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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1章 咸的要命的腊肉(1 / 1)


“听说你当上了国营饭店东的正式工?你也不赖。”

姜晓安本想好好夸夸姜书书,但一想到他以前跟姜书书的关系不太好,虽然此时姜晓安很感谢姜书书给他爷爷送药汤,但那些太感性的话还是说不出。

“还行,彼此彼此。”

“这次我跟着我师傅去北方出差了,带回来一些特产——腊肉,今晚去我家吃饭,肉管够。”

“这么豪气?我吃的可多了,今晚我要是不吃够,我就不回来了。”

“放心,说了管够,就一定管够,到时候让你再打包点回来。”你能吃多少?顶了天也就能吃二两。

姜河夫妻俩一直没有回来,姜书书就猜到他俩被留饭了,等到快吃晚饭的时间,姜书书和姜晓安一起往姜晓安家走去。

走到半路的时候,遇见了知青院的4人。

自从上班以后,每天都晚出晚归,姜书书再也没有见过知青院的4人。没想到如今一看,那是阳光催人老,曾经的风华正茂不在了,四个人都黑了,虽然细看一下还是比村里的人俊,但现在一看长相只能说一般, 已经不会让人再感觉眼前一亮。

4个知青看到姜书书姑侄俩,姜家村的风云人物,心里非常的不是滋味。两个农村户口端上了铁饭碗,成为了城里人,他们原本是城里人,结果现在沦落到成乡下人,每天都要种地。

张梅花看着姜书书白里透红的脸蛋,再一想到自己昨晚照镜子,越来越黑,越来越粗的脸蛋,心里都快嫉妒疯了,姜书书的人生恨不得取而代之。

张梅花收拾好自己的心情,笑着开口:“书书,好久不见了,自从你上班以后就没见过了,要不要去知青院玩?昨天何爱国和许建安抓到一只野兔,我们今晚正打算做呢?过来一起吃兔肉。”

许建安也跟着温和的笑笑,眼神含情默默的,“是啊,有空过来一起吃兔肉。”

姜书书:“……”这许建安有病啊?以前对自己可是爱搭不理,现在莫名其妙用这样的眼神看自己,这是受不了农村的苦,打算找冤大头?自己又不是原主,脑子才没有病呢?自己都过得苦哈哈的,怎么可能养闲人。

“不用了,谢谢你们的邀请,你们自己吃就可以了,我们还有事,就先走了。”姜书书说完就走,道不同,不相为谋。

张梅花眼眸低垂,让人看不到她那不甘心的眼神。

自己原本还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姜书书是欲擒故纵,现在看来姜书书真的已经对许建安没有感觉了,看来想利用许建安在姜书书那里谋好处,这条路是走不通了。

许建安的脸上有着难堪,心情不爽到了极点。这女人以前追着自己跑,现在有工作了,就看不起自己了,真是一个嫌贫爱富,虚荣的女人,哼,自己真是看错她了。

张桂花不满道:“找了个工作了不起啊!叫吃肉还不去,不来更好,我们还能多吃几口,想当初也不知道是谁?眼巴巴的跑知青院看建安哥”

何爱国没有说话,只静静的看着三个人表演,纯当给自己的生活添点乐趣。

今时不同往日,也不看看别人现在什么身份,他们什么身份,想理所当然的算计别人,这不是搞笑吗?他们3都不拿镜子照照的吗?就许建安现在的黑样子,还想对别人用美男计?拜托,别人又不眼瞎,现在徐建安还没有人家侄子好看呢?

姜晓安假装咳嗽了两声,“那些知青可得离远点,一看就一肚子花花肠肠,不安好心,尤其是那个许建安。”

“你这才第一次见他们吧?”

“第一次怎么了?我眼神好着呢,都不是啥好鸟,也就那个大个子(何爱国)看着还行吧。”

“眼神确实不错,放心,我跟他们不熟,也就他们刚来的时候,看他们长得好看, 聊过几句,后来上班后,就没再见过他们了。”

姜晓安还是不放心,以前的姜书书可是一心想成为城里人,虽然她现在成为了城里人,可谁知道她脑子会不会发热?嫌Q市是个小城,要往大城市发展。这几个知青可都是从北京来的,自己不得不防。

“你明白就好,再过几个月,他们只会晒得更黑,你别看知青是从城里来的,听着很风光,但能来下乡的,要么就是家里条件不好,要么就是不受宠了,所以找知青当对象是最蠢的,搞不好还得养他。”

姜晓还怕姜书书不知道事情很严重,接着说的道:“你也知道,这次我跟我师傅去的是北方。说老实话,去北方真不习惯,风俗不一样,就不说了,那吃喝都不习惯,你知道那边的窝头有多难吃吗?那粗糙得都卡嗓子,吃一口窝头都感觉是煎熬,你知道吗?在北方的那段时间,我第一次想念我吃到想吐的番薯,我第一次觉得咱们吃的番薯,马铃薯是多么的美味,还有他们早上喝的那个什么汁,差点没把我的隔夜饭给吐出来,我在北方那段时间老遭罪了,那北方啊,就不是我们南方人待的地方。”所以你可别向往。

“明白,我又不傻,我钱又不是天上刮下来的,怎么可能养闲人?再说了,我喜欢长得好看的,知青他俩现在的颜值达不到我的要求。”

……

两人一起到姜晓安家,时间刚刚好,正准备吃饭。

姜书书看了一眼饭桌,饭桌上摆着一大盘的腊肉炒青椒,顶了天那腊肉也就两斤,怎么看都不像能让人敞开肚皮吃的。

好久没吃过腊肉,姜书书看着挺馋的,等长辈动筷子后,第一时间夹起一块肥瘦相间的腊肉放嘴里,一口咬下去,急忙吐回自己的饭碗里,连吃了三口红薯饭。

好家伙,自己这哪里吃的是肉?这分明吃得是盐,咸的我呀。怪不得姜晓安这小子信誓旦旦的说肉管够,就这个咸度,我敢打包票,这盘肉要是不能连吃三天算我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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