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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7章,女孩子都喜欢金手镯(1 / 1)


林知瑜还能不知道林母的想法?

现代这个年代的父母,大多数都属于奉献型,甭管自己过得怎么样,就想着能尽自己最大的力量让孩子们过好了。

林母也不例外。

其实说起来,她们兄妹三人的长相都随了林母,村里人都说他们的模样跟林母年轻时特别像。

只不过为了让孩子们的日子能过好一些,这些年不是在操持家务就是下地干活儿,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更别提打扮保养,再时不时地跟林老太太还有林芳平喘喘气,日子过得十分糟心,自然也就老的快,黑黑瘦瘦的看着竟比林老太太还要老。

如今,林母每天依旧忙碌,但挣来的钱都归自己支配,手里有钱人就有底气,日子有盼头精气神一上来,再不用面对林老太太同林芳平的磋磨,心情一好,人就会变得很年轻。

心情好包治百病。

如今林母总算有几分她这个年纪该有的样子了。

关键,林知瑜还发现,林母其实在管理方面很有一套,蔬菜基地在她的管理下,不仅菜种的好,里面的员工也从未发生过口角争斗。

即便有不对付的时候,林母也能及时察觉,早早地化解矛盾,而且还潜移默化地告诉大家要有和睦相处的意识。

所以蔬菜基地成立这么长时间了,风平浪静,一点儿事儿都没有。

对于林母的改变,林知瑜发自内心的高兴。

她早就说过一定会带林家人过上好日子。

以后得日子也会比现在更好。

林知瑜从包里掏出两个金手镯来递给林母,“这手镯您留一个,等大哥结婚那天给宝珠一个。”

现在结婚流行男方长辈给女方首饰。

林母看着手上的金手镯不知所措,“你挣钱又不容易,买这个干什么?

我自然不会委屈了宝珠,所以彩礼便多准备了些。”

那可是金手镯,肯定不便宜。

“没事儿,等二哥结婚的时候,我也送一个,权当我这做小妹的一些心意。”

林母叹了口气,她知道闺女是故意这样说的,好让她没有心理负担地接受,其实她都明白,给儿子娶媳妇儿准备彩礼跟结婚的物件那都是为人父母应该做的事儿。

闺女这是给她撑面子呢。

林母眼眶泛红,眼看着就要抹眼泪。

“什么东西有我一份啊?”林向前敲了敲门,从外面进来,看到林母手里的金手镯,一双深黑的眼睛锃光瓦亮,跟电灯泡似的,伸手拿起一个手镯来,装模作样地打量,“金手镯么?可这款式适合女的带吧,我这手腕也戴不进去啊,就算是勉强带进去了应该也拿不下来吧。”

他一边说还一边试图将手镯带到自己手腕上。

那细细的手镯素圈儿,那碗口粗的手腕……怎么看都滑稽。

反正林知瑜笑得挺开心。

林母快要掉下来的眼泪就那么消散了,她反应过来,连忙将林向前手里的镯子夺下。

看了一眼林向前发红的手腕,心疼极了,“这是女士手镯,你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戴什么啊,这可是你小妹花钱买的,你当心些别没轻没重的,回头再给弄坏了。”

林向前无语地揉着发红犯疼的手腕。

乍一看林母脸上的心疼,他还以为心疼的是自己。

没想到自己还没一个手镯分量高。

“妈,那可是金手镯,你儿子的手腕坏了,它都坏不了。”

林母不搭理他,找了一块儿碎布头,将金手镯包了起来。

转身去了自己房间。

不用多问,肯定是藏手镯去了。

连走路都轻飘飘的,高兴都摆在了脸上。

林向前伸手挠了挠头,“原来妈喜欢金手镯啊?”

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林母那么宝贝一个东西。

那是金手镯又不是瓷碗,就算摔到地上也碎不了。

“哪个女人不喜欢啊?二哥,你赶紧找个二嫂,等你们结婚的时候,我送二嫂一个金手镯。”

林知瑜自己也喜欢,尤其是那种圆润泛柔光的珠宝,亮堂堂看了之后能让人心情平和。

关键是金银珠宝保值啊。

尤其是金手镯,若是有一天碰到了困难,混不下去了,手里有一起金手镯,卖掉之后还能换不少钱。

林知瑜做事儿总是自己铺满了后路。

进可攻退可守,主动权只有牢牢地把握在自己手里才能在真正意义上立于不败之地。

在一无所有时孤注一掷,拼命进取,等拿到了劳动成果,便给自己给家人一点一点地铺后路。

所谓安全感,不就是这么来的么。

林知瑜随口的一句话,林向前却记在了心里,原来女人都喜欢金银首饰啊。

“小妹,大哥那新房都打扫干净了,囍字也按着你的要求全部贴好,还有别的活儿让我干么?”

林知瑜摇头,“暂时没了,如果有需要做的事儿,我再喊你。”

“行。”林向前笑呵呵地应了声,转身走出了屋,那模样看着比林母还要高兴。

林知瑜不明所以,不用干活儿很开心?

二哥也不是懒人啊。

她想不通就不再想,打算等大哥结完婚之后,找二哥好好谈谈,将喜服跟敬酒服做完,结婚礼便算是准备的差不多了。

结婚的东西虽然都准备好了,但林知瑜依然没有停下忙碌。

因为宋锦为跟宋然然还有两天就要开学,他们九月一号就得坐车回京市。

在那之前,林知瑜想给他们多做些衣服。

主要是给宋然然多做几条裙子。

宋然然之前说喜欢她做的衣服,款式简单大方,既洋气又很显气质,如果在京市开一家服装店,一定会十分受欢迎。

林知瑜明年要去京市读书,到时候她想在京市置办些房产跟店铺。

毕竟现在京市的房子很便宜,二十年三十年后一平就要好几万。

还不是特别繁华热闹的地方。

所以趁现在还便宜的时候多买几套,以后不仅能升值,也方便孩子们上学读书。

在京市上大学有自己的房子住,会十分方便。

当然最好买些门脸房,既能自己开店做生意,就算自己不做也能租出去。

在外开店,如果房子是自己的,就不用很被动,压力也会小很多。

至于开什么店,倒是可以开个酱菜店。

酱菜耐储存,产品保存得当放个一年半载的都没关系。

林知瑜甚至想买一块儿地,建个仓储中心,这样以后发货更方便。

而且,京市经济发展的很好,人们不仅收入高,也十分看重生活水平,手里富裕,这消费水平自然也跟的上。

这酱菜应该差不不了。

当然,林知瑜一惯信奉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她会在京市开酱菜店。

这不代表着她只会开酱菜店。

前世,她经营‘云之味’餐饮集团的同时,也投资了不少其他产业。

像珠宝首饰,房地产,时尚传媒……总之,她涉猎的领域很广泛,除了踏踏其实地做买卖,她也懂钱生钱的道理。

钱存在银行只能拿利息,虽然足够稳定,但效益也不会太高。

如果投资出去就不一样了。

投资的项目成功,收益也会翻着倍来。

所以,对于宋然然说的,可以在京市开一家服装店,她帮忙做前期宣传,林知瑜觉得可行。

提前了解一下京市人的喜好,明年她们过去才能迅速站稳脚跟。

前期宣传拿什么宣传?

总不能用嘴说吧,就算把牛气吹上天,说的再天花乱坠,人家若是没有看到实物也不会相信。

所以必须得多做一些衣服。

就像宋然然说的,她穿上新衣服往人群里一站,衣服好看款式洋气,自然就会有人来打听,她那些同学好多家庭条件都特别好,平时就注重穿衣打扮,百货大楼里的裙子明明看着料子看着普普通通,但只要是新款,穿上漂亮洋气,哪怕一条裙子就要两三百块钱,也有人眼睛都不眨一下地掏钱就买。

该说不说,那衣服甭管质量咋样,穿出来就是洋气好看,这要穿出去跟男朋友约个会拍个照啥的,那得多自信多有面子。

宋然然深谙她那些同学心里在想些什么,又见林知瑜那裙子做的确实比百货大楼里卖的更洋气,关键用的布料好,舒适度贼高。

既洋气好看又能确保舒适度,这样的衣服会不好卖?

所以她才极力劝林知瑜开店,不然这一身的好手艺岂不是都浪费了。

她确信,林知瑜若是在京市开服装店生意一定会十分火爆。

林知瑜权当试试水,如果衣服确实好卖,那么她以后说不定可以组个小服装厂,聘请一些优秀的缝纫工人,到时候她只负责设计就行。

她不能什么事儿都大包大揽,一是因为她手里的产业多,若是事事都亲力亲为,就算把她劈成一百份,她也管不过来。

二是,想要把事业做大做强,靠一个人单打独斗是行不通的,最终还得靠团队。

所以,林知瑜决定宋然然每卖出一件给她百分之十的提成。

她做的衣服从布料到辅料再到款式版型都没得说,所以卖价不会便宜,一条裙子至少二百起步。

这对于人均工资几十的易水人来说,是一笔不少的钱,至少不吃不喝得存四五个月。

但对京市的有钱人来说,可能就是一个月的工资,尤其是家里做买卖的,二百块钱对他们来说可能真的算是九牛一毛。

一条裙子卖价两百块钱,提成百分之十就是二十块钱。

也就是说宋然然一天只要卖一条裙子,就能拿到二十块钱,相当于他们一个礼拜的零花钱。

关键,宋然然那些有钱的女同学可太多了,至少得有二十来个。

一人买一条裙子的话,那就是二十条裙子,也就意味着宋然然能拿到……两百块钱的提成。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关键是宋然然那些有钱的同学们也认识有钱的同学跟朋友啊。

大家都在一个圈子,家庭条件一个比一个好,这一传十十传百的,那得多少钱啊。

宋锦为羡慕得不行。

看向宋然然的眼神都变了。

堂姐运气真好,比他大一岁,考上大学之后家里就不怎么管她了,可以说是想干嘛干嘛。

他不行,他还得考大学。

就差一岁,咋就差那么多呢?

宋然然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我不要,我只是帮着宣传一下,其他啥也没做,再说咱们是朋友,我拿钱像什么样子?”

林知瑜笑了笑,“一码归一码,给你提成是因为你把衣服卖出去了,你不收我怎么好意思让你帮着卖?”

宋然然还要拒绝。

宋锦为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堂姐,你就别说那么多了,答应吧,你要是不答应,就把这机会让给我。

反正我家离你们学校也不远,我周末去你们学校门口卖衣服去。”

宋然然:……

别说,这事儿宋锦为真干的出来。

当下宋然然也不好再拒绝,只能答应拿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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