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大学是一座校风很好的学校,极少出现打架斗殴,互相辱骂之类的事情。处处都显示出一片祥和,欣欣向荣的样子。
就连食堂吃饭,学生们都很有秩序的排着队。
所以,深南大学是东南五省公认校风最好的学校。
不过……
好吧,没有“不过”,深南大学就是校风最好的学校。
也就是因为在这样的学校中上学,所以程睿的性格虽然比较内向,但并没有受到同学们的欺负或排挤。
只不过,从入学第一个学期开始,大家都知道,程睿从来不参加任何班级活动活动。所以就算班上策划筹备什么活动,最多也就是循例喊他一声,从来就没真的指望他会来。
而且程睿上课又喜欢坐最后一排。所以久而久之,班上很多人,都忽略了他的存在,甚至还有同学叫不出程睿的名字。
但是今天,这种情况忽然就改变了。
这个改变,是从一声称呼开始的……睿睿!
在同学们都占好座位,准备上文史课的时候,一个穿着白裙子的美少女,忽然就冲到了教室门口,大喊一声“睿睿!”
当然是美少女,美到让人窒息的少女,青春靓丽,唇红齿白,秀发如云,身材窈窕,小腰盈盈一握。笑容更是灿烂,微笑之间,仿佛满山的鲜花都开了。
青春,清纯。
声音也很好听,犹如黄莺初啼,让人如沐春风。
“睿睿!”
美少女一声呼唤,所有人都顺着她的视线方向看去,然后就看到了坐在最后一排的程睿。
程睿应也不是,不应也不是,一脸尴尬中,美少女却已经走到了程睿面前,还是一脸的微笑:“你以为你不来接信,不接电话,我就找不到你?我说过,无论你去读哪一所大学,我都能考上。”
美少女名叫周梦蝶,庄周梦蝶的梦蝶,是程睿的高中校友,比程睿低了一届。所以程睿大二开学,周梦蝶才上大一。
全班同学都十分给面子,很安静,所有人都没发出声音,只不过都竖起了耳朵,心中燃起了熊熊的八卦之火。
没有人想到,其貌不扬,毫无存在感的程睿,居然跟一个这么漂亮的女生有交集,这女生至少也是校花级别的。
说起校花,深南大学公认的第一校花袁清怡,也在这个班,此刻也是一脸不可置信的样子,看着这个闯入班级的白裙少女。
更有同学马上就在心中把袁清怡跟周梦蝶暗暗做了个比较,然后就发现,袁清怡的校花位置,有可能要让出来了。
男生们,已经蠢蠢欲动,当然,深南大学校风确实不错,还没有人像脑残都市那样,当着这么多人就跳出来向周梦蝶搭讪。
毕竟此刻,周梦蝶正凝视着程睿。
“我说过,你必须做我男朋友,不然我追到天涯海角,也不会放过你。”周梦蝶说得很认真,斩钉截铁。
这话一出,班上顿时不少人都暗呼一声,这堪比校花的女孩,竟然还是倒追?倒追程睿?程睿好吗?长的跟个土包子似的,难道我不比他帅?
程睿叹了口气:“梦蝶,我……我其实一直都把你当妹妹。”
话音刚落,班上一个叫张伟明的小朋友应声大呼道:“程睿!你就是我大舅哥!”
张伟明这话一出,马上又有人几个牲口起哄道:“向大舅哥问好!”
康城向来低调,却没想今天却因为周梦蝶出了个大风头,顿时便有点招架不住,也不知道说什么。只听周梦蝶继续说道:“高中的时候,我追你,你说早恋影响学习,拒绝我,我认了。现在是大学!你还想找什么借口?”
美女的矜持呢?美女的骄傲呢?
像周梦蝶这样的女孩,难道还怕没男朋友吗?
全班同学包括袁清怡在内,都忍不住打量着程睿。
程睿刚想说话,周梦蝶又接着道:“拒绝的话你就不用说了,下午三点,后山等你。”
似乎怕程睿拒绝,周梦蝶说完这句话,转身就走。
还没等她走出教室,身后便传来程睿的声音,“我不会去。”
周梦蝶闻言,脚步顿了一顿,随即便以更快的步伐,离开了教室。
全班安静了将近十秒钟,才像约好似的,忽然又恢复了热闹。
一个小胖子冲到程睿面前,大声问道:“什么情况?”
几乎每个主角身边,都会有一个小胖子,这小胖子就是这种黄金配角,名叫甄重,人如其名,真的很重,体重。他是全班身体最重的人,同时也是对程睿最好的人,是程睿在班上的唯一朋友,跟程睿同一个宿舍。
同学和朋友是有区别的,男生308宿舍住着四个人,同住一年,都成了朋友。但只有程睿和小胖子甄重是同班,另外两个则连系都不同。
看着甄重一副八卦的样子,程睿摇了摇头,什么也没说,坐了下来。
“说嘛!说嘛!”甄重像个小姑娘一样抓着程睿的胳膊,轻摇着。那样子让程睿差点把昨天吃的晚饭都吐出来。
“能不能不要这么恶心?”程睿嫌弃道:“本来就没什么事。”
甄重双眼却瞄向了程睿的下半身,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你是不是有什么不方便说的?哦!我明白了,难怪你在班上一直都这么低调,原来是自卑……”
程睿哭笑不得,“你想多了。”
甄重还想再说什么的时候,老师来了。
文史课的导师,就姓文,据说是文天祥的后人,名叫文刀,永远是一副严肃的样子,他的课,从来没有学生敢搞小动作……都怕他真的拔刀。
程睿摆出一副认真听课的样子,但思绪却已飘向了远方。
周梦蝶对他好吗?很好。漂亮吗?漂亮。
但他有他的无奈,他从来没想过,以前的邻家妹妹,真的长大了,真的出现在他面前,真的要他做她的男朋友。
但他知道自己不可能做周梦蝶的男朋友,因为他心中还有一个人。
那个山间的小村子,那个从小跟他一起折纸飞机的小女孩。
他还记得当年村后的那个山头,五岁的她,拉着七岁的他,认真的说:“长大了我要嫁给你。”“嗯,长大了我就娶你。”
他们用一支铅笔,在纸飞机的两个翅膀上,歪歪斜斜的写下了誓言,然后把写着誓言的纸飞机,飞向了山谷。
小柔,你现在应该也长大了吧?
这么多年,你在哪里?
整个上午,程睿都是无心上课的,都在胡思乱只想着。当然,他上不上课,其实区别已经不大,因为他忽然发现自己居然可以过目不忘。
上课的时候,他并没有认真听老师在讲什么,但是,翻了几页书,他发现书上所有的内容,都像印刷一样,全部印在了他的脑海中,连标点符号都没放过。
这估计就是昨晚无敌神君带来的小惊喜了。
另外还有一个小惊喜,让他当场就喷了鼻血。
那就是课间的时候,程睿发现校花袁清怡在座位上打量着他,估计是在思考他程睿到底何德何能,会让一个如此精致的女孩倒追吧。过去一年中,袁清怡从来没有用这种眼神看过程睿,当然,程睿也不需要校花的青睐,谁是校花,跟他好像完全没关系,他就是他,不会是舔狗。
所以当他发现袁清怡盯着他的时候,他也不服气的盯回去。
两人的视线,在半空中相遇,并没有擦出什么火花,但是……
程睿却发现自己认真凝视的时候,居然能看穿袁清怡的衣服。
透过事物看本质,大概也就是这意思了。
所以,在程睿一不小心看到了袁清怡的本质之后,当场就喷了鼻血。
程睿连忙把视线收了回来,再看的时候,袁清怡已经是正常状态。还好,这透视眼必须凝神贯注,才会实施。不然的话,走到大街上,估计要一路鼻血狂飚致死?
同时,透视眼收回来之后,程睿明显感觉自己头晕了一下,显然是精神力的问题,他的透视眼,需要精神力来支撑,而精神力不足的时候,他自然也就头晕了。
虽然隔着几张桌子,但袁清怡还是看到了程睿留鼻血的窘态。当然,她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程睿用透视眼看光了,还以为程睿的失态仅仅就因为她一个眼神、一个微笑。
甄重却又跑过来递给他两张纸巾,“鼻血先擦一下。”
程睿接过纸巾,甄重却又道:“我现在相信你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人了。”
“哪种?”程睿一边擦鼻血,一边问。
“不行的那种。”甄重说着,眼睛又瞄向了程睿的下半身,“我相信你行,相信你的血气方刚,相信你还拥有人类最原始的本能。”
程睿无从解释,也没办法解释,只好苦笑。
甄重却又道:“但我更佩服你的明目张胆,我明白了,原来你喜欢的是袁清怡,难怪你之前横眉冷对小美女,不过,那小美女并不比袁清怡差吧?你真的不要?”
“不是你想的那样。”程睿很无奈。
“不是我想的那样?那到底是那样?”甄重又开始了,“你跟袁清怡是不可能的,同在一个班,我清楚得很,去年一年,她都没正眼看过你。更何况,她是叶少看上的人。”
叶少。
程睿马上就想起了深南大学的第一校草,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还是学生会主席,据说家里还是个大家族,分分钟能用钱把人埋了的那种大家族。
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程睿在叶少面前,好像都只有自卑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