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睡梦中的许安突然惊醒,他习惯性的伸手摸了摸枕头旁的手机。
然后却摸了一个空。
顷刻间反应了过来。
支棱的一下,坐了起来。
自己没回去吧?
他透过清晨的微光,看了看四周,还好和昨晚睡时没有什么变化,这才放心下来,准备倒头继续睡。
可突然想起,自己不是说要早起锻炼吗?
于是,许安轻手轻脚的起了床,穿上衣服,悄咪咪的打开了宿舍大门。
外面有些微光,但是不能确定究竟是什么时间。
不过他也看见有高年级的学生在操场跑步的踪迹了。
这才放松下来,这要是搞到凌晨三四点起来跑步,怕不是被人,认为是傻子吧。
看来,自己得去买一块那种儿童电子表,提醒自己时间。
来到操场,许安就开始小跑起来。
跑了一会儿,他又跑去乒乓球台那里压压腿,做做拉伸运动。
零星的有几个高年级的学生跑过,也好奇的打量了一下他,随后继续奔跑。
随着时间流逝。
很快,天色也逐渐亮了起来,伴随着起床铃声响起。
宿舍楼很快就亮起了灯。
而许安也抓紧时间回去刷牙洗脸,去食堂吃饭。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作为班长,许安很忙的。
第一他要第一个到教室开门。
没错,晚上的教室都会锁门的,而且钥匙也只有两把,一把在他的手里,还有一把在学习委员周竹悦的手里。
当他还以为自己是第一个到教室的人时,来到三楼,却发现教室的灯已经亮起。
周竹悦比他还要早。
“早啊!周竹悦。”
周竹悦是一个留着短发的中性女孩,上一世对方的学习一直名列前茅,他一直以为对方天赋聪慧呢?却没想到,开学第二天,就如此努力了。
“早!班长。”
很明显,周竹悦忘记了许安的名字。
许安也没在意,来到自己的座位坐了下来,将昨天马德华给自己的课程表拿了出来。
随即在黑板上,写下了今日的课程安排,还有值日生。
当然值日生,是按照座位来排的。
而至于打扫教室的卫生问题,昨天马德华就安排好了,每排八人,每日一换。
周竹悦看着许安在黑板写字,自己默默的拿出了书本预习起来。
她是家里的老大,还有一个弟弟。
父亲在她开学时就告诉过她。
成绩不好,就不用读了,浪费钱,女孩子要那么高的文化做什么?
所以她必须努力,而且还要比所有人都努力,这样才不会被退学,这样才不会离开自己喜欢的学校。
就在许安写字的时候,教室里也陆陆续续来了不少学生,看的出来,这个时候来的,都是爱学习的好孩子。
这其中还包括,在后来混成了自己铁哥们儿的肖林,虽然听起来像个女生的名字,可对方还是很爷们儿的。
他们两人在高中时,可没少干一些不耿直的事情。
比如半夜翻墙出去上网。
比如冒充学生会,在校园小树林,棒打鸳鸯,····
不过现在他俩都不熟,而且对方现在和他一样都是小个子,就是不知道后来吃了什么,一下子蹭到了一米七七。
“早上好,肖林!”
听见许安的声音,肖林有些激动,班长居然这么快就认识自己了,早知道自己那一票就投班长的了。
“早上好!班长!”
得了,又是一个忘记自己名字的。
算了,时间还长,慢慢来吧。
很快,三五一群的同学都来到了教室,而早自习铃声也很快响起。
这本是早读时间,可第一,他们并没有讲课,第二也没有老师来主持,所以大家都安安静静的看着书,当然也有几个调皮的在小声说话,不过在马德军来了后,就悄悄的闭上了嘴。
“书都拿到了,那我们今天早读就读第一课的课文吧!来把书翻到第一课。”
马德军没带课本,很无耻的将许安的课本拿走了。
而一旁的罗连音挪动了一下凳子,将自己的书本放在了课中的中央,给许安看。
“散步!起!”马德军起了一个头。
同学们开始朗读起来。
“散步,莫怀戚。”
“我们在田野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
读着读着,许安的声音小了下来,语气也有些哽咽。
并不是马德军将书本换给了他。
而是他想起了自己的母亲。
上一世,父亲为了他的学费,外出打工,为了争快钱,去了黑煤窑,却不想遇到事故,等他回来时,却是一盒骨灰。
母亲含辛茹苦将他养大,却在他刚刚大学毕业的时候,突发脑溢血去世,那个时候的他,孤独而又无助。
曾一度想到了死亡。
却不想,被一只猫给救赎了。
所以说起来,在他二十岁时,就是一个孤儿。
重活一次,许安不想再发生这样的事情。
既然决定改变英语老师的命运,那么自己父母的他也一定要改。
曾经自己无比自责,多希望时间能够重来,每次做梦,都只能偷偷的掉眼泪,现在却成了现实。
那么无论有多少困难,自己都必须去做。
早读过后,就是正课了。
第一节课,刚好就是英语课。
黄书语又换了一套衣服,一套浅黄色的连衣裙,搭配着有蝴蝶结的小皮鞋,欢快的来到了教室。
“good m!”
对于这群孩子来说,都是一次接触英语,所以根本不知道黄书语说的什么?一个个愣愣的望着。
黄书语浅浅一笑。
将英语课本放在了讲桌上。
昨晚,她可是想了无数种,怎么开始讲课,最后才定下这个开局的。
“同学们,早上好啊!”
这时值日生才反应过来,赶紧喊了起立。
“老师好!”
黄书语有些尴尬,自己也没想到,居然是以这样的开局。
“同学们好,请坐!”
许安有些想笑,不过忍住了,说起来黄书语也是第一次教学生,也不是很懂,慢慢摸索吧。
虽然开局不怎么顺利,不过凭借着她可爱而又美丽的外表,很快就征服了大家。
英语这种东西,其实说起来对于普通人根本没用。
前世自己毕业那么多年,还过了四级,到最后还不是丢进了垃圾桶。
而且每个地方说英语,有自己的口音,要是真到了练习口语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对方说的是什么鸟语,怎么自己一句也听不懂。
黄书语教的很认真,她读一个单词,就让大家跟着读,当然,有同学怕忘记,直接用汉字来表音。
就比如自己这个同桌。
她就在那个课本小人头上的方框边,下来了几个字。
古德,毛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