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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4章 当观色无常(1 / 1)


眼神里带着意味深长的思量。

柯伟豪笑问:“上哪里运气这么好,捡到这么漂亮的珐琅彩?”

“倒和我家里的珐琅彩收藏品能够媲美。”柯伟豪的话的确存在一点夸张的成分在里头,柯家的每一样珐琅彩可都比眼前这个珐琅彩烟盒值钱。

不过成色、做工确实精致。

另外柯家也的确收藏了一点珐琅彩,早年还有些小物件,小镜子、手镯什么的,如今剩下的几样都是柜子那种大物件。

转头柯伟豪就问柯有良:“Daddy你是我们家最了解珐琅彩的人,你说这个烟盒是不是好看的?”

柯有良点点头说:“是好看的。”

黄清若没有回答柯伟豪的问题,只是想起它还是值个小二十万的,之于她而言是笔巨款。

于是黄清若又很小气地对管乐改了口:“不能送你,只能卖给你。如果你要的话。”

管乐倒是不奇怪黄清若如此,翘着眼尾笑起来:“我是喜欢也很想要,但到了我手里我肯定也是转头就忘了它,还是你留着吧,我在你这里偶尔看看它,对它才会更有念想。”

说着管乐提醒黄清若快检查检查有没有丢东西。

黄清若的包里最值钱的就是这个烟盒了,紧接着是她的手机,其他都没什么所谓,扫过一眼,她拿起手机,摇摇头:“都在。”

柯伟豪说:“没丢东西就好。”

这顿已经到尾声的晚餐,在这之后没一会儿就结束了。

什么特别的事情都没有发生地结束了。

黄清若非常失望。

她以为柯伟豪的父亲都来一起吃饭,大概率会有点什么。

可竟然真的只是吃了一顿饭、聊了一会儿天而已?

双方在餐厅门口便分道扬镳。

餐厅经理送来了柯伟豪要打包的几样东西,柯伟豪接过打包盒的时候跟黄清若说,他是觉得这几样好吃,所以要带回去给他的母亲尝一尝。

黄清若的心头一动:“……你母亲也过来滇城了?”

“是,跟我爸爸一起来的。”柯伟豪说,“她今天胃口不好,就没跟我们一起来吃饭。”

“……什么时候来的?”黄清若很关心这个问题。虽然这个问题她问得有点不妥。

柯伟豪倒是正常回答她:“下午刚过来的。”

说着柯伟豪还转头看了一眼柯有良,有跟柯有良确认的意思。

柯有良点了点头。

虽然柯伟豪已经说过柯有良是来接他回马来的,梁柳烟和柯有良一起的话,应该也一样的目的。但黄清若还是不免联想到梁京白。

不免联想到之前她刚跟梁衡提过醒,或许可以联系梁柳烟。

毕竟时间点太巧合了,在梁衡告诉她梁京白死了没两天,梁柳烟就来了滇城找柯伟豪。

目送着柯伟豪和柯有良离开的身影,黄清若心里进一步空落落的:梁京白他究竟……

“……清若?”管乐唤了她好几声,她都没有反应。

直至管乐将自己的身体横亘在黄清若的面前,遮挡住黄清若的视线,黄清若怅然若失地回神。

“我没事。”收回视线,黄清若走向上楼的电梯。

她连旁敲侧击柯伟豪和沈老板究竟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要给沈老板报仇的机会都没有。

直接问倒也不是不行,但不仅等于直接戳破了她知道柯伟豪在跟她演戏,还可能得不到柯伟豪的解答。

最严重的结果或许是柯伟豪顺藤摸瓜发现她曾经以另一个面目在部落里和他打过照面,进而往柯伟豪那里揭了梁京白的老底。

下午见过柯伟豪之后,黄清若思考过,或许柯伟豪真的以为曹哥死了才会不再有其他动作直接回马来了。

只不过这个死掉的“曹哥”不是梁京白——梁京白既然能把曹嫂的人皮面具从她的脸上换到另一个女人的脸上,也有可能把曹哥的人皮面具换到另一个男人的脸上去,不是吗?

或许这就是梁京白“死亡”的真相。虽然她想不到梁京白会具体用什么办法让柯伟豪相信,做到不被怀疑。

但黄清若事实就是她猜测的这样。

这样她才能接受梁京白“死”掉了。

她才能接受……

“清若!”管乐急忙扶住黄清若的手臂,稳住了黄清若的身形。

黄清若发现原来她走阶梯的时候差点踩空。

她定在原地想了一会儿,立马加快了回酒店客房的速度。

回去后她的第一件事是给手机充电,然后翻出手机里梁衡的电话。

不知道梁衡现在是否还在用他原来的那个手机号,可她总要试一试。

她现在需要见到梁衡。

-

柯伟豪和柯有良出来酒店门口,司机的车子开抵他们的面前。

见柯有良回头看了一眼,柯伟豪问柯有良怎么了。

柯有良笑着摇摇头说没事。

他只是在想那个黄清若、在想那个烟盒。

烟盒在之前柯有良就见过了,他问柯伟豪包的主人是谁之前,柯有良就看过包里的东西。

看到那个烟盒的时候他有点意外。

他以前年轻的喜欢珐琅彩的物件,连随身携带的小物件都是珐琅彩制作的,比如烟盒。

他也不是记得自己的每一个珐琅彩物件是什么样的,看到那个烟盒时他觉得有点熟悉,打开烟盒,里面刻的那行字才让他确认,烟盒确实就是他以前曾经用过的。

烟盒的去处他倒记得,他记得他送人了。

送给一个女人。

具体是哪个女人,他不记得。

他只记得是在一个夜总会这种类型的场所,睡的一个女人。

整件事其实很庸俗,甚至有些俗烂。

就是发生在某一次他回乡祭祖期间,难免有几个应酬。

他一般不碰风月场所的女人,只是会随大流也和大家一样身边坐个陪酒的。

那个女人那天是第一次到那种场所上班,原本在隔壁包厢,因为被摸大腿而用啤酒瓶砸了客人的脑袋,被拖出去要修理。

他那个时候恰好在外面接电话,准备回自己的包厢时撞见了,那个女人抱住他的大腿向他求救。

他向来不是个善心泛滥的人,没兴趣无缘无故助人为乐。且他觉得既然这个女人选择了来这种场所上班,又何必又当又立?

另外他也得提防是不是有人给他下套,仙人跳之类的。

故而从各种理由来讲,他那天都应该视若无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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