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2012年6月11日凌晨六点多,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接到一起绑架报警电话。报警人称他的老板张某被人绑架,并要求支付五千万的赎金。通过进一步询问,警方了解到张某是来自内蒙古的商人,经营大米加工厂和旅馆生意。他与几名员工一起前往杭州洽谈合作。
据报案员工回忆,事发当天晚上六点多,张某和员工们在酒店房间里休息时,一个姓胡的朋友突然来访,邀请张某喝一杯。张某和胡某认识十多年,对于胡某的邀请并没有多想。张某让员工留在酒店休息,随后与胡某一起离开。警方调查酒店监控后确认,张某出门后被胡某带来的几个人胁迫,坐上了一辆车。
当晚11点,张某的妻子接到电话,对方声称张某被绑架,要求支付五千万的赎金才能释放他。警方了解完案件经过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并开始分析嫌疑人可能逃跑的路线和轨迹。
就在这个时候,警方又接到了一起报案,报案人声称,他知道张老板被胡某带走了。据报案人说,之前他就听说胡某一直在找老张,因为老张在澳门欠了胡某一笔赌债。
警方通过调查了解到,胡某是温州人,从事非法借贷生意,有过赌博、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等犯罪前科,警方通过监控视频一路追踪涉案车辆,发现胡某及其同伙驾车去往了温州,专案组立即赶赴温州查找胡某和张老板的下落。
而此时,张老板的妻子也频频接到胡某的电话,被允许和家人说上几句话的张老板已经显得极为痛苦,显然是受到了严重的暴力侵害。为了救回丈夫,张先生的妻子四处变卖家产,陆陆续续给胡某汇去了620多万元。
警官已经明确了嫌疑人,可警方在温州却找不到胡某的踪迹。2012年8月10日和16日,专案组分别找到了胡某的妻子和他的一名同伙李某,通过询问侦查员得知,胡某在案发之后不久就跟妻子离了婚,而李某在这起绑架案中参与的并不多,如今更不知道胡某的踪迹。
根胡某一边躲避警方的追捕,一边继续勒索受害人家属的赎金。警方推断出胡某的目的是为了钱财,只要电话还能联系上,受害人张老板至少目前是安全的。
根据胡某过去的活动规律,警方排查出几个可疑的关押地点,但没有取得任何进展。然而,在张先生的妻子四处筹钱期间,勒索电话从八月中旬起就再也没有打来。这种异常现象让专案组更加担心张老板的人身安全。
经过长时间的秘密观察,2012年10月,办案民警发现胡某的情人突然准备出国,而且她之前还有两次前往越南的记录。通过这个线索,专案组调查到,胡某早在2012年9月初就已经偷越国境逃到了越南,并且当月公安部发布了红色通缉令,请求国际协助。
在2013年1月20日,专案组获得一条线索,指出胡某潜逃到了泰国。在公安部的协调部署下,中国驻泰国大使馆警务联络官与泰国警方合作,在泰国对胡某展开协查和抓捕行动。
最终,专案组民警在泰国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逃亡了8个多月的胡某抓获。与此同时,留在国内的专案组成员也成功将胡某在广州、温州、丽水三地的13名涉案同伙全部抓获。
胡某供述,自己只是为了找张老板讨要五千万元的欠款,根本不是以绑架来勒索赎金。胡某说,2012年6月的一天,张老板打电话给他说要到杭州来,于是他才想到以这种方式索要欠款,至于张老板现在的去向,胡某却回答不知道,说是在2012年的八月底,就已经把人放回去了。
然而,这样的数字在警方看来毫无可信度,专案组推测,张老板很可能已经被胡某杀害。面对警方的质疑,胡某却一口咬定自己早已放人,张先生现在人去了哪里他也不知道。但是,胡某的几名同伙却给出了不一样的答案。
据他们供述。2012年9月1号凌晨这天,他们将张老板装进铁笼子里,从水库大桥上扔进了水库里。实施直接犯罪的有三人,他们对张老板下手的地方是位于浙江邻水的滩坑水库。面对胡某和其他几名嫌疑人截然不同的回答,张老板的遗体就成了整个案件的最核心证据。由于距离案发已经有大半年的时间,对于扔下笼子的具体地点,几名嫌疑人的供词也显得很不明确。
滩坑水库又名千峡湖,面积有70多平方公里,是浙江省的第二大人工湖,专案组联系了多家科研单位和水下勘探机构,希望借助专业团队的力量来协助打捞张老板的尸体。2013年4月6日,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系的科研团队接受了这项任务,开始进行打捞工作。打捞团队运用了水下机器人等高科技设备,对北山大桥的南北两侧进行了详细的探索。然而,由于水底地形复杂,第一次打捞工作持续了近两个月,但未能找到任何线索。
随后,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和中船重工第715研究所也加入了打捞团队,并进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打捞。然而,在接下来的五个月里,打捞工作仍然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2014年6月18日,此案迎来第一次开庭。在法庭上,胡某坚称自己没有杀害张老板。几名胡某的同伙也当庭供述,称他们只是将笼子运到北山大桥上,然后释放了张老板。由于无法打捞到张老板的尸体,案件缺乏关键证据,无法对胡某及其同伙定罪。
然而,在2014年12月22日,距离案件审理期限只有三个月的时候,专案组展开了第四次打捞行动。幸运的是,在第四次打捞过程中,打捞团队成功的打捞上来了一具装在铁笼里的遗体,经过DNA检测证实湖底的遗体确实是受害人张老板。
有了这个关健证据,胡某再也无法狡辩,只能交代作案经过。2010年,张老板为生意资金周转。前后向他借了2650多万元,事后又替朋友向他借过两个亿的筹码。胡某放高利贷的钱也是借来的,上亿元的资金无法回笼,他也将面临债主的追债。
于是,他想通过杀害张老板来震慑这些债主,让他们不要再来逼债。历时近三年,这起铁笼沉浮案终于有了结论。
2015年3月1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胡某等九名被告人涉故意杀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胡方全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崇轩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金朝国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至此全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