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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一只烧鸡改变一个人的一生(1 / 1)


“请你吃饭的时候好好吃,不要大口大嚼的,那样太不雅观了,有点文明好不。”

“请你不要浪费人间的每一粒粮食,这些都是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种的。”

“喂,到时间了,该熄灭蜡烛,该好好休息了,你不好好睡觉的话,明天哪来的力气起来干活啊?”

万天成身边跟着一位十二岁的小男孩,名叫李绅,每天的任务就是负责监督他完成每天的任务,成天围着万天成,叽里呱啦,说个不停,还未完全长高的个头,踮起脚尖来也只够到他的肩头,麦黄色的脸蛋时不时因为万天成的无理涨个通红,还时不时挥舞着四肢,恨不得要扑上去咬他两口。

而万天成每天做的事情很简单,就是和对方反着来,对方不要让他浪费粮食,他偏偏吃饭时候故意倒出几粒饭来,走的时候还顺便在自己的嘴角上也留几粒,让他去干活,万天成则是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能偷懒,为什么还要干活呢?对方不让他熬夜浪费蜡烛,他偏偏挑灯夜读,大早上的,任凭对方如何叫他、催他,甚至还真得咬上去了,他依旧不为所动,继续睡着,想干嘛就干嘛!

李绅对这个人真的是气坏了,又奈何不了他,万天成的本事就摆在那,自己根本就难为不到他,反倒是每次不管出什么花样难题都被对方一一破解,还被万天成无情地嘲讽这算什么啊,拿点难题来!李绅心中真的是对这个人咒骂了一万遍,恃才傲物,偏偏这个人就是有这个资格,同时也感慨自己如果有万天成这样的本领就好了,那么他就一定会去报效祖国、创下一番大事业,让历史永远铭记“李绅”这两个字,这个梦想,似乎一直都是青少年普遍拥有的,只是不知后来有多少人实现、还有多少人记得。

“唉,要是我也有这样的本事该多好啊!”李绅正在一边干活的时候,一边感叹道。

不料自己的脑袋却被人敲了一下,“说啥呢,是不是又在想邻家的小女孩了。”来者正是万天成。

李绅懒得理他,继续干活,只是那个嘴里还一直碎碎念叨着,估计就是骂他的词儿。

一个上午,万天成端了把摇椅,躺在上面好不快活,唯有李绅忙个不停,看着他那忙碌的身影,似乎有些问题,万天成说道:“你这做事未免也太上进了吧,以你完成的量已经早就超过了标准了,说说你家是不是缺钱花了?”

“要你管。”李绅白了他一眼,然后继续干活。

答案就是了,虽然没有承认但也没有否认,就因为猜对了,不然按照以往的习惯,李绅肯定又要说叨说叨他了。

就在李绅正准备抄起家伙出门的时候,万天成一把截住了他去路,李绅都不知道这个人脑子里面到底在想着什么,居然破天荒地想要陪自己出来干活,而且还是那种最累最苦的农活,瞧瞧,对方刚一下地,就各种不适应,肯定是觉得这泥巴巴的太脏了,还有对方那学自己弯腰驼背种禾苗的姿势看起来就滑稽,不料一个没站稳万天成直接把自己给拌倒了,坐在泥里面,他还一脸的傻笑,李绅回过头,偷着乐呵,第一次觉得痛快了。

临近下午,这种三伏天的大太阳最让人受不了,面朝黄土背朝天,头顶太阳,脚踩淤泥,没有谁愿意受这种苦,谁这时候不想躺在家里,摇着小扇子,吹着凉风,再来一片放在井底凉透过的西瓜,好不惬意的生活啊!李绅已经有些受不了了,找了一片凉荫歇息一番,一大壶水猛灌入口中,依旧觉得浑身热乎,但他似乎忘记了什么,等他发现好像忘了万天成的时候,他可有些害怕那个人别不会已经中暑晕倒在田地了,那可真是遭了,人家可是小姐带来的贵客啊!不过这个担心是多余了,像他这么惜命的人,可能全天下的人都死了,他都不一定会死。

眼前一幕让李绅大吃一惊,万天成不但没有倒下,而且就快要将这一片地插满禾苗了,等到李绅来,此时刚刚好,万天成一把从他的手中夺来水壶,一饮而尽,只留下一个空壶,还有一大片插满禾苗的田地,果然,聪明的人学什么都快。

回去的路上,李绅并没有因为今天提前完成任务而觉得高兴,相反一直沉默不语,看起来有些沮丧,闷闷不乐的,他头一次对自己的信念产生了动摇。万天成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也没有说话,路过集市的时候,李绅就更不敢抬头了,外面的繁华与自己无关,他心想自己真有那出头的一日吗,自己做了几年的事,不如人家一天就能解决,嗯,万天成跑哪去了?

抬头四顾,不见其人,只听身后远处正有人在叫着自己的名字,万天成在集市中大声地呼喊着自己,这下他和他成为这条街上最吸引人的人了。李绅拉着他的手只想赶快远离这个地方,然而被人拦住了去路,定睛一看,才知万天成手里拿着东西都还没有给钱呢!李绅一咬牙,头一次在这个地方消费一次,就当作给这个家伙今天的谢礼吧!还有一点就是他真得想从这个人多的地方赶快逃离。

拉着万天成一连走出很远,李绅有些生气了,大声喊道:“你在干嘛,怎么到处乱跑?”这语气就像是大人训斥小孩子一样,只不过两个人的角色互换了,但是这不是最气的,而是刚刚花出去的钱,他一下子花掉了不少的钱,都怪眼前这个家伙,又怪自己刚刚为什么不拒绝对方呢,当时自己太害怕了,第一次来这个地方,被这么多人围着看着,他畏惧了,他想逃离那个自己之前想去又不敢去的地方,想来想去他还是觉得怪这个家伙,越想越气,委屈到流泪都不知,终归还是个未长大的小孩子。

李绅突然被眼前的一个东西给震惊了,都忘记了自己还在流泪,万天成将他刚刚买来的东西呈现到李绅面前,李绅看着这玩意,好丑、好奇怪,好像又很香的样子,仔细一看才知是一只烤鸡。

一路上万天成吃着烤鸡,一边嘴里含糊不清地劝解李绅来一口,但是他怎么说都不肯吃一口,拼命地摇头,不是他不想吃,而是他不敢吃,这么好吃的东西以前他连想都不敢想,穷苦惯了,也就真得习惯了?他更害怕的是自己这一次一但尝了过后,就会永远记住了这个味,以后就会时时刻刻都想起这个味道,在脑海里怎么都挥之不去,这种情景要么只有零次、要么就是无数次,年纪还只是十二岁的他,本该还是天真的年纪,就已经知道这个了,着实不易。

万天成是谁,他从来不是一个按常理出牌的人,李绅这么点小心思他哪能看不清楚呢?这不,趁着对方发呆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撕下一块肉,塞进了他的嘴里。李绅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他,都不知个因为所以然来。

万天成说:“你可别吐掉,浪费的可是你自己的钱,也别想着还给我,我才不吃别人嘴里的东西。”

很生气,很无奈,很委屈,自己怎么就遇见了这么一个主,含着泪水他咽了下去。接下来的一路上他俩一句话也没说,万天成也不劝他了,自己也没有动口,突然万天成听到这么一句:“再给我来一个。”如果不是对方伸出的手,他都有些感觉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一只鸡腿下肚,三下两除而就没了,万天成又给了他一只腿,也就一口的事,干脆给了他一整只,李绅捧起烧鸡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像是几十年没吃过饭一样,不过他的确是第一次吃这个,没过一会儿,整只鸡就被他干掉了,他将骨头啃了个遍,绝不浪费上面的一丁点肉,嫩一点的骨头他更是直接吃掉,吃完再将手指舔了个遍,哪里都不能浪费。万天成又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壶,他以为是水,一入口就感觉肚子里火辣辣的翻滚,万天成又在耍他,这是酒,不过这种感觉他觉得倒也不错,再喝一口,就没那么不适应了,一壶酒喝完,他长舒一口气,好不痛快,就是除了觉得自己的头有那么点晕。

万天成问道:“怎么样,痛快不?”

“痛快!”

“好吃不?”

“好吃!”

“还想再来不?”

这一次他沉默了,不是他不想,而是不行。

李绅沉默了良久才开口道:“小时候家穷,还欠了一屁股债,父母更是死得早,连收尸的钱都是凌家大老爷出的,能活到现在我就已经很知足了,未曾想过还能拥有更好的生活了,况且人要感恩,老爷给我饭吃、给我衣服穿,我就应该好好地为他效劳。”

万天成只是简单回了句:“这样啊!”

李绅问道:“话说你塞进我嘴里的是什么啊?”

“鸡肉呗,还能有啥?”

“我,是说鸡的哪个部位?”

“鸡舌,怎么,你还想吃吗?”

“不是,我只是要记住它,真他妈好吃!”

“好吃,你就多吃点。”

……

李绅问他:“是不是在商城很多地方都有好吃的,当地很多人都非常有钱。”

万天成摇了摇头,说道:“商城吃的不是很多,但是那里,家家户户都有钱,有钱到什么地步呢,也就是钱扔到地上,都没人愿意捡的那种有钱。”

“这样啊!”李绅感叹。

“要不要我给你在那介绍一份好职业,绝对包你吃好、喝好,要啥有啥。”

李绅不想理他,知道他估计又要耍他了。

“在那里做小白脸,你生得如此可爱,肯定有不少人喜欢的,哪怕是个男的,对方也无所谓的。”

李绅有些无语,突然有些好奇地看着他。

万天成大叫道:“干嘛,我才不是那种人,我只是想要介绍介绍别人给你。”

……

当晚李绅还在看书的时候,但不管这次怎么用心,他都看不进去,白天发生的事情对他的冲击太大了,不是那种美味萦绕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而是那种生活,他心里对那种生活的向往,城里的生活是怎样的,是不是遍地都是钱,哪里都有好吃的,还有那里的姑娘是不是各个貌美如花,想到这,他的脸一红,有点对不起手中的这本圣贤书了,最后,他还是想起了白天吃的那只烧鸡,后面的他忘了,只记得第一口的那种美味,他感叹:“原来鸡舌如此美味。”

第二天,万天成在吃饭的时候,李绅直接写了张横幅摆在面前:“粒粒皆辛苦。”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万天成依旧坚持着自己的原则,该是怎么样还是怎么样,不过他倒觉得今天这句话写的倒不错的,问道:“你写的?”

李绅点了点头,很奇怪的是今天他没有再管万天成如何如何了,吃完饭他就草草地走了。

这几天的状态只能用堪忧来形容,李绅整天魂不守舍的,做什么都看起来没劲,看书他也看不下去,经常性的一个人待在一个角落里,对着远方发呆,仿佛那里有着自己朝思暮想的人或事。终于他鼓起了勇气再次问万天成:“商城那个地方真得缺小白脸吗,我这种小黄脸行不行啊?”

这么一句话差点没把人给吓死来,可万天极其认真地说道:“缺,怎么不缺,不管哪个有钱的地方,都缺的。”

“哦,知道了,谢谢!”

当天晚上,李绅独自一人来到凌秋的父亲面前,扑通一声就跪倒在他的面前,说道:

“这世界最好的出路是什么呢,相比于以前的种族出身,我想读书就是唯一的好方法了,所以家主,我想了想,我这辈子即使是天天干活,不停不休地给你干,也无法偿还所欠下的债,所以我想去大城市看看,我想在那里谋一条出路,如果你信得过我的话,请再赐予我一些钱,等我出息了,届时,我将双倍奉还,如果你不愿意,也没关系,我也就只能在这里给你一天一天的打工,直到我死的那一天了。”

“我拒绝你的提议”秋的父亲拒绝得干脆利落。

“好吧,那我下去干活了。”李绅并没有意外,相反可能还觉得自己终于解脱了,不用整天再为了这件事情发愁了,以后还是乖乖地认命吧。

秋的父亲转而继续说道:“我说得不是这个,我不要你双倍奉还,我要你十倍返还。”

这句话,仿佛有就什么东西击中了李绅的心头,他等了这句犹如一世之久,他跪倒在家主面前,额头狠狠地在地板上磕出三声巨响,痛哭流涕道:“家主,假如我真得有那么一天了,我定将奉你为我的再生父母,你想要什么,我就给什么,天上的月亮我都会想尽办法给你摘下来,这条命给你也在所不惜。”说到这里,他的声音已经极度哽咽沙哑了,这一生都未有过如此激动的一刻。

当夜,李绅收拾好一切东西准备走的时候,环顾四周,这里的一切都是如此的熟悉,哪怕是闭着眼睛他都知道该如何往前走,这里的每一个人自己都熟悉,这里的每一寸土地自己踩过,这里的每一块瓦片都是自己盖的,可是今晚就要和这里的一切说再见了,如果说没有留恋的话那肯定是不可能的,收拾好一切后,他直接往地上一躺,最后一次近距离接触,他闭上眼睛,轻轻地抚摸着地板,一切都是如此的温和,突然他睁开眼、站了起来,头也不回地踏出这座门,既然要走,何须再理会?

万天成在门外已等候多时,李绅见到他,说了一声“谢谢”,虽然万天成处处和他做对,但是身边有这样的一个人存在,至少绝对不会那么无趣,他能真心地感受到这个人也并不是什么恶人,可能他只是想要玩玩而已?他看不透,但是万天成为他打开了那扇心底中的门,他十分感激,他执君子之礼,一揖到底。

“谢谢你,为我打破了这束缚的枷锁。”

“我并没有帮你打破你身上的枷锁,而是你自己作出了那踏出去一步的勇气。”

两人相视一笑,月下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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