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正涛,周李氏交待之事,你可有辩驳?”
顾正涛绝望地摇了摇头。
“周李氏说,五月初八,你目睹了一桩凶杀案,当时,你为什么没来报官呢?”我问道。
“我从岸边看过去,看得不真切,不敢妄加人于罪。”
“我看不然吧。你和周李氏当时不是盼着出现一具无名尸吗?我想你之所以没有立刻报官,是为了等那具尸体浮上来吧。”
“……”
“刚被推下水的尸体和被水泡过浮上来的尸体有什么区别呢?很显然,只有泡过水的尸体,才认不出这个人的真实相貌!试想,你目睹凶案后立刻去报案,官府很快便打捞起尸体,这时尸体完好,死者的相貌几乎没有变化。镇里认识周生财的不止李氏一人,尸体捞上岸时有很多群众围观,可能里面就有几个认识周生财的,这个时候如果李氏前来认尸,很可能就会有人说:‘这不是周生财啊’。这样,你们的计划就会落空。
“为了确保尸体的相貌变样,你决定等待几天。一般情况下,尸体被水浸泡一到两天后便会因为浮肿而浮上水面。但是,我们的这具尸体却不巧被水草缠住了,因而无法顺利浮上水面。这时你就急了:没有尸体浮上水面,李氏就无法认尸。李氏无法认尸,周生财就一直处于失踪状态,官府就一直在搜查,搞不好哪天周生财的尸体就被官府发现了,你就死罪难逃了。”
“没想到,你急着找一具尸体,也是为了自己脱罪,根本不是想急着和我成亲!”周李氏打断我,指着顾正涛骂道。
“公堂之上,不得私下争论!”我大声说道。
“于是,顾正涛,你就想到了一条妙计。”我继续说道,“五月初八,你不但看到有人被推下水,还看到了一位证人——一个容貌姣好的姑娘。这位姑娘也看到了有人被推下水,她甚至还看到了凶手的容貌。你认得这位姑娘,你知道她是焦家未嫁的闺女焦小琪。于是,你立刻找媒婆,在五月十五的时候上焦家提亲。”
“经过一番曲折后,你在五月二十七日与焦小琪成婚。五月三十日,你和焦氏在集市上遇到我。当时,我们正在聊另一个话题,你却突然急不可耐地说焦小琪有事找我商量。焦小琪一时想不起是什么事,你立刻对我说:‘是这样的大人,小琪上个月坐摆渡船的时候,看到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推到河里去了。’经过你的提醒,焦氏才知道你说的是这件事。她对我叙述了详情,我们也根据她提供的线索找到了这具无名尸。于是,你和周李氏便成功上演了你们排演好的认尸戏码。
“然而你们没有想到的是,周李氏的婆婆周吴氏的病是她为了逃避你们的迫害装出来的。她知道是你们杀死了她的儿子,她一直忍辱负重,等待报官鸣冤的一天。她终于等到了这一天,这也就意味着,你们逍遥法外的日子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