徐洁有些看不下去,才出声相告。

其他人都不理她,相继离开。

女人一看,儿子的一只手没了不说,还昏死过去,急得大哭起来。

“儿子啊,呜呜呜”

一只虚弱的手抓住她

女人被突如其来的手给吓一跳。

女人沉默了几秒钟,跑出去了。

过了不久,三个男人下来,将地上的几具尸体捡走。

“咦,尸体怎么都不见了?”

“也许是其他屋的扔下去了吧”

陈磊和王强两人发现22楼的尸体都不见了。

但是两人觉得也许是其他邻居给扔到楼下去了,便没太在意。

简单收拾了下,王强将破坏的门修理了一下。

郑好美和李森就在22楼住下来了。

对此,郑好美无比的感激。她知道如果林琅不同意,王强他们是不可能来帮他们的。

她心里盘算着怎么感谢这几个人。尤其是林琅。

以前,她自以为是的善良不仅误会了林琅,也引狼入室害苦了自己,甚至她曾经告密,妄图利用别人的手教训林琅。

可现在她知道了自己曾经的可笑和弱智。

还好,一切还来得及。

她该怎么感谢林琅呢?

“有了!”她安抚好李森,敲响了陈磊的房门。

“陈医生,麻烦你陪我去一趟10楼,我想拿点东西”

“是打算送给林琅的!”

怕两人不同意,郑好美补充道。

陈磊听她说要送林琅的东西,便答应了。

王强怕陈磊他们两个下去不安全,毕竟现在形式太恶劣了,于是跟着一起去。

到了10楼,乱七八糟的1004让郑好美一阵唏嘘,自己当初是昏了头了!猪脑子!

走进卧室,郑好美从卧室飘窗下方的暗格里掏出来一个盒子,里面是她爸爸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打开盒子,黑色天鹅绒里面卧着一只金光灿灿的铃铛,铃铛的形状是小编钟的样式,小编钟扁扁的,上面还有几个小孔。

拿在手里沉甸甸的,里面的小舌头轻轻一碰,铃铛就发出非常清越的声音。

“好美,这个东西你一定要放好,是爸爸好不容易花500多万从一个老外手里买回来的。”

“这个品相的,太难得了,你可别弄丢了。”

回想起爸爸说要小心放着,别弄丢了的样子,郑好美觉得这一定是好东西。

虽然现在可能还没有一袋米值钱,但是也算是自己的心意了。

她上了楼将两个人的物资分一些出来。

“森哥,这些我打算送给强哥他们。这些还有这个我去送给林琅。我很快就回来”

郑好美对躺着的李森说道。

郑好美上了32楼,将一袋物资送给王强他们,说了一堆感谢的话。

然后她敲响了林琅的门,深吸一口气,然后说道:

“林琅,我知道你什么都不缺,但是我不能让你白救我们。”

“以前确实是我太傻,你却不计前嫌救了我和森哥”

“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我对你的感激,这个礼物送给你。”

“这个是我爸爸给我的生日礼物,是我目前能拿出来的最贵的东西了,但愿你能喜欢。”

“真的谢谢你!”

说完,将手里的东西放到门口,就跑了。

在末世里受尽折磨的傻白甜郑好美,仿佛一夜之间成长了。

林琅看着手上的东西,不禁莞尔一笑。

这个傻白甜,算是没白救。

虽然林琅不缺这点东西。但是人嘛,被别人真诚的感谢,而不是白眼狼一般认为理所应当,心情当然会很好。

打开郑好美送的盒子,里面竟然是一件古朴的青铜铃铛,金光灿灿,差点晃瞎她的眼。

品相非常好,很少能看到这种完美的青铜器,简直跟刚出炉的一样。

要不是林琅经常逛博物馆,她还看不出来。

一般人以为青铜器就是表面绿了吧唧一层铜锈的就是青铜器。

实际上的青铜器,就跟这个铃铛一样,金黄色或者玫瑰金的颜色。所以,青铜又称为“金”或者“吉金”。

林琅莫名觉得这个小铃铛很可爱,将铃铛挂在了空间里的院门上,进进出出的,清越得声音悠远绵长。

挂好铃铛,就去给那几株药材浇水。

可怜忙活这么久,几株药材才终于有了一大拇指高。

叹了口气,林琅还是继续种水稻。

空间里的黑土地真的很神奇,能种水稻也能种小麦。完全不用担心水的问题,也不用担心任何病虫害问题。

对于懒人林琅来说,真的很舒爽。只要她想,整个空间的黑土地都可以瞬间种上任何植物。

拿出先前没有脱壳的水稻种,意识一闪,所有的水稻种子就自发的落到了地里。

过不了多久,她就可以收获巨量的大米。

这安全感,祖先师父真的给足了。要不是没有囤天地银行的钱,林琅都想给祖先师父烧点纸。

从空间出来,林琅拿出两袋食物和水果放到门口,一袋让陈磊几个分了,另外一小袋让他给郑好美送去。

对于在极端条件下能够保留一丝人性在林琅看来,是极为不易的,傻白甜郑好美属实让林琅刮目相看。

因为她自己都做不到。

死道友不死贫道,是末世生存的准则。

何况还是重生归来的她。现在的她不说举世无敌,一般人也是伤害不到他的。清理清理渣滓,救两个看得顺眼的人也没有什么大不了。

毕竟,一个人活到死,太没意思了。

至于背叛,林琅完全不担心,谁要是背叛她,分分钟抹脖子,不带废话的。

嗯,折磨报复出出气那就另说。

郑好美收到林琅送的东西,受宠若惊。

这是不是说,她抱上大粗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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