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丹一个停顿,看到他们聚精会神的听自己述说,而后则继续说道:
“依现今来说,它也可以作为一种药物,具有安神、明目、解毒、防腐等等功效。
因此,也有人用它的提炼物放在陵墓中防盗防腐,或者直接粉碎后,以粉末状铺洒在墓中、处理遗体。
同时,自先秦时代,达官贵人都喜欢追求长生不老,而经过数百年,道士、方士与医者无数次寻觅与尝试之后,如今更是以丹砂为主要原料,置鼎来炼制长生不老之药丹。
时日长久,丹砂就成了许多丹药中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材料。
‘仙药之上者丹砂,次则黄金,次则白银。’他们如此评价,足可以证明丹砂之重要。”
徐丹寥寥数语,却将丹砂讲的是通透明彻,瞬间让夫人与海龙目瞪口呆、惊喜若狂。
而海龙更是找到知已般,立刻说道:
“正是如此,先前家主请来的齐地有名方士,洋洋万言,其意也不过如此。
你的见解,言简意骇,精准无误,令海龙钦佩不已。”
海龙的这两句评论,自然是令夫人欣喜若狂,更是带着仰慕的眼神看向徐丹,并且连连赞道:
“果然是天意,不愧是夫君舍命相救之人。”
徐丹被两人当面称赞,自然有些不好意思,因此,红着脸继续低下了头,不再言语。
而海龙却接着说道:
“不瞒夫人,当初在齐地,得知我们巴蜀蕴藏有丰富的丹砂之后,家主决定,不再背井离乡在外闯荡,随后陆续关闭其他商行,全力以赴,勘察后开采丹砂,涉足丹砂行业。
夫人,而今家主以命相搏,始得丹穴,如若放弃,实在可惜,海龙还请夫人继承家主之遗愿,正式涉足丹砂行业。”
天尊地卑,男尊女卑,是我国古代基本的人伦秩序,因此,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古代女性地位非常低。
所谓的三从四德,其实就是对女性的一种无情压迫。
何谓三从四德?三从指的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四德是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简单的说下来,可以说一个女人这一辈子从生下来开始,一直到死后埋入黄土,都要服从男人,而且,还要遵守比男人更多的规矩。
如今于夫人来说,从父,父不在世,从夫,夫刚离世,从子,尚无子嗣,换句话说,自己头上的三座大山荡然无存,当属老大。
可惜,这只是于自己的小家而言。
如今整个方家来说,尚有婆母活在世上,而且夫君还有方藤与方草两个兄弟,最主要的是,三兄弟中因为两个弟弟年龄偏小,公公四年前去世之际,没有分家。
虽然夫君方通年龄最大,继承了公公的经商奇能,早已经闯荡江湖,翱翔商海,为方家赚得大量的钱财,但是所有财物,理论上仍是三兄弟共同所有。
如果夫君出面,想要经营丹砂,自然是无人敢拒,心有异议,但是自己一个虽过门但未合卺的夫人,只怕是不可能得到支持。
因此,虽然从徐丹与海龙的口中,夫人也感觉到丹砂是一个天然的宝藏,但凡介入,钱财必定是滚滚而来,日进斗金财运亨通也不是梦想,但是于今,也只能是望丹兴叹。
好在,今日终于是知道了关于夫君商事的前因后果,也知道徐丹是个行业高人,夫人心里非常高兴。
令二人离去后,夫人闭门深思,内心争斗。
经过无数次斟酌与思虑,次日,夫人再次喊来总事海龙,令其带人分发下去,召集二弟三弟及婆母等人以及方氏族长及数位长老,于二弟方腾之宅院里,聚集议事。
待一干人等全部到齐后,夫人肃然一躬,对众人说道:
“夫君方通天降灾祸,至今七七已过,期间清万念俱灰无暇他顾,然近日欣闻,竟有人私下里,以为我方家失势,纷纷密谋意取巧取豪夺,兹事体大,清虽为女流,但绝不对袖手旁观。
因此,今日召集方氏族中德高望重之人前来见证,清欲与各位商议,方氏弟兄三人,分门立户之事。”
历史上大约从西周开始,就开始盛行大家庭制。
而在秦国,自商鞅变法时就先后两次颁布《分户令》,强制拆散并执行以一夫一妻及其未成年子女构成的小家庭模式。
《史记》曾言,商君治秦,令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又言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
意思就是说,一个家庭如果算是富有的话,等到家中的儿子长大成人后,就要跟给他娶个媳妇儿而后与爹妈分居;
一个家庭如果是比较清贫的话,等到儿子长大后,就要把他送给别人家,当上门女婿。
于当时来说,分户令是秦国商鞅变法过程中,为了发展农业、增加赋税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之一。
它改变了秦国父子无别、同室而居的大家庭旧俗,促使秦人的大家庭制分崩离析,要求家有成年男子二人以上者另立户籍。
这样就最大限度的促使每一个劳动力都能发挥出应有的潜力,并且,以此来增加征收赋税的来源,如果不执行的话,就需要一人交纳两个人的赋税。
但是,家有两口成年男子而不分家的情况依旧大有人在,特别是那些富有的家庭,根本就不惧什么“倍其赋”的惩罚性措施。
在亲情与赋税面前,这些人家权衡利弊后,依旧坚信大家庭的魅力与力量,宁可多交上一份赋税,也不愿意分家。
而方氏三兄弟的父亲,当时则是采取了一种折中的方法,育有三子后,为他们每人各建一所宅院,公平其间,从选址到设计,从建筑到材料,一碗水端平,全部一模一样。
分配的时候则是以左为大,分为给了老大方通,中间为老二方藤,最右侧是老三方草。
但是家中所有的财产却没有分开,平日里,依据人口及奴裨数量为他们分发钱物,凡是发生或需要大的开支之际,再聚集一起,共同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