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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劳荣枝“虐杀梁晓春刘素清”(1 / 1)


劳荣枝,机智、冷血、残忍和冷静的极致女罪犯

这篇文章我们讲述关于‘女恶魔’劳荣枝的第二起案件,1997年10月,劳荣枝和法子英逃离到了浙江温州,并对梁某春和刘素清两名女性实施了抢劫暴力杀害行为,导致两人死亡。

劳荣枝和法子英继续采用之前的作案模式,并且劳荣枝在温州市新瓯饭店居住。劳荣枝在案发期间的职业是浦发KTV的陪侍小姐。由于住在饭店的开销较大,劳荣枝赚的钱并不多,她利用这个工作身份接近潜在的作案目标,并与法子英共同制定作案计划。劳荣枝主要负责勾引目标并搜集相关情报,以方便实施抢劫和绑架行动。

劳荣枝每天向法子英报告自己的工作情况,目的是为了物色适合绑架的对象。他们还事先商量好,一旦得手后如需分开,就在公路的某个路口会面。

当时,梁晓春和劳荣枝都是浦发KTV的陪侍小姐。梁晓春提到自己有一套要转租的房子,劳荣枝随后与她一起去看了看房子,并对它很满意。在商谈转租房屋的过程中,劳荣枝发现梁晓春有钱,于是产生了抢劫的念头。

1997年10月10日上午,法子英在社区的一家商店购买了一把刀,并将其磨利后,以租房的名义与劳荣枝一起来到梁晓春在温州市中侨大楼6幢403室的住处。

进入房间后,法子英拿着刀威胁梁晓春不要动,并逼迫她躺在卧室的席梦思床垫上。劳荣枝在梁晓春的家里找到电线、皮带、腰带、绳子、充电线等物品,将梁晓春的手脚捆绑起来,并威胁她交出钱财。

据劳荣枝于2020年1月22日供述,“我记得是我绑的,我先把她的双脚绑起来了,随后又把她的双手手腕绑起来了,我记得双手是放在身前绑的,绑好后,我和法子英就逼问这位坐台小姐,问她家里有没有值钱的东西,我们没有从坐台小姐身上抢到多少东西。”

劳荣枝和法子英从梁晓春那里抢走了一块价值一万多元的手表、一部手机,并在床头柜里找到了几千元现金。然而,他们觉得这笔钱有点少,感到不甘心,因此他们逼迫梁晓春打电话骗来另一个有钱人,计划再次实施抢劫。由于梁晓春肚子里长了肿瘤,曾经疼过,她以肚子疼为借口,请领班刘素清过来帮忙,刘素清是浦发KTV的领班,俗称“妈妈桑”,外号莎莎。

期间,另一名在KTV上班的坐台小姐卢某接到刘素清的电话,说梁晓春肚子痛,让一位名叫阿丹的小姐过去看看情况,她稍后会过去。由于卢某和阿丹住在中侨大楼7栋601室,所以卢某说,那我先去看看,随后穿着睡衣过去了。

劳荣枝打开门,问:“你就穿着睡衣就过来了?”法子英则持刀隐藏在房内,梁晓春躺在床上,全身被捆绑,并盖着被子和床罩,只露出头部。当她发现不是领班刘素清时,便让卢某离开了。

最后刘素清还是没逃过这一劫到达了梁晓春的住处。劳荣枝和法子英采用同样的手段,法子英持刀威胁并让劳荣枝使用电线、绳子等物品将刘素清的手脚捆绑起来。刘素清表示自己只有几千元现金和一张2.5万元的银行存折,她住在隔壁,家里还有美元等财物。

随后,二人逼迫刘素清交出银行存折及密码。之后,法子英留在现场,而劳荣枝则携带抢得的一部手机和刘素清的存折去了温州市汇源城市信用社环球储蓄所,取出了人民币25750元。

在银行取款时,银行柜员问劳荣枝为什么不是本人来取款,劳荣枝保持镇定地回答“本人有事”,并在提款单上淡定地写下了被害人的名字。

劳荣枝在取款后打电话通知法子英钱已经取到。然后她前往新欧饭店,整理行李后逃离,并与法子英在约定的地点会合。

而法子英在接到电话后,使用电线、皮带等物品将22岁的梁晓春和29岁的刘素清勒死。

法子英和劳荣枝随身携带地图,在公路上拦截大巴逃走。抢劫得到的手表被在广州卖掉,手机则在两人会合后逃往外地后被砸坏并扔进河里。

由于当时侦查技术有限并且案件线索不多,就失去了侦破的最佳时机,此案就成为了当时一起严重并且没有结案的悬案了。

这就是1997年劳荣枝第二起案件的全过程,劳荣枝和法子英在这起案件中使用了暴力手段,并对受害者造成了致命伤害。他们没有顾及受害者的生命和安全,只为了获取财物而采取了残忍的行动。

这种冷酷和无情的行为展示了劳荣枝的犯罪心态,她对金钱的追求超过了对他人生命和权益的尊重。这种行为不仅对受害者本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也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产生了严重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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