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三年,秋收时节,唐朝边关遭突厥侵扰。
突厥挥刀长驱直入,马蹄弯刀血洗边关之地,突厥所过之处,生灵涂炭,尸骸遍地,血流成河,犹如人间地狱,可怕至极。
一位少年从尸山血海中爬起,浑身是血,血衣凛凛,他手持一柄赤血长刀,身着甲胄,胯下一匹红棕烈马。
踏着尸山血海,身负滚滚戾气,一人一骑杀得突厥人仰马翻,肝胆俱裂。
边关无数百姓被被这位血衣年轻人从凶残的突厥人救下。
突厥乃勇武之师,势如破竹,大杀四方,边关军士不惧死亡,奋力死守,眼看要被攻破边关,岌岌可危!
血衣少年独自绕后,血衣怒马,独自一人冲入突厥大军之中,斩下突厥将领首级!
突厥大军群龙无首,没有将领镇压,如同一盘散沙,战力折损。
边关将士士气大盛,奋力杀敌,悍不畏死,终究是挡住了突厥大军。
唐王李世民派遣李靖,率领精兵十万及时赶到,守住边关,追杀突厥八百里。
而那血衣少年在十万精兵赶来后,便莫名消失,不见踪影。
李靖得知,震动无比,连连追问,但只有那些边关将士以及一些百姓见过那血衣少年。
但那少年浑身是血,脸上更是被鲜血染红,根本不知道他的样貌。
知道的,也仅仅是那血衣怒马,年少身形。
一个月后。
长安城,卢国公府邸。
“真没意思,整天看这些东西!”
“就让我当一条咸鱼不行吗?”
程处默缓缓的放下了手中诗集,揉了揉太阳穴,喃喃自语。
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已经有一个月了,却一直被关禁闭,还悲催的被夫子按着头学!
“大少爷,大事不好了!”
“王清玥小姐来了,正在大殿等候,说是要与你退婚!”
就在这时,侍女白霜忽然前来,惊声说道!
“王家王清玥?”
“我们去看看!”
程处默一怔,嘴角扬起一抹笑意,便与白霜直接去往大殿。
“程处默,你来了!”
当程处默来到大殿,便发现一位白衣女子坐在椅子上静静等候!
王清玥双十年华,唇红齿白,淡扫峨眉,剪水双瞳,香肌玉肤,可谓具有沉鱼落雁之貌,闭月羞花之容。
王清玥见程处默后,美眸中闪过一道厌恶之色。
“王小姐,多日不见,依旧是貌美绝伦!”
程处默轻笑一声,大大方方的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模样十分悠闲。
“程处默,你我心知肚明!”
“我为五姓七望之后,虽是旁支,但却也是根深蒂固,底蕴深厚!”
“你作为卢国公之子,虽然地位崇高,但却配不上我王清玥。”
“我的郎君,要么才华横溢权倾朝堂,要么金戈铁马镇守一方!”
“而不是你这样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
王清玥一瞬不瞬的看向程处默,眼中厌恶之色更甚。
程处默看了看王清玥,脸上古井无波,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王清玥本来以为程处默会极力反对,但是程处默此时竟然平静如水,这让王清玥脸颊微微抽搐,心中不免有些气愤。
程处默但凡有点进取之心,王清玥都会高看他一眼。
但是此人就是一个十足的纨绔子弟,简直不知廉耻,丝毫没有进取之心,就是一个废材。
“今日我来此,就是要告诉你!”
“我如鸾凤,你如土狗!”
“你这般纨绔子弟,配不上我王清玥!”
“我们之间的婚约,今日必须退!”
王清玥感觉与程处默同处一堂,都有些让她厌恶!
王清玥神色高傲,不可一世,宛若一位女王般,俯视程处默!
他作为天之骄女,怎么可能会嫁给程处默这般纨绔子弟?
这对于她来说简直就是一种屈辱!
“好!”
“这婚,我退!”
“若是没有什么事情,我就要去睡觉了!”
“一个饱,三个倒,美哉!”
“白霜,送客!”
程处默点了点头,他打了一个哈欠,伸了一个懒腰,便起身离开。
“好,我们一言为定,绝不反悔!”
王清玥见程处默答应后,生怕程处默反悔一般,连忙开口。
“绝不反悔!”
程处默脚步一顿,说完后连头都没有回,只是摆了摆手!
“真是不可理喻,无耻之尤!”
“更是一个不学无术,不知进取的废材!”
王清玥厌恶的看了一眼程处默的背影,便直接快步离开卢国公府!
“心里,怎么会有那么一丝空落落的感觉?”
“也许,我该为脱离这个废材而高兴!”
当王清玥出了卢国公府后,心中似乎有那么一丝失落,但是更多的却是庆幸。
王清玥也从未想过,程处默竟然这么痛快的答应退婚之事!
以往的程处默,可是极为爱慕自己。
但是现在,程处默的眼中已经没有爱慕之情,反而多了几分不以为意。
这让王清玥不免有些迟疑,也许,程处默重伤归来,性子稍微转变了一些吧?
但也绝对改变不了他是纨绔少爷的身份与性格!
“剑眉星眸,天庭饱满,看起来也有几分英俊之色!”
“想不到程咬金,还真是生了一个英俊的儿子!”
“就是这镜子不太习惯!”
程处默回到自己的房间,看着铜镜中的自己,不由满意的点了点头。
铜镜,只是锡和银高度结合的铜镜,映照虽然清晰,但是却没有二十一世纪的精美。
此时的这副躯体中的意识,早已经不是那个纨绔子弟程处默,而是二十一世纪同名同姓的穿越灵魂。
程处默前世是一位巅峰杀手,杀人无数,手段凌厉,无人能与其争锋。
他在杀手界已经无敌,因厌倦了杀戮生活,便隐居深山,不问世事。
却因下了连日暴雨,导致泥石流淹没了他,睁开眼睛,就成了程咬金的儿子,程处默。
程处默刚醒来时,便发现自己在尸山血海之中,周围尽是突厥之师。
突厥人见程处默活着,便围堵而来,欲将其诛杀。
程处默被逼无奈,手持长刀,翻身上马,大杀四方。
而他,便是当初在边关闯下赫赫威名的血衣少年。
待李靖率军赶到,程处默骑着伤痕累累的战马,身负残破之躯,冲入山林。
疾驰百余里,最终战马不堪重负,累死了!
程处默带着残破之躯,找到一处山泉,纵身跳入河中,脱去甲胄,洗去了血渍,清洗了伤口,简单的包扎一番,但最终还是因为伤势过重,昏死过去。
碰巧被几位逃难的难民发现,将其抬走,交给了将领。
将领为其包扎用药,换了一身干净衣服,这才将程处默送到了卢国公府,得以生存。
程处默回来后,程咬金逼问缘由,程处默只说游玩,不小心遇到了突厥人,死里逃生,捡回一条命,这才应付过去。
程咬金得知缘由,怒不可言,便将程处默禁足家中,整日让夫子教他识书认字。
“前世杀人,今世也杀人!”
“打打杀杀的生活,我已经厌倦了!”
“既然老天又给我一次重活的机会,我一定要活出自己想要的样子!”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钱花,有妹泡!”
“做一个纨绔少爷,难道不好吗?”
“谁也别来打扰我啊!”
“我只想当一条咸鱼!”
程处默嘴角扬起一抹笑意,这段时间,他所拥有的轻松与快乐,是前世无法媲美的。
“程处默啊程处默,你作为程咬金的儿子,真不曾想到,混的这么窝囊!”
“就算是做一位纨绔子弟,起码也要有点排面吧?”
“王清玥既然如此高傲,亲自登门退婚,这绝对是一种耻辱!”
“我既然重生,与你同名同姓,会让王清玥后悔今日的所作所为!”
“这算是给你的补偿,也算是给你最后的体面吧!”
程处默眼中闪过一道精芒,便靠在椅子上躺尸,那叫一个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