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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 郝忠海(1 / 1)


接下来的酒,有些沉闷。

盛夏起身说:“让这些孩子闹的,没吃多少就饱了!思洋,抱上咱闺女,走,吃冰点去,让这些傻老爷继续喝!”

听说出去吃冰点,孩子们都开心地蹦了起来。

女人们都下了桌,纷纷穿大衣。

我注意到,几个女人里,盛夏穿的是件很普通的羊绒大衣。

小马哥爱人方有容,穿的是税务局制式大衣,而老嫖的爱人米莉,穿的是黑色的警用大衣。

其余张建军爱人韩静云、大虎爱人吕晓莹、二虎爱人肖燕、赵埋汰爱人杨柳等等,这些女人穿的全部都是貂皮大衣,花枝招展,各式各样。

很快,女人和孩子都走了,包间里安静下来。

姬老骚晃晃悠悠站了起来,“如此良辰如此夜,我必须给兄弟们吟诗一首……”

张建军推门回来了,瞥了一眼姬老骚。

“啊——~~~~~”

姬老骚满是深情的“啊”,后半段有了颤音儿。

不知道是不是最近挨张建军收拾了,他马上闭了嘴,吟诗的兴致瞬间消失,咳了一声,耸眉搭眼地坐下了。

沈波说:“建军儿,可别扯犊子!”

张建军咧了咧嘴,也不解释。

周疯子说:“放心吧!”

“那就好!”听他说了话,沈波才松了口气。

散席时,沈波握着我的手说哪天一起喝酒,我说你请客就去,他说没问题,必须请!

周疯子问我:“什么时候回去?”

我说:“待一周就走,把姐夫电话给我,回京后我请他喝酒!”

沈波笑道:“行,小武兄弟还有进步空间!”

大伙都笑了起来。

我问周疯子:“宅子都完工这么久了,你也不过去看看?”

“有啥看的?大头偶尔过去放放味儿就行,等周盛放暑假吧,我和你嫂子过去……”

停车场。

我悄声问张建军:“哥,人要往哪儿弄啊?”

“国外,等到了那边以后,有人会“照顾”他们,放心吧!”

得,这俩人这辈子是别想回来了!

看来我得找师爷要个人情,不知不觉帮他解决了个麻烦。

回到太阳岛,把胖闺女哄睡,又开始哄闺女他妈。

张思洋哭着说:“怪我心软,知道他放出来了,只想着躲远点儿,早知道这么丢人,还不如……”

“不如什么?”我爬上床,把头枕在了她软乎乎的小腹上,“不如杀了他?为了他摊上官司,你觉得值吗?”

她不吭声了。

“我知道,这种事情拿出个万八千的,都有人抢着去,可咱不能这么干!”

“随他去吧,好不好?”

她长长叹了口气。

我感受到了她小腹的起伏,翻身压了上去。

“你烦不烦人……”

我荡笑道:“就这么烦人!”

“……”

回到京城后,我就和周疯子的姐夫郝忠海约了时间,请他喝酒。

没在外面酒店请,而是选择了在家里。

原因是霍老说过的一句话,他说:请客的最高礼仪,不是多么高档的饭店,而是在自己家里。

傍晚,下雪了。

京城难得的鹅毛大雪。

这也是我能在这里习惯的原因之一,虽说夏天太难受,可毕竟冬天还有雪。

人活着就要有盼头儿。

冬天盼着春暖花开,春天盼着穿上短裙,夏天盼着硕果累累,秋天盼着皑皑白雪。

走过大江南北才发现,四季分明的城市,活着更有盼头儿。

我和肖光、蒲小帅站在门前台阶下迎接。

郝忠海现在是兴安市公安局一把手,政法伟副书计,可竟然只是孤零零一个人,什么助理秘书的都没有,坐着一辆出租车就来了。

车还没停,我抖落肩上的雪,赶快迎了过去。

拉开门,郝忠海迈步下车,肖光喊了声姐夫,拉开司机的车门交钱。

“小武,你好!”郝忠海伸出了手。

说实话,我挺意外的。

眼前这个男人四十岁左右,身高多说175公分。

他穿了件藏蓝色的毛料大衣,体重多说140斤,相貌清瘦、英俊。

或许是因为他两条眉间有颗红痣的原因,让人觉得这面相太过威严,有种距离感。

“姐夫好!”我没称呼他的官职,而是顺着周疯子他们叫。

出租车走了。

他没冷落肖光,微笑着问:“怎么样,还习惯吗?”

“挺好的,武爷把我当成家里人一样……”

“好,好!”

我伸伸手说:“外面冷,走,姐夫,回家聊!”

酒菜刚上桌,老疙瘩回来了,我给他介绍:“这是周大哥的姐夫!”

“姐夫好!”老疙瘩嘴特甜。

“这是我的好兄弟杨小童,在黄海贸易的信息中心工作……”

我注意到郝忠海的右眉角扬了一下,这说明他清楚黄海公司的性质,要么周疯子和他提起过老疙瘩。

王嫂沏茶倒水,又忙活着上菜。

席间,大憨过来敬酒,“郝队,还认识我吗?”

“你……你不是牛军儿嘛!”

大憨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脑袋,“是,当年郝队归愣过我好几次,没想到您还记得……”

几个人都笑了起来。

郝忠海笑道:“怪不得这菜做的地道,原来是老乡做的,快快快,一起喝点儿!”

他虽然这么说,可大憨却说什么都不坐。

连着干了三杯酒,就出去了。

酒后,几个人来到我书房喝茶,大憨已经提前烧好了水。

老疙瘩陪了一壶茶,就被公司来电话喊走了。

肖光也要走,郝忠海说也没外人,老实坐着得了,他只好留下。

茶香袅袅,几乎都是我俩在说话,肖光只是静静听着。

我讲起了自己的过去,从幼年到少年再到青年,丝毫没把他当成外人。

过后我也奇怪,不是应该逢人只说三分话,话到唇边留半句吗?

自己这是怎么了?

要知道,眼前这位可是个老公安!

听张思洋说,周疯子这个姐夫是转业兵,上过老山前线、做过铁路公安、又调到派出所、再后来当过派出所所长、区分局刑警队队长、市公安局刑警队队长、市局副局长、局长……

可以说,这是位二十年的老公安了。

可不知道为什么,一顿酒过后,一开始的距离感烟消云散,还有种莫名的亲切感。

或许,这就是人格魅力吧!

和这个人坐在一起的时候,让人非常有安全感。

听我讲完,他长舒了一口气,扭头看向我的书案说:“你练毛笔字?”

我谦虚道:“是,才练不久。”

“我给你写几个字怎么样?”他问。

我大喜,“好啊,谢谢姐夫赐墨宝!”

他哈哈大笑,“我一个大老粗,哪里谈得上什么墨宝,都是你东南姐逼着我练的,还带我拜了个老师,说让我磨磨锐气……”

我铺好了纸,研得了墨。

他拿起狼毫,沾上墨,想都不想……

唰唰唰——

两行大字跃然纸上,龙飞凤舞,一股凌厉之气如利剑般扑面而来:

生如蝼蚁当立鸿鹄之志,命薄如纸应有不屈之心!

望着这幅字,不由得百感交集。

我鼻子一阵阵发酸,颤声道:“姐夫,谢谢!”

回身又说:“光哥,明天去大钟寺帮我裱好,我要挂在书房里……不用,我自己去裱!”

回到茶台,我给郝忠海斟上茶,又一次感谢。

这幅字写到我心坎里了,对于我来说,有着非常的意义。

三个人天南海北聊了起来。

我说太晚了,今晚姐夫就别回谠校了,就在家里住。

他也没客气。

或许和郝忠海的身份有关,聊着聊着,话题越来越严肃。

肖光更插不上嘴了,只负责沏茶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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