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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腹黑女陷害,表面闺蜜撕破脸(1 / 1)


沈诗诗脸色阴晴不定。

李初夏有没有偷东西,她心里最清楚不过。

一旦监控拍到是她把手机壳塞到李初夏包里,那她就会成为众矢之的。

所有恶言恶语会转头攻击他!

“不能调监控!”

沈诗诗彻底乱了,居然把心里话给说了出来。

“为什么不能调监控?”

周航表情戏谑。

对啊!

为什么不能调?

大家也觉得沈诗诗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

偷东西的是李初夏,她有什么好紧张的?

吴店长能坐上店长的位置,最擅长察言观色,而且他每天面对成百上千的客户,什么样的人没见过。

一眼就看出来,沈诗诗肯定有问题。

他心中已经有了判断。

周航说的应该就是事实!

不查监控也能肯定,这件事情是沈诗诗在背后搞鬼。

“我……我……”

沈诗诗我了半天,也说不出为什么不能查监控的原因。

“我要求查监控!”

李初夏站起身子,擦掉了脸颊上的泪渍,眼神变得无比坚定。

沈诗诗顿时面如死灰,当事人都要求查监控了,她有什么资格拒绝。

大势已定!

周航说道:“吴店长,麻烦你让人把监控调出来,这样就能水落石出了。”

“没问题。”

很快,一名店员就抱着电脑跑了出来。

店员点开监控存档,按下了空格键,录像的画面开始播放。

监控拍下了李初夏和沈诗诗进入店内。

这个年代技术有限,监控画面有些模糊,但从穿着打扮,衣服的颜色,身材轮廓,能清楚认出来李初夏。

两人在店里逛了一圈,然后驻足在了手机展台前。

李初夏拿起展示机认真把玩。

起初一切正常,没有发现任何偷窃行为。

大约看了半分钟,旁边的沈诗诗终于动了!

她鬼鬼祟祟的往后挪了几步,取下了挂在墙壁钩子上的一个手机壳,悄悄回到了李初夏身边。

然后趁着李初夏分神之际,把手机壳塞进了她的包里。

整个过程全部被拍了下来!

此刻,李初夏才沉冤得雪,压抑在心里的委屈如洪水爆发,哭成了一个泪人。

大家也终于知道,自己误会错人了。

“连好朋友都陷害,也太不要脸了!”

“小小年纪这么恶毒,长大了还得了!”

“报警,像她这种人必须严惩!”

这些人没有一点原则,就和墙头草一样,风往哪吹就往哪倒。

之前他们还言辞凿凿,认定李初夏就是偷窃贼。

现在发现苗头不对了,立刻又开始攻击沈诗诗。

从头到尾,他们都扮演着正义的使者,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不分青红枣白的指责别人。

“我没有!不是我做的!”

沈诗诗指着周航质问道:“李初夏拒绝了那么多次,让你成了全校笑话!”

“对,是我陷害她!”

“我帮你出气,你应该感谢我,你为什么还要帮她!”

沈诗诗已经彻底混乱了,前一秒还死不承认是自己做的,后一秒就亲口承认是她陷害李初夏。

周航面无表情。

他从来没想过帮李初夏,她是在帮顾佳幼。

没有顾佳幼的话,他才懒得多管闲事。

“我没错!错的是你们!”

沈诗诗歇斯底里的说道:“我那么喜欢你,你为什么看都不看我一眼!她弃你如敝履,你却对她死心塌地!”

“要不是为了让李初夏在你面前出丑,我也不会陷害她!”

“我没错!都是你们逼我这么做的!”

沈诗诗就是那种典型的自我主义人格。

以自己为中心,永远不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喜欢把自己的过错推卸到别人身上。

李初夏也才此刻幡然醒悟。

之前她就想不明白,沈诗诗为什么总是给自己洗脑,让自己拒绝周航。

现在所有事情都串连起来了。

因为沈诗诗也喜欢周航,不希望他们走到一起!

为了毁掉自己在周航心目中的形象,所以才栽赃自己偷东西!

李初夏暗骂自己愚蠢。

与沈诗诗相处这么多年,朝夕相对,却完全没察觉到沈诗诗的心思,还听信她的谗言拒绝了周航。

李初夏你真是个大笨蛋!

真相大白,吴店长在征求周航的同意下,选择了报警处理此事。

很快,警察就到了。

沈诗诗怨恨的看着周航,直到现在她依然觉得是周航的错。

眼看没热闹看了,吃瓜群众准备散去。

“都给我站住!”

周航呐喊一声,众人纷纷停下脚步,不明所以的看着他。

不知道他要整什么幺蛾子。

“刚才对她们两个人身攻击过的,全部给我滚出来道歉!”

周航最瞧不起的就是这些兴风作浪的键盘侠!

人身攻击完就想跑了?

门都没有!

一个大男人还保护不了女人,那还算什么男人!

今天必须给老子道歉!

听到周航要求自己道歉,起哄的那些人脸上流露出不屑之色,要不是警察在场镇着,他们已经开口嘲讽了。

俗话说得好,法不责众。

起哄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

我就不道歉,你能拿我怎么着?

有本事你来打我呀!

笨蛋!

当着警察面打人,看看谁先进局子。

见所有人保持沉默,没有一个人站出来道歉,周航早就猜到会这样。

让键盘侠承认他们的错误,比登天还难。

给你们脸不要!

那就别怪老子来横的了!

周航询问起了警察:“警察同志,在没有证明我同学是小偷的情况下,对她进行人身攻击,谩骂,侮辱,构成什么罪?”

警察说道:“寻衅滋事罪。”

“那会怎么处罚?”周航又问道。

“寻衅滋事,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警察解释的很清楚,但众人还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

周航指了指固定在大门口天花板上的监控:“吴店长,你们这个监控有录音功能吗?”

吴店长心领神会:“这个监控是我们公司研发的最新款产品,不止有录音功能,而且画面还是超清!”

“保证每个人的脸,都拍的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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