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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陕西继母杀儿案(1 / 1)


2012年7月12日的深夜,陕西运城市天色已晚。然而,八岁的小强却没有回家,使得他的奶奶范老太心急如焚。她赶紧去询问媳妇朱某,也就是本案的杀人凶手。

实际上,在此时,小强的尸体已经被朱某锁在小强爸爸卧室里的柜子里。为了争取分尸和抛尸的时间,朱某谎称自己也不知道小强的去向,同时假装与丈夫一起寻找小强两天。

在范龙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一直与自己的独生儿子小强的尸体待在卧室里,度过了两个痛苦的日夜。直到第三天夜晚,尸体开始散发出恶臭。朱某担心丈夫会发现,便趁家里没有人的时候,用斧头剁掉了小强的头颅和四肢,并将它们丢弃到野外。接着,她将小强的躯干放进洗衣机中搅拌,然后将其翻到平房楼顶上。她以为通过使用洗衣机清洗并经过七月里的阳光暴晒,尸体很快就会变得像腊肉一样,不再有臭味。

然而,经过阳光的暴晒,尸体开始腐烂,并滋生出蛆虫,臭味也变得越来越刺鼻。某天,夫妻二人又出去寻找小强,而此时只有樊老太一个人留在家里。随着臭味的引导,她来到了楼顶。眼前的景象让她吓得昏死过去。小强只剩下一个躯干,头颅和四肢都被残忍地移除,这一幕恐怕将永远留存在老人的记忆中,无法抹去,范老太恢复神志后,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侦查员也迅速赶到了现场。

面对这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案件,甚至让办案几十年的老民警都无法直视。当侦查员困惑不解时,樊老太坚定地指认了儿媳妇朱某是凶手。随后,在面对侦查员的质询下,朱某也承认了自己犯罪的事实。

原来,朱某和小强的父亲范龙飞都是再婚而来,小强并非朱某的亲生儿子。在日常生活中,朱某作为继母对小强心存偏见,根本容不下他,无论小强做什么事情,都被朱某视为错误。小强经常遭受家庭暴力,并且在朱某眼中,小强是多余的存在。然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很少有人能想象到朱某竟然会如此残忍地将一个八岁的孩子杀害。

案发当天,发生了一件让朱某无法忍受的事情。朱某买了一盘鸡爪,本打算让自己的亲生女儿享用,然而小强却偷偷吃掉了全部。这件小事成为了引爆点,让朱某的愤怒和恶意达到了顶点,最终导致了这起可怕的杀人案。

朱某因为家里的冰柜被翻乱,加上对小强本就不满的情绪,愤怒冲昏了头脑,对八岁的小强进行了殴打。小强从小缺少母爱,性格倔强,这更加激起了朱某的愤怒。朱某拿起斧头乱砍小强,鲜血瞬间将地面染红。小强极度恐惧,哭着向妈妈求助,但朱某已经失去了人性,像野兽一样继续用斧头砍击小强的头部,直到小强停止呼吸。

为了掩盖罪行,朱某赶紧清理了现场,并将小强的尸体藏在她和丈夫的卧室衣柜里。随后,她将分割的尸体抛弃。然而,最终还是被公安机关逮捕。

据了解,在朱某和小强的父亲范龙飞重组家庭后,范龙飞辛苦工作,努力挣钱,并对朱某的女儿视如己出,甚至比对小强更好。然而,这些真心并没有换来朱某的真心,令范龙飞备受伤害。在庭审现场,朱某哭诉并向樊龙飞祈求。

朱某在庭审中表达了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悔过之情,并对丈夫感到深深的愧疚和内疚。她承认自己犯下了无法原谅的错误,给丈夫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打击。她请求丈夫能原谅她,同时她也希望法官们能在她坦白和悔过的态度下给予她一次机会。

然而,杀人分尸是一个极其严重的罪行,社会和法律都无法容忍。当法官询问小强的父亲是否有关于民事赔偿的要求时,他心中只浮现出儿子小强那张天真无邪的脸庞,他别无选择。据描述,他要求判处朱某死刑,并立即执行。此外,村里的族人们也联名上书法院,请求同样判处朱某死刑。

朱某在2013年4月12日一审被判处死刑。然而,朱某对判决结果不满,并提出上诉。然而,上诉未获成功,最终在2013年8月,朱某被执行死刑。

这起案件也反映了人性的黑暗面,展示了凶手的冷血和狡诈。这让人不禁思考社会中隐藏的那些罪恶和谎言,以及人们为了私欲可以做出的可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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