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秋了,天气却依旧是热。
上午把案卷整理完,给母亲有打了一个电话,说说天气,还有家里的事情。
母亲说,立秋当日不下雨,还要再热至少25天。所以,炎热的天气似乎还要再徘徊一阵子。
很羡慕北方,北方的四季是分明的。立秋前和立秋后差别很大,立秋前,尤其是三伏天,每天早晚都是热的,也是个热蒸笼。但是一旦立秋,晚上立即就会有凉意。小时候记得每到这个时候,在乡下的亲戚家,没到立秋前后,正是薄荷收割的季节,满村子都在熬制薄荷油,熬制后的残水废渣都在旁边的沟里。以至于每年到立秋就是蚊子的噩梦。
都说立秋后的蚊子也很猖狂,为了储存能量,为了繁衍后代,所以会特别的凶狠。这种凶狠在武汉这边算是体验到了,别说立秋,就是立冬,依然会有蚊子在不经意间叮咬。
值得一提的是,跟母亲聊天的时候,听母亲说那个亲戚找了另一家的律师,准备起诉呢。我笑笑说,找别人也好,方便收钱。
一个上午没有收到丁娜的消息,这也好,免得催我赶过去也不太好。
临近中午的时候,丁娜消息过来,说李文同意和解了,不过得签订结算协议,结算的事情已经让造价人员核对好了,现在缺一个谅解协议,问我可不可以起草。
有了之前被白嫖的情况,我开门见山的说律师起草协议一般都收费,具体金额根据起草内容的复杂程度、耗费的时间来计算。让丁娜去跟她老公商量,看是需要起草否。
这话说出去,我整个人都觉得轻松了。
经历了很多事情之后,我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原则,咨询可以,但是不要占用我太长的时间,根据咨询的对象不同吧,陌生人控制在10分钟以内,朋友和熟人控制在15-20分钟之内,如果超时,我就要提醒自己,不要再多说了。这些时间其实已经很宽裕了,如果在这个时间过半的时候,还没有解决的情况,或者对方一个新问题接着一个新问题的问,那就得及时的终止对话。相信我专业、信任的,可以约时间到律所进行详细面谈,当然超过一定时间要收咨询费的。能委托的签订了委托协议,咨询费可以免除。毕竟在中国,不像国外那样的律师按照时间计费已经成为大家接受的情况。在中国,还是要讲究人情的。
做律师这个行业,让当事人开心,信任并建立良好的沟通非常的重要。从业务上看,一个稳定的客户远远比有案子的时候宰一笔更为长久一些。
人还是要有自己的眼光,尤其是长远的眼光。
等到下午,丁娜才回信息,问我怎么样?
我说,一直等你们的消息呢,需要起草了,大概的要求提一下。
我根据丁娜的要求报了一个友情价格,这个价格在外面是没有律师愿意花时间去起草的。
这可不是百度上随便找一篇,改下就可以了。
真正比较适合的协议就是量身定做的协议。
像这种情况的谅解协议,在协议中,不能写刘凯把李文给打伤了,具体的花费等等,这要是李文的伤好了,没问题。要是后面出现什么后遗症,绝对会再找刘凯的。比如,烫伤之后,皮肤一般是难以恢复的,多少就会留疤。这李文看到恢复后的样子,觉得难以接受,肯定会找刘凯出整容的钱,这钱李文那种一毛不拔的人,不可能自己出钱的。
又因两人在圈子里好面子,所以谅解协议要解决两个人的问题,不体现责任,不体现赔偿,李文所有的赔偿都在工程结算协议中。听丁娜说好像是多了有20多万的样子。
借机解决工程结算的问题,真的够狠。
这种解决的方式,我总觉得他们将原本打架谅解的问题与工程结算的事情进行捆绑,实在是搞复杂了。
按照上午的反馈,李文是同意了,但是后期签订谅解协议是否同意签,会不会有什么变化?
所谓的夜长梦多。
我要在当场,肯定是当场起草,当场签订最好。这种夜长梦多的事情,我见过太多了。
往往谈的蛮好,一回去,或者睡一觉起来就变了,莫名奇妙的。
不过,既然丁娜也愿意给一点辛苦费,我肯定要根据他们的情况,先把谅解协议起草出来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