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发生在2011年6月19日12:15,地点是陕西省咸阳市的渭城分局。当时渭城分局接到一通报警电话,称有人自称杀了人,案发地点位于该分局辖区内一家宾馆的316房间。
为了保持高度警惕,刑侦民警立即赶到了报警电话所述的宾馆房间外。在刑侦民警荷枪实弹的包围下,一名男子打开了房门,民警迅速控制住了他。经审讯得知,该男子名叫陈某,之前就是他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将陈某带离现场后,对316房间进行了现场勘查。就在技术人员进入房间的瞬间,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与此同时,他们看到了一名女性趴在房间地板上,她的手脚被毛巾捆绑,嘴巴也被胶带封住。现场勘查显示,被害女子大约25岁左右,她的脖颈、胸口和背部都有多处刀伤。法医检验结果表明,被害女子的颈部被刺穿,导致大量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刑侦技术人员还发现了一把尖刀和一卷胶带。经过比对,这卷胶带和被害女子的封口胶带完全吻合。根据宾馆前台的入住资料,侦查员很快发现316房间的客人正是报案人陈某。
监控录像显示,报案人陈某6月17日独自入住316房间。之后两天里陈某都是独自出入宾馆,但是就在案发前的一小时,被害女孩敲开了陈某入住的316房间,之后一直没有出来。从女孩进入房间一直到警方赶到案发现场,这期间没有其他人进出过。
据犯罪嫌疑人陈某交代,死者是他相恋了两年的女友黄某。陈某,现年26岁,贵州省大方县人。2009年6月的一天,正在贵阳一家酒店打工的陈某通过网络认识了黄某,对方称自己是湖南省会同县人,目前在陕西省咸阳市经营着一家服装店。
同在异乡打工的经历让陈某与这个素未谋面的女孩聊的极为投机。就在这次网络聊天结束的时候,两人互相留下了手机号码。让陈某意外的是,就在这次网络聊天的第二天下午,他刚刚下班就接到了黄某打来的电话。
陈某感到非常高兴,因为这是他第一次有女孩给自己打电话,他并没有怀疑女孩是否别有用心,而是与对方愉快地聊天。随着一段时间的电话交往,陈某深深地爱上了远在陕西咸阳的黄某。陈某年仅24岁,虽然只有初中学历,但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他已经成为贵阳市一家四星级酒店的主管。
为了能够与黄某长相厮守,2009年9月,陈某毅然辞去了待遇优厚的工作,从贵阳踏上了去往咸阳的列车。见面后,陈某越发喜欢年轻漂亮、性格开朗的黄某,这也坚定了他留下来与黄某在咸阳共同奋斗的决心。
黄某告诉陈某,做服装生意太辛苦且赚钱少,她已经开始从事更赚钱的化妆品生意。为了让陈某相信,黄某带他去了自己所在的公司,并介绍了许多来自各地的年轻人。这些人热情地接待陈某,并邀请他参加他们的培训课程。
在所谓的培训课堂上,黄某的公司一直强调从事的是一种化妆品的直销生意,保证每个参与者可以在短期内获得巨大财富,并且还有一个响亮的口号,今天睡地板,明天入百万。
按照培训的要求,陈某如果投入2900元钱,就能在一年后获得290万元的现金。尽管培训课堂上将这份工作讲的天花乱坠,但是曾经做过销售工作的陈某并没有相信。陈某已经意识到自己被黄某带入到了传销组织。
陈某虽然感到危险,但周围同事的友爱和女友的关怀让陈某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他知道这种所谓的化妆品直销并不可信,却又难以割舍下对黄某的依恋,陈某心里想着,只要自己保持清醒,不被洗脑,就不会陷入其中。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每天培训课上看着周围年轻人的热情,渐渐的消除了陈某对传销的戒备心理。按照组织的说法,这是一种很赚钱的化妆品。
为了获得进入传销组织的资格,陈某以在咸阳做生意的名义,向远在贵州的父母借了5000元钱,并用其中的2900元购买了一份他根本没有看到的产品。加入了黄某所在的公司后,陈某得到了黄某更为体贴的照顾。
根据传销组织的规定,陈某想要获得利润就必须尽快发展下线,因此他将家乡的亲人和朋友作为重要目标。
听说陈某在咸阳的生意做得不错,陈某的父亲和哥哥都深信不疑。于是在2010年3月,陈某的哥哥辞掉了原本收入稳定的工作,来到了咸阳,想与弟弟一起经营生意。
面对从千里之外赶来的哥哥,陈某内心纠结,最终还是将哥哥带到了传销的窝点。由于对弟弟的信任,以及连续几天的洗脑课程,陈某的哥哥很快花了5800元购买两套产品,加入了公司成为陈某的第一个下线。
一个月后,陈某的哥哥为了发展更多的下线,联系了远在老家的亲人。陈某的姐姐和嫂子听说两兄弟在咸阳的生意蒸蒸日上,都羡慕地表示要到咸阳来寻找发展的机会。
与老实本分的哥哥不同的是,陈某的姐姐和嫂子到达咸阳后的第一天就感觉到了事情的蹊跷。无论陈某怎样劝说,他的姐姐和嫂子都不愿意参加传销,而陈某的欺骗更让他们伤透了心,他们还是劝陈某兄弟俩与他们一起离开咸阳。
而此时的陈某却难以割舍下对黄某的感情,他只好送走了三位被他欺骗过的亲人,继续留在黄某身边从事传销活动。陈某加入传销组织已经七个多月了,除了获取到自己的哥哥加入组织时那天微不足道的提成外,陈某没有赚到一分钱,而他自己的存款也已经花的所剩无几,他开始对组织提到的赚钱理念产生怀疑。
他多次劝说黄某与他一起离开咸阳,但都遭遇到了拒绝。在与黄某一次次的沟通失败后,陈某才翻然醒,他决定离开传销组织。
陈某离开了咸阳后,在广东东莞的一家企业找到了一份工作,开始了他的新生活。但陈某却还对黄某念念不忘。他计划着在不久的将来,靠自己打工积攒的钱,将身陷传销陷阱的黄某从咸阳接到东莞,回到自己身边。
然而,在每一次通话中,听到陈某说出这些想法,黄某的反应都很平淡,渐渐的,两人的联系越来越少,陈某也明白了黄某对这段感情并不放在心上。
在2011年五月初,已经和黄某断了联系的陈某突然患上了面部神经炎。经过医生几天的治疗,陈某的病情有所缓解。然而,在治疗进行到关键阶段时,他已经没有能力支付最后的治疗费用。医生告诉陈某,如果此时中断治疗,他可能会面部瘫痪。
由于已经身无分文,陈某不得不拨通家里的电话。这是陈某脱离传销组织一年来第一次给家人打电话。他曾试图通过打工挣钱来弥补亲人因参与传销而遭受的损失,但意外发生的病情让他陷入困境无法自救。
然而,这次联系让陈某没想到的是,他已经彻底失去了亲人对他的信任。他的家人并不相信他真的生病了,仍然怀疑他仍在从事传销活动,认为这次只是变换手法骗取钱财。亲情的冷漠深深刺激了他的内心。
回想起这一年多的经历,陈某认为他今天面临众叛亲离的局面,是因为参与传销,更是因为将自己拉入传销陷阱的女友黄某。于是,陈某决定必须给黄某好好上一课。
经过一番精心策划,2011年6月17日,陈某回到了咸阳市。第二天,他在传销窝点找到了黄某,并告诉对方自己在外打工赚了一笔钱,想回来继续从事传销活动。
六月19日中午,黄某应约来到了陈某入住宾馆的316。黄某进入房间后,在陈某哄骗下,心甘情愿的让陈某绑住自己的手脚。
绑上之后,陈某说出了心中对黄某的怨恨,又想到自己如今的处境,陈某愈发愤怒,拿出了自己事先准备好的匕首。朝黄某的颈部和身上连捅十几刀,等到黄某彻底没了呼吸后,陈某平静的拨打了报警电话,静静的等待着民警的到来。
根据犯罪嫌疑人陈某的供述,渭城警方捣毁了咸阳市内的多家传销窝点。据查证,有多名传销人员都是被被害人黄某以美色诱骗过来的。
至此全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