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唯一的没受伤的男人,正要回答我的问题。
“咔咔…………”
我却是听到身后的方向,传来了手动步枪拉动枪栓的声音,随后便感受到即将被人攻击的警兆。
以我现在的听力,居然没有提前听到脚步声。看来对方离我的距离,应该也并不算近啊。
“砰!………”
当枪声传到我们的位置,我早已经朝着右边一个翻滚,回头看时,河里的水面上已经溅起了一朵水花。
“啾………”
奶奶的,差点还真让人偷袭了!我按照那水花和我刚才所坐的位置,迅速便锁定了枪手所在的大概地点。
“砰砰……砰…………”
“啊……………”
扭过头来反手连续三枪,分别打中了那个女人,和另一个男人每人一条腿。戴克因为是手臂中弹,所以我在他的腿上也补了一枪。
原本还没受伤的一男一女,终于也痛喊出声。
然后我借助竹林的掩护,迅速便跑向了东南边。并且一边奔跑,一边注意观察着那枪手大概位置的方向。
因为东边已经是山体,迂回的同时,我的位置已经越来越高。让我哭笑不得的是,当我到达那枪手侧面的时候,发现那家伙竟然也是一个二逼。
因为我现在的位置是居高临下,而他所在的地方,又只有前方有灌木,左右和后面都是一片空白。所以我选择的,是一个能清楚看见他的位置。
我都迂回到他的侧上方了,他居然还仍然趴在一处灌木丛后。透过灌木丛的空隙,聚精会神的瞄准着火堆的方向。
也许他还在等待着,我这个猎物的出现吧!可别说,如果从火堆方向朝他这边看,的确是很难看到灌木丛后面有人的。
他用的枪因为大半截伸进了灌木丛,所以看不出具体的款型。不过从他手里老旧的木托,加上刚才枪栓的声音。可以再次确认,这的确是老式的非自动步枪。
可惜我的m99放在了先前的竹林里,不过对付他也没有那个必要。我摸到了离他不足40米远的地方。
“砰砰………砰…………”
第一枪打中他右手的手背,我他右手在自然反应之下,竟然还扣动了扳机。然后吃痛的甩开后,露出了左手。
于是紧接着,我第二枪便打中了他左手的手臂。P320的空尖弹,30多米距离直接打在手臂上!
我敢保证他在骨头碎裂的同时,子弹肯定也已经完全变形,甚至碎开。无论是先前的戴克,还是这个二杆子的狙击手。
他们的手臂就算在外界,恐怕都很难治疗。至于在这个毫无医疗条件可言的地方。
呵呵,要么忍痛砍掉手臂还能赌一赌,要么就等着承受生不如死的折磨吧!
我两三个纵跃直接跳过灌木丛,落到他的身边,这个人白头发蓝眼睛白皮肤。直到我拧着他站起来,他才发现已经落入了我的手中。
不过当我从灌木丛里,拉出他的步枪时。哪怕是现在的我,也仍然后怕汗毛倒竖。
那是一把7.7毫米口径的,李?恩菲尔德步枪。它还有一个很多人都知道的别称,叫做英七?七。
虽然同样是非自动,但是这把枪在非自动步枪中,算是非常先进的了。它能达到十发的弹容量,有效射程接近一千米。
我重新看了一下河边的火堆,从这里到火堆,恐怕也就400来米。可以想象,假如他离我的距离再远一些,超过700米以上。
一旦我听不到他拉动枪栓的声音,而它的子弹速度是超过800米/秒的,也就是说当我听到枪声时,其实我已经中弹了。
当我拎着大胡子重新回到火堆旁,先前小臂中弹的戴克,又已经躲了起来。我嘴角轻笑,为了不再浪费子弹。
我在大胡子狙击手的后脚弯上,砍了一刀,然后将他留在火堆旁。
顺着地上的血迹和空气中的气味,我轻而易举便在河边朝下游方向,不到100米的一处草丛中,把戴克揪了出来。
“Oh, my goodness, please don't kill me. I promise we won't attack Wood City again iure!
We will never kill a person from Woodtown again!”
(哦,天呐,请不要杀我。我保证以后我们不再进攻木头城了,我们再也不会杀一个木头城的人。)
他因为语速太快,我这点水平听起来就比较吃力了。回到火堆旁,我再一次和他们打开了友好会谈模式。
过程中那女人多次请求我放过她,并且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告诉我,说她和代客几人根本就不是一路的。
“Shut up, I'll ask who speaks”
(闭嘴,我问谁谁才说话!)在我大声的呵斥之后,场面终于安静了下来。
根据几人的供述加上我的脑补,这个叫戴克的人,是父子三人一起流落到这个岛上的,而且来了已经有十多年了。
可别说,真要推算时间的话,还的确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左右那些年代来的。
他们因为三父子都有左轮手枪,所以到了这里后,便快速在他们的小团队里,做上了领导人的角色。
不知道是不是碰巧,他们给自己的部落命名为:“太阳部落”
而且这些年下来,哪怕他们做了很多的恶事。但随着手里的人越来越多,依附他们的人也越来越多,所以他们的地位反而还越来越稳固。
不过据我所知,真正那个年代的M国西部牛仔,和电视里演绎出来的,其实是有很大差距的。
其实那个时代的牛仔,带枪的少之又少,大多数都是帮别人赶牛打工仔而已。至于快意恩仇,那就更是扯淡了。
而从他的表现甚至穿着来看,更多的却像是在模仿,电视里的牛仔而已。所以之前我把它称为了山寨牛仔。
也许他们打造牛仔文化,也是一种有利于团队凝聚力的想法吧,谁知道呢。
据他说,他们先是在东边的大山里,抓到了几个卞家的子弟。然后第一次放了一个人回去,让卞家的人用女人和粮食来赎人。
没想到第二次,卞家竟然直接来了个长老。从他们对外貌的叙述,应该就是卞高宏无疑了。
而且从卞高宏和之前几人的表现来看,他除了卞卓、卞乐咏、和卞乐欣之外,先前被戴克几人抓住的,也应该是卞高宏的子女。
所以这一次,戴克感觉手里的筹码够大了!于是再次放走卞家一个下人回去报信,而且这一次他们要求,卞家寨的族长必须亲自出面来谈判。
我再次问了他们的目的,他说这次他们想要抓住卞家寨的族长。以后他们的部落和卞家寨,必须合并为一个整体。
事实上他们最终的目的,是想要一步步奴役整个卞家寨。从他所说的字里行间,我能感受到几个信息。
第一、卞家寨其实是有自己开垦良田,种植粮食的。当然,对于这种扎根的寨子来说,这一点或许并不稀奇。
第二、两边部落应该是积怨已久了。
我好像有一种,他们原本是分河而治,但是大河以北的戴克他们,却渡过大河南边,跑到东山里来偷袭抓人感觉。
特别是想着如果他们接下来联姻……………
我当即起身就给了戴克一脚,这一脚我用了几分力道。那戴克当场就嘴里喷出来一口鲜血。
然后没过多会儿,他裤子里也已经开始有了血迹。然后我用瘪脚的英语,连说带比划的表达:
“我现在给你们最后一次,也许能够活命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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