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辈子江歌瑶如果不是被下了降头,拖着江父三人,护住自己是没有问题的。
虽然不能保证大吃大喝,但温饱是没有问题的,总不至于落到被丧尸围攻死无葬身之地。
这辈子只要离他们远远的,想在这混乱的末世里保全自己,不是什么难事。
没了金手指她就不折腾了,让他们狗咬狗吧。
一想到他们互撕的画面,她就开心的不行。
没有自己在前面为他们扛下前期生存压力,他们在这吃人的乱世里摸爬滚打,下场如何自然不言而喻,江歌瑶想到这简直想放声大笑。
还有将近一年半的时间。
此时的江歌瑶完全不想和江父三人纠缠了,她没了最大的金手指,还是保命要紧。
离白梦绮远一些,那些奇怪的东西也找不上自己。
末世里的丧尸并不是最可怕的,只要不是像江歌瑶上辈子被丧尸潮围住,丧尸其实并不难对付。
它们没有思考能力,只有单纯对血液的渴望。
它们的行动能力也并没有像是里写的那样夸张,虽然也有一些进化的能力,但它们没有思考能力也没有繁殖能力。
所以只要江歌瑶找到一处拥有足够高大坚固的堡垒和足够的资源,保障自己的生存问题是没有问题的。
在末世里自己一个女人,没有足够安全的住所,是绝对不行的。
江歌瑶心想她要不干脆去买一个岛,只要在岛上建好足够坚固的防御,买好足够她生活的物资就能苟一辈子。
要知道她可是有百亿身家的人,末世就要来了,公司要也没有用,干脆卖掉算了,她还能得到一大笔钱。
反正不能留着便宜江父和白梦绮三人。
江歌瑶这会确定了自己接下来的末世生活,那就是卖掉自己的所有家产,找地苟着,不做出头鸟,也不给白梦绮送家产和金手指。
想到金手指,江歌瑶就又气得慌。
末世里城市是最危险的地方,她的当务之急,就是找到一个足够安全可靠的居所。末世一来,庞大的人口会有六分之一会变成丧尸。
再加上大量的人类被第一批丧尸撕咬变成丧尸,面对如此大量的人员缺乏,城市的生活循环系统必定会遭到破坏,远不如偏远地方安全。
但这又不得不考虑洪水问题,地势太矮的地方,会被铺天盖地的洪水淹没。
还有地震问题,如果不够坚固,地震很有可能就塌了。
想要找一个符合自己想法的地方,去建设自己的末世堡垒,还有一个问题十分的麻烦,那就是钱。
囤积大量的物资的前提是有足够的资金,没钱咋囤货,那不是闹吗。
江歌瑶真的很有钱,多的是江父不知道的钱。
上辈子那么多好东西,都便宜了白梦绮和其他人。
她自己一点都没用到,每天还饿的半死,江歌瑶想到这就想吐血。
江歌瑶是个富N代,但是家族企业在自己的外公和母亲去世之后,就被江父接管了。
虽然江母在弥留之际立了遗嘱,将股权和财产分给了她。
江母死时江歌瑶那时候的年纪并不大,所以公司还是江父掌管。
为了取信于人,让公司的老人听信自己,也为了更好地掌管江家的公司。
江父除了接管江歌瑶手里的公司,其他的财产都没有动。
但他不知道的是,公司虽然很值钱,但是江家最值钱的不是公司,而是大批的地和古玩字画。
所以只掌控江家企业的江父,也就掌握了江家一小部分的财产。
江歌瑶大部分的钱都是固定的房产和珠宝,现金被专业的经理人拿去投资,她手里的现金是不多的。
但是她有很多黄金,这些黄金是江爷爷将一些企业卖了后买的。
它们都被存在某行,所以实际上江歌瑶真的很有钱,她不止拿公司的那一点分红。
但这些钱 不换成物资在末世就是废纸。
末世里兵荒马乱的为了一口吃的,饿到极致的人,没有什么是做不出来的。
江歌瑶不止一次看到突破底线的事,但当时的她实在是无力阻止也不想惹祸上身。
一口吃的,有时候可能就是一条命啊。
末世里圣母可要不得,一不小心自己小命也玩完。
末世里先死的往往都是善良的人。
当初江歌瑶从滨江市的市区一路突破到城市的外围,可谓是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
其实在一开始的时候江歌瑶就意识到了不对,她想要冲出去。
她也是看过科幻的,城市才是最危险的地方,如果有时间一定要抓紧时间跑。
但是江父和白梦绮母女三人死活不同意,那个时候世道还没有后来那么乱,家里有吃的。
而且因为是住在独栋别墅的原因,附近的别墅群人并不多,丧尸也不多。
江父他们并没有居住在人口最密集的市中心。
再加上滨江市旁边就是一个很大的军事基地,所以江父觉得与其乱跑,还不如等待救援。
因此一家人除了江歌瑶,他们三个人都认为待在家里是最好的。
被下了降头的江歌瑶没有遵从自己的想法,从别墅区逃离出去。
但直到他们在别墅区坚持了半个多月也没有等来救援,别墅里储存的食物本来就不多,四个人半个月的消耗也不少。
前世江歌瑶并没有经历过乱世,虽然白梦绮想抢了自己的未婚夫,但是她本身就不是特别喜欢张逸,自然也就不在意。
并没有到和白梦绮母女撕破脸面,闹到不死不休的地步。
所以末世之初,她还能和江父三人在一起。
等到将他们带到安全的地方后,张逸和白梦绮重逢了,后来靠着空间在基地里一步步往上爬。
但这辈子白梦绮和张逸就没那么好运了,金手指没了不说,也没有大冤种在中间当垫脚石。
狗男女想光明正大的在一起,再顺利上位,那必是不可能的了。
白梦绮喜欢张逸,那就给她好了,那种渣男她才不惜得要。
他们两个人最好给她锁死,别再祸害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