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县衙。
翌日辰时两刻,黄宣就来到衙门前,拿起鼓捶,“嗵、嗵、嗵”击鼓鸣冤。
下世界里,到县衙前击鼓鸣冤,那也只怕是上千年未曾发生过的稀罕事情。
因此,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家住县衙附近的百姓,闻声赶来,已经将县衙围得水泄不通。
更不必说,再经过一传十,十传百,还有不少百姓也是陆续赶来。
梁县令一听到有人击鼓,自然是不敢怠慢,连忙是穿好官服,戴上官帽,匆匆地来到大堂之上。
此时的大堂上,早有衙役已经将击鼓人黄宣带入公堂,候立于一旁。
看到县令到来并端坐于高堂之上后,立刻有衙役就高声喊道:
“升堂……”
随后还有几名衙役,手持水火棍,不停地敲打着地面,发出此起彼伏,极有节奏感,但又震慑人心的声响。
待黄宣走至中间时,梁县令一看,正是昨日在杜仲家里所见到的,死者杜仲夫妇的侄子,杜司长的义子黄宣。
不看僧面看佛面,梁县令就直接升堂正式审问。
“堂下何人?为何击鼓鸣冤?”
“草民姓黄名宣,今日冒然前来击鼓,为草民的姑父杜仲姑母黄芪二人,也就是昨日里在黄河岸边,发现的两具无头尸体伸冤,请县令大人,禀公办理,将凶手绳之以法。”
黄宣双手作揖,躬身说完之后,这才抬起头来。
“既然你要出面申告,那么接下来本县问话,你可要如实回答,否则,本县将以诬告论处。你可明白?”
梁县令神色严厉道。
“草民明白……”
“咳,咳。”
黄宣刚刚说罢,就听到身后传来熟悉的咳嗽声,果不其然,转身一看,义父正在向着自己走来。
梁县令一看,自然是连忙起身,绕过堂案走上前来,双手一揖:“本县见过杜司长。”
杜桂倒也懂得礼数,更何况这还是在人家梁县令的地盘之上。
双手一礼,给予回复:“杜某见过梁县令。”
杜桂的出现,梁县令的脸上是难色浮现,前思后想后,这才向杜桂伸手示意,两人来到一旁偏僻之处。
梁县令这才询问道:“不知杜司长今日里,以何等身份来至本堂,还请杜司长清楚示下。”
“何等身份?”显然,太医出身的杜桂对于县衙的运作并不是特别清楚。
“正是,今日不像昨日,大堂之上极为庄重,如果杜司长以受害人亲眷的身份出现,则可以在大堂上随意发言,就自己所知道的事情,如实禀报,也可在大堂上据理力争。
如果以医药司司长的身份,那本县就请杜司长坐立一旁,权当是监督旁听。
只不过,自始至终,杜司长就不能随意言论,影响了本县审案。”
明白了梁县令的意思之后,杜桂慎重的想了想,考虑到对于杜仲检举一事,自己肯定没有黄宣知道的多,因此,就告诉梁县令道:
“那就以医药司司长的身份出面罢了。”
“是,杜司长请。”
梁县令客气地将杜桂领到大堂一侧,命一名衙役,搬来一把座椅,请杜司长坐于大堂的一角,当作旁听。
再次正襟危坐之后,梁县令继续刚才的问话:
“黄宣,既然你击鼓鸣冤,那本县问你,你要状告何人?或者你可否知道谁是凶手?
本县面前,不得胡编乱造,肆意构陷。”
梁县令问完之后,眼睛就一直冷冷地看向黄宣,等待他的回答。
“这个……草民倒是不太敢确定,但是,以姑父姑母为人来说,他们在下世里两千多年,与任何人无仇无怨。
也就是在近些时日,曾经在无意中得罪了当今法制司刑办沈灵,经过草民左思右想,此案与他定当脱离不了干系。
所以,今日里,草民就正式状告沈灵,有重大嫌疑,还请大人引起重视,进行下一步的审理。”
原本自己还没有准备一上去就与沈灵撒破脸,但是看到义父也是早早的亲自到场,并且得到梁县令的尊重,光明正大的坐在大堂一侧,黄宣索性就一锤子到底,举告沈灵。
“沈灵乃是法制司刑办,为我当朝官员,你可知道诬告者同罪?如果你所述不实极尽虚假,最终将被定为诬告之罪,将会负同等罪责?”
闻听诬告者同罪,黄宣有了一丝丝的迟疑,不由自主,目光就投向了一旁的义父身上。
太医出身的杜桂,对于律令的了解,与法制司司长,或者东城西城两县的县令相比,自是差之千里。
所谓诬告者同罪,到底有几多意思?说实话,杜桂真的是不太清楚,但是,至于是不是诬告?那可就另有一说了。
身为大秦子民,发现与命案相关的重要线索,向上禀报,而且事实确凿,即便对方不是凶手,但是自己反应的线索真实地存在,谁能说我是诬告?
认识到这个道理,杜桂就向着义子点了点头,以示鼓励。
黄宣得到义父的首肯,转而就理直气壮地向着梁县令说道:
“草民知道,也愿意承担诬告之责。”
梁县令也是反应迅速,惊堂木“啪”的一拍:“来人,传沈刑办入堂。”
远在王府的沈灵,此刻也是刚刚起来不久,一番洗漱后,正在吃着紫薇做好的早点。
边吃边考虑着,今日里该如想个什么法子,去打开黄宣的家门,找寻两颗头颅的所在。
但见一名衙役急冲冲,就直接跑到了府里。
进入府中之后,这才慢慢的走到堂屋门口,脸色凝重道:
“不知沈刑办,此时可在府上?”
“你是?”沈灵一愣。
“在下乃西城县衙的衙役,今日一早,有人在县衙击鼓鸣冤,状告沈刑办,为了打击报复揭发自己心脉一事的杜仲夫妇,残忍地将他们杀害并且抛尸野外。
梁县令不尽相信,担心有人诬告沈刑办,因此,特地让下属前来,传沈刑办前往县衙问话,当场与其对质。
如属诬告,定当场治罪,以还沈刑办之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