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偃侧躺着躺了好一会儿才睡着。
宿醉的缘故,第二日玄偃好晚才醒,睁眼时大概快10点了。
晨间萧金池又给他上了一次药,就去了公司。
玄偃费力的翻了个身,觉得屁股快成两半儿了,阿池这是得有多生气,打个半大的孩子打那么狠……
他抬手拿起桌上放着的的手机,给管家打了个电话。
管家叫刘子祥,对原身一直都很好,把他当自己孩子。
他走了进来,给他端了碗粥,玄偃费力的趴在床沿喝粥。
管家看着喝的狼吞虎咽的玄偃,拍了拍他的肩,欲言又止,最后道:“小偃啊,你舅舅也是为了你好……”
玄偃一言不发,等喝完最后一口,把碗搁在桌上,恶声恶气的就骂:“对我好?他管过我吗?从来没有。”
说着把枕头往地上一丢,愤懑的道:“昨天他还打我……”
“刘叔,他凭什么打我!”
管家最不会劝原身这种一生起气来油盐不进的小孩,摇摇头,拍拍他的肩,道:
“听话吧小偃,今天助理小周跟我通电话说,萧二爷要送你去柴桑军校……”
“什么……?”玄偃声音都变了调,喊道:“我不去,那里不是人呆的地方……”
管家也不想让玄偃去受苦,但是萧二爷做的决定,他没办法也没资格拒绝。
玄偃提好裤子,也不管身上的伤了,一瘸一拐的掀开被子下了床,嘴里嘟囔着:“刘叔,你在家里就好,我去找他理论。”
管家劝不住,只能无奈的留在了家里。
玄偃开着萧金池送自己的跑车,风驰电掣的去了萧家公司。
前台拦了他一下,问他有没有预约,没有的话不让进。
玄偃从未来过这家公司,这里的人都不认识他,他没办法,只得拿出手机给萧金池打电话。
电话响了没多久就接了,那边响起萧金池磁性的声音:“小少爷怎么想起来给我打电话了?”
玄偃咬牙,道:“你!我要进去,让前台放我进去!”
萧金池见他还是这么个驴脾气,他拧眉,瞅了眼电脑上的文件,随手签上了名,就开始专心致志打电话,想磨一磨他这个脾气。
“这是你的态度?”
玄偃咬牙切齿,最后见前台虎视眈眈,实在没办法,把眼都憋红了,最后忍了又忍道:“舅、舅、我、要、进、去。”
萧金池抿唇,无所谓道:“行。”
说着挂了电话,招手叫来助理小周,让他通知前台放玄偃进来。
没多久,玄偃就气势汹汹、一瘸一拐的进了总裁办公室。
张嘴第一句话就是:“我不去。”
萧金池装糊涂,淡淡的抬眼看他。
玄偃忍不住,抓过一边一张桌子上的杯子往地上一丢,杯子顿时四分五裂,玻璃碎片乱飞。
“我说我不去柴桑军校,我不去!”
萧金池眸中毫无情绪,看着他道:“抽烟、喝酒、打架、闹事,我管不了你,那就让学校管。”
玄偃眼圈红了,梗着脖子道:“你管过我吗?凭什么说管不了我!”
萧金池并不想和一个死犟死犟的孩子讲话,抬手拿起桌上的杯子,喝了口水。
玄偃被刺激的难受不已,心口发疼,忍不住大吼大叫:
“萧金池!我爹娘死了之后,住进你家你管过我吗?!凭什么随便决定我的去处!”
萧金池眸色一变,姐姐的死在他心里一直都是不可触碰的底线,父母早亡,他和姐姐是从小一起长大,是被叔叔萧华安拉扯大的。
叔叔没有孩子,他们二人被他像孩子一般对待,他们俩都很听话,从来不会惹大人生气,因而只觉得玄偃这样的孩子很不可理喻,根本没办法交流。
更何况这便宜外甥竟然总是直呼他的名讳,他一个大人还让一个孩子教训吗?
他手中杯子重重搁在桌上,显然把暴怒中的孩子激得更愤怒。
“你什么意思?摔我?凭什么……”
萧金池看着面前跳脚的人,实在不想跟他说话了,抬手拿起手机就给小周打电话:
“今天下午,办好手续,把少爷扔进柴桑军校。”
玄偃不愿意,跺了半天脚,见萧金池的样子,一点转圜的余地都没有。
又气又恼又难受,走过去就想去砸萧金池的手机。
萧金池反应快,一把把他手腕抓住了。
一直在眼眶中打转的那一滴眼泪,正巧落了下来,落在萧金池手腕上。
不知为何,萧金池心中一紧,抬眸看去,就见玄偃浑身打着颤,眼圈通红道:“不要,我不去……不要……”
小周的电话还没挂,明显也听见了这边的动静,又不确定的问了一声:“总裁,还办手续吗?”
玄偃极其抗拒,听见这声问话一直在摇头,整个人看着可怜至极。
萧金池沉默一会儿,已经有些消气了,觉得自己实在没有必要和一个半大的孩子计较。
但已经说出去的话却不想收回,便想吓一吓他。
谁成想他刚点头,还没回话。
玄偃就挣脱开他的手,跑到了门口,出门之前回头瞪着他,眼圈红红的:
“我说了我不去,就算不住在你家,不花你的钱,我也不想去那个地方!”
说着就瘸着腿跑了出去。
萧金池拧眉望着门口的方向。
直到小周疑惑的问了句:“总裁?”他才回我神来,道:“不必了,有需要再说吧。”
玄偃一路跑出去,夏天天热,他身上就只穿了衬衫短裤,走出公司大门后却觉得很冷。
他没有上那辆跑车,在路边走了很久,最后找了一辆共享单车扫码骑上去。
他决定逃离萧金池,找个别的地方住上一阵子,那个家太窒息了,他不喜欢,他不信出去后自己凭自己活不下去。
手机微信上还有小一千的钱,他骑着车去了邻省,随后在那里找了一下午的工作。
小少爷虽然养尊处优,这几年里又是抽烟,又是喝酒,总是不务正业,但小时候也是学过正儿八经的东西的。
最后在一个酒店里,酒店老板见他钢琴弹的不错,长得也好看,嗓音还好听,就把他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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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末:好吧,说实话,因为是第一视角,所以我感觉虐小黑眼儿更容易一些,下个位面吧(也许大概八成可能),到时候想点办法虐一虐大猪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