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们再次相遇的时候,苏晨枫已是大河半壁江山的王了,而南宫知夜也还只是一个小小的骑都尉,手底下也就管理了那么一队人马。这么些年的时间里,南宫知夜一直都听说了苏晨枫的相关事迹,南河力挫女真战神,携大军一举度过南河,占据了大河的半边天,到如今,在众目所归下,成为了大汉的王,他的事迹被人广为流传称赞,南宫知夜自己这些年来的故事也是说来惊心动魄,好几次都是险些死于敌人的手中,在鬼门关外来回地走了几趟,可是他还是活着回来了,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他信了,一定是苏大哥给他的这把刀带给了他勇气与幸运。
大河兵分三路进攻大汉,苏晨枫正面迎击苏定方这个老对手,西路大军将会由孟庆拖住,南河那边全权交给了林依依,就是这东路,他必须得分一部分兵力出来,不然任由对方一直袭扰自己后方,他们的粮草补给会受到严重的损害,这样对本就兵力少的他们,形势会更加不利,苏晨枫分了一部分兵力阻击敌军,待到他阅军的时候,终于发现了曾经那个熟悉的身影,南宫也早就知道了他。两人默默不说话,如此重大的阅军场合,莫敢怠慢。
可在临行之前,苏晨枫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记住,活着回来!
南宫知夜憨厚地笑了笑、点点头:好的。他时刻都握紧住那把刀,这是苏晨枫给他的勇气与幸运,只是人们不懂这个傻骑尉居然还能够与当今的王有些交情,不得不说,傻人有傻福啊!
南宫知夜在信中这样写着:
“亲爱的雁儿,近来可好,我在军中一切都挺好的,就是每天都会想起你来,有时候吃到好吃的东西会想起你,有时候看见了绝美的风景也会想起你,有时候看见好看的姑娘依旧会想起你,想起你的时候,突然就觉得好吃的无法与你分享就不美味了,再美的风景你不在身旁又有什么用,再好看的姑娘也没有你漂亮。
你听我说哈,我如今在军队之中做到了骑都尉了,再下一步就成将军了,这样我离梦想中的目标就又近了一步。上次和你说的那位贵人你还记得吧,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我,可你绝对想不到他居然是大汉国的王,我的天哪,我感觉活在梦里,我居然有幸与他一同吃饭、一起并肩作战,等我回去了之后,定要好好吹嘘一番,当初的我也曾经是皇帝身边的人,别提有多骄傲了。
雁儿,你还好吗,近些年来我一直寄给你的信,你都没有回我,是出了什么问题吗,还是说我这么久没有回来你生我的气了,我在此只能说声抱歉,你再等我一两年的时间,等我做到了将军的位置,等大汉一统天下,等我衣锦还乡、荣归故里,等我回来,用八台大轿,风风光光的,正式娶你为妻。请你务必要等我,我也一定说到做到。纸短情长,说不尽我对你的思念,只希望能够知道你平平安安,那我便心满意足了。
南宫知夜致上。”
不出意外的话,他的这封信肯定是又像之前,石沉大海,杳无音讯,不仅仅是他寄出的信没有回应,包括她写给他的信同样如此。
南宫一族,古老的一族,久远的历史,最终,还是要没落了,但因为一个人的预言成为了南宫一族所有人的救命稻草,没有人会质疑那个人的判断,因为他商城,不可一世的商城。
南宫三十六,被誉为将会最为传奇的一代,然而在南宫一族眼里却是最后一代,因为上一代只留下了一个女孩,便撒手人寰了,所有的希望与重担全部压在她一个小女孩的身上,但传统的观念深入人心,没有人会认为一个女子有那种奇才异能,更何况他们认为女人是无法光宗耀祖的,她不服,还是一个小女孩的时候,她就开始了对自己的严酷训练,每当她兴奋地向家人展示自己的成就时,换来的只是一次次的白眼与无视。
那时候的他,还不是南宫知夜,只是一个流浪的孤儿,被南宫一族的人从大街捡来,像是诱骗一条狗那般容易,而且他比狗还听话,不会咬人,有饭吃,有衣服穿,在他心里就没有什么比这更幸福的事了,直到有一天他遇见了她,只是轻轻地一撇,他记住了她的一切,弱小的身躯在凛冽的寒风中瑟瑟发抖,即便嘴唇冻得发紫,她还是一声不吭地咬牙坚持着,有时候永远记住一个人就是如此的简单,一句话,一个微笑,一道身影,还有她的回头一眸,就深深地刻在了他的脑海里,那一天他都忘记自己应该去干什么,结果被打得遍体鳞伤,可那天夜里是他最为幸福的一刻,因为她亲自来帮他擦拭伤口。
“你叫什么名字?”她问他。
他摇了摇头,他不知道,因为其余人叫他不是喊“喂”,就是“哎”,哪怕是个下人他都算不上。
“我们今天第一次在晚上相见,我叫你知夜,如何?”
他点了点头。
“知夜你好,我叫南宫雁,你可以叫我雁儿。”
他咧开嘴角,开心地笑了,他终于有属于自己的名字了,而且是她给的。
在南宫家中,身为一个女性,其实她的地位也不高,甚至有时候都要忍受下人的欺辱,没有办法,没有家人的呵护,她还只是一个柔弱的小女孩。终于,有一天她爆发了,和几个仆人起了冲突,明知道对方是来刻意的,可她实在忍受不了这种窝囊气和对方干了起来,瘦小胳膊终究拗不过大人粗壮的手臂,从她懂事起她就没有哭过,然而今天所有的委屈和屈辱全部爆发了出来,她恨自己不是男儿身,恨自己出生在这个腐朽的家族,她哭得好大声、好伤心,而那几个人却笑得好开心。突然,他冲了过来,拿了一根棍子狠狠地敲在对面的额头上,这还是他第一次打人,第一次反抗,浑身紧张得都在颤抖的他,挡在了她的面前,死死地盯住了眼前的几个人,他不想让她受到任何的伤害。
她被他的行为惊呆了,她看着挺身而出的背影,想起了书上写的那一句话:“天塌下来的时候会有个子高的人帮你扛住。”即使面前的他也只是个小孩子,可她还是觉得很高大。
后来,他们弄出的声响太大了,慢慢吸引了很多人过来,而那几个仆人见势不妙则赶快溜之大吉。看着那几个人的离开,他终于松了一口气,但刚才的一幕实在让他心惊胆战,毕竟这是他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实在害怕接下来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情,可他还是缓缓地回头,弱弱地说了一句:“你,没事吧?”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明明自己都怕得要死,却还是要逞强,出这个风头,看到他那呆若木鸡的表情,她破涕为笑,他不知道她在笑什么,他也跟着笑,只要她开心,他也就开心。
从那以后,他两开始形影不离,她教他武功,教他读书,还有和他一起偷偷离家出走,过了个几天两个人又会灰头土脸的回到家中,虽然笼罩在一个家族的阴影下,但是他们的童年却有很多的值得回忆的地方。
直到有一天,他们又离家出走了,甚至可以说是私奔。他们从家里偷了些钱出来,在外面,他们自己造了一个小木屋,每天的生活都只有他们两个人,活得好不自在。时间一晃就是过去了很久,当初的小女孩也长成了一位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而他也是一个高大的少年了。
有一次她拉着他的手来到一个景色优美的地方,她牵着他的手一路奔跑,来到一处田园,一阵风吹来,吹摆着她今天特意穿的洁白裙子,然后她在风中翩翩起舞,他静静地看着她,他开始笑了,她跑到他的面前,牵起他的双手,微笑地看着他,脸颊上浮出了一片绯红,轻轻地和他说道:“知夜,我今天漂亮吗?”“当然,你很美,今天。”他毫不犹豫地说出来,因为真的如此。她的脸更红了,停顿了一小会,终于抬起头向他说道:“那,知夜,你愿意娶我做你的妻子吗?”她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眼睛眨都没眨,期待他的回答,他看了她一小会,然后点了点头道:“好啊。”她开心地在他面前跑了一圈,最后蹦到他的怀里,她看着他的眼睛,踮起脚尖,轻轻地吻在他的嘴唇,两个人抱在一起,画面真想一直保持在这一刻。轻风拂来,拂去他俩脸上各自的泪花,但彼此之间谁也没有看见。
“过了今晚,我们明天回去吧,让所有人都知道我们要在一起。”她说道。
“嗯!”
但他们俩各自都知道明天就是分别了,他们都以为是自己先离开的,只是他们不知道彼此都已经被安排上了各自的使命。就在昨天晚上,同一个时间,不同的地点,他们都会见了南宫的老一辈的人。
“雁儿,即日起,你将代表南宫第三十六代传人成为天下行走,实现那个人的预言,振兴我们南宫一族。”
拼搏了如此之久,一直都在忍受族人的侮辱,她以为族人忘记了她的存在,她也以为自己放弃了这个家族,但今天,族人没有多余的解释,直接将家族最为光荣的使命赋予她,她也期待这一天太久了,这个家也不能没有她。
“是!”尽管南宫雁内心的激动,但她还是一个字地平静带过。
南宫雁接着说道:“请再给我一天的时间。”
“我知道你厌恶甚至可能憎恨我们,但你不要忘记你和我们都是南宫族人,我们迟早会死,接手南宫一族人的终究是你,你会在以后发现我们带给你的痛苦会成为你掌控整个家族的能力基础,你明白吗?”
“明白。”
“那你还对那个小子……”
“他叫知夜。”还没有等对方说完,南宫雁就抢先开口道。
“他是谁,你是谁,你自己要清楚,你可以不在乎外人的观点,可这个家族却需要,你也可以不听从族人的安排,那就必须等你拥有那个值得我们去仰望你的资格。”
“明天我去和他告别,但我回来如果发现他不在了,定要整个家族陪葬。”
一场对话就这样结束了,南宫雁的态度非常傲慢和坚决,南宫的族人也是一如既往的习惯高高在上,今天的他们对南宫雁犹豫了,因为在另一边,还有一个人值得他们去赌注。
南宫的族人问知秋:“你喜不喜欢雁儿。”
犹豫了一会,随后坚定地答道:“嗯!”
“好,可你肯愿为她生,为她死,为她付出一辈子?”
“我的命属于她。”
“很好,那你也应该知道,那个人的预言需要有人实现……”
“我愿代替她实现南宫一族的愿望。”话还没有说完,知夜就已经知道对方想要干什么了。
“非常好,从今天起,我赋予你姓,南宫,你将背负南宫一族的名号行走在世间,可如果你死,南宫一族将没有你的墓碑。”
“南宫三十六,今日我便是。”
好,很好,非常好,南宫一族的人只是用了几段话,于是便有了南宫知夜。
那一天离开的夜晚,举行了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婚礼,他掀起她的红头盖,她接下他的红绸带,一起喝下他们的交杯酒,两个人正式结为夫妻。
只是在后来,他在战场这一边,而她,却在对面。
南宫一族的人为他们俩绑了个死结,他想为她,她也想为他,最终都变成了为南宫一家可利用的工具,“有情人终究还是个傻瓜。”南宫族人想道。他们利用了这两个人,却也不知道他们自己其实也被人利用。两个人离开的第二天,商城又来了,既然是开始,那也是结束,那么就不需要其他多余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