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时迟,那时快,怪物挥起它的钢爪,朝文斯抓去,却没想到会被文斯一手夺下。
“怎么?这就是你的极限吗?”
在文斯那看似瘦小的手臂里,蕴藏着无法估计的无穷力量。那力量,连我都说不清楚它的极限。
但唯一能确定的是,以他的身体来看,他还远远没发挥出它的真实实力。
文斯用右手夺下它的左手,然后左手逆时针拧,右手顺时针拧,将怪物双手的筋骨拧碎;再接上一个扫堂腿,将它的双腿踢成粉碎性骨折。
“好啦,该你了,卡里。”
“怎么,没劲了?”“那倒不至于。”
“以你的力量,将它的原子碾碎都行啊。”
“你看啊…我能把大楼打塌…但它嘛…它能从35层高的大楼摔下来而毫发无伤…这说明它肯定不是普通的怪物吧。”
“你到底想说什么?”
“你难道不知道,我使用力量也是有代价的吗?”
这提起了我的兴趣,毕竟我对于他们的经历一无所知,仅仅是粗略的知道他们的称号,除了家庭住址,亲人朋友,出师学历这种小事以外,我连他们与自己的能力的遭遇都完全不懂,还怎样为他们指定以后的训练计划?
我调用我的能力,看到了文斯的过去:
13岁,是一个差不多处在青春期状态的懵懂青年,但文斯不一样,他比其他同龄孩子成熟一些,他明白一些别人所不懂的知识,有一些甚至连他都不明所以。
在这样的思想阶段下,他有了一个特殊的梦想:将世界去污除渍,打造成一个令人神往的幻想乡。他比任何人都明白,弱肉强食是无论在哪里都将渗透到底的规则,但他打算打破这个规则,他想让所有人类,甚至所有生物都一样优秀,每位生物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大家用各自的长处让这个世界变的愈加美好。
但是,这必须要有很强的实力才能办到,所以,他一直走在追寻力量的路上。
而那一天,他在十字路口遇到的那个女孩,缔造了他人生中的转折点。
那个时候,正值九月,文斯在老家的乡村小路上散步。走到一个岔路口时,他感到一阵不安,于是第一时间掏出了他的宝刀,他仔细检查四周,无人,只有风吹过草丛的淅淅沥沥的声音;回头,也一样平静如水;等到他再回过头来时,不禁吓了一跳,
道路的对面,是一个拿着巨大铁勺的女孩。
不安感越发强烈,他已本能的摆好架势。
“你是谁?”
女孩似乎没听到他的疑问,继续往前走去。
直到她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她停了下来,指向他所躲藏的那片草丛,说:“你不必躲躲藏藏了,妖怪最讨厌躲躲藏藏的人类了。”
听完这句话,文斯默默地从草丛里站起来,不仅是为她的眼光而惊讶,更是为她刚刚的话感到震惊。
“你说……妖怪?”
“没错,我是妖怪。现在是白天,我还不饿,你最好快点逃命。”
理智告诉我,我已踩在生与死的地平线上,接下来的任何行动,都将有支配生命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