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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小别胜新婚(1 / 1)


“怎么,怕我把你弟弟带坏了?”方正刮了刮媳妇的鼻子说道。

“怎么会,他能有这样的表现,看得出来爸妈也挺高兴的,唔......”

她的话还没说完,一颗枣子就塞进了她的嘴里。

她赶紧看了一下周围,弟弟忙活蘑菇去了,爸妈则是带着小方芳进屋煮饭去了,把诺大的一个院子留给了两个人。

还好没人看见,不然她要挖个地洞钻进去了。

“甜不?”

“嗯!”应桃轻轻一咬,嘎嘣脆,甜甜的味道瞬间在口腔中蔓延,还有一股子清香,沁到唇边,丁香小舌舍不得浪费,在那美丽的唇上轻轻一带,惬意的眯起了眼睛。

“真的好甜!”

甜到了心里。

“两天没见了,有没有想我?”方正贱兮兮的凑近她的脑袋,在她的耳边厮磨。

应桃的心里一动,就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样。

想,她想,可问这个问题也太直接了吧?就不能含蓄一点么?

应桃轻咬着半边嘴唇,眼睛水灵灵,脸上红霞飞,正当是风含情水含笑。

美的让人丢了魂儿。

她何止是想,自方正被打之后,他天天都想和自己腻歪在一起,怎么都不够。

丈夫的温柔体贴,也让她觉得以前受的苦都是值得的。

突然两天见不着人,她的心里总是空落落的。

何止是想。

每次晚上睡觉的时候,她听到外面有人路过的声音,她都会竖起耳朵起来听,仔细的辨认是不是自己的丈夫。

真的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方正抚摸着应桃的手,光滑细嫩,他终于把她的手养好了。

她的手美得就像羊脂白玉,他忍不住心中一阵激荡。

这手摸在身上一定很舒服吧?

只是...

只是少了什么东西。

方正心里有点泛酸。

应桃和自己结婚的时候,可是一件饰品都没有给的,从娘家带去的一只手镯还被自己赌钱给当掉了。

“老婆,明天去给你选个戒指!”

应桃一愣,他看到了丈夫的眼角有悲伤和自责的情绪。

她有些心疼,这个男人她没选错。

她不后悔了,她也后悔了。

当初方正打她的时候她总在心里祈祷,祈祷他早早的死去,她非常后悔和方正结婚了。

可现在她有后悔了,后悔当初有过那样的祈祷,希望老天爷没有听见她的祈祷。

她要跟着这个男人,一辈子做他的女人!

不!不是一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要做他的女人。

“傻瓜!事情都过去了,我现在过的很幸福!我不需要那些东西,只要你和小宝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我就很知足。”

“这是我的错,不弥补,我心里会一直不安。”

应桃有些触动,将丈夫的头抱在自己的怀里,放在离自己的心脏最近的地方。

方正比应桃高出近二十厘米,可现在应桃将他的头压在自己胸口,却毫无违和感。

仿佛周围的一切都变成了爱的粉色。

方正的脸靠在应桃的胸口上,他能听到媳妇的心脏在狂跳,他自己的心脏也在狂跳,连气息都灼热了起来。

她胸口松开的扣子,露出的漂亮的勾,看得让人忍不住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慢慢的应桃感觉到浑身发酥,喉咙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口水。

方正抬起头,自下而上的看着应桃完美的脸蛋和她那修长而又优雅的脖颈,就像白天鹅,锁骨深陷,性感撩人。

他恨不得在她美丽的脖子上深深的种下一颗爱的草莓。

迎着丈夫炙热的目光,应桃深深的吻在他的额头,笑脸荡漾起羞涩的酒窝,声音软糯香甜:

“老公,谢谢你!”

吐气如兰,暖香中带着柔软的气息扑洒在他的鼻尖。

方正忍住心中的悸动,心中欣慰,此次重生回来,这么多的努力,意义也许就是在此吧?

只要自己心爱的女人开心,他做什么都愿意。

只是这个姿势太折磨人了,他有些遭不住了......

应桃也看着方正微微扬起的下巴,阳光帅气,刚毅,太迷人了,她自己早就沉沦了。

他现在的样子就像躺在主人怀里的猫咪,眼神里都是期盼,期盼着主人再次抚慰他。

应桃毫不吝啬,炙热的唇再次迎了上去,这次,不再是额头,而是他的薄唇,辗转着寻觅,久久分不开。

有点甜,还有一丝丝的淡淡的烟草味。

也不知过了多久,仿佛时间都停滞了,直到,小黑过来舔了舔应桃的脚脖子,她才反应过来。

才依依不舍的分开。

“小黑!”方正有些小小的醋意的喝止小黑狗!

小黑狗,吓的夹着尾巴,往后倒退了几步,头一会往左偏,一会往右偏,晃悠着明亮的大眼睛,看着方正,好像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主人突然凶自己。

懵懵懂懂的样子可爱极了。

“这是我老婆的脚,只能让我舔!记住了吗?!”方正坐直身子指着小黑狗。

小黑后的前腿颤了颤。

“噗呲!”应桃忍不住笑出了声。

“你还吃一条小狗的醋啊!”

方正回头看着自己的媳妇说道:

“桃儿,你就是个妖精,我以后要把你周围的人看得紧紧的,不能让任何人觊觎你,哪怕小黑也不行!”

应桃盈盈一笑说道:

“行行行!你把我别在你裤腰带上得了!”

“你以为我不敢!”

两人嬉笑打闹了一番,天色渐渐黑了下来,方正这才走进里屋。

今晚他要亲自下厨给,丈母娘一家尝尝自己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厨艺。

他将买来的五花肉切片后,用米粉和作料包裹,放进还没有彻底蒸熟的饭上,然后在另一边的灶台上,又抄了几个小炒。

一个番茄炒蛋,一个鱼香肉丝,一个手撕茄子。

从灶膛里取出几块火食(烧透了的柴火留下来的木炭),放在几块砖头中间,而后架起了铁丝网。

河蚌和小溪鱼已经被他洗的干干净净,焯过水。

将剁碎的朝天椒和蒜末洒在上面,还在河蚌上叠了一层粉丝,放了一点白酒。

瞬间香味扑鼻,河蚌在火上滋滋作响,香味传出好远好远,将老丈人的酒虫都勾引出来了。

两口子到前面的地里扒即可蒜苗,突然闻到香味,老丈人的鼻子耸的跟狗鼻子一样。

“这是谁家在烧什么,怎么这么香?”

应妈瞥了他一眼说道:

“都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跟个小孩子似的,别人家的饭菜香呗?”

“嗨~!没那回事!只是从没有闻到过这么香的菜香了,咦...”

他突然循着味道再次闻了闻说道:

“这是你女婿带给我的茅台酒的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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