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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去燕京(1 / 1)


此毒来得蹊跷,我心中甚是不安,拉着老人家把其过往经历详细的解说了一遍。

此时牧家已经没啥人能威胁到她,加上她对我感激不尽,自然是对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原来,这老人家年轻的时候,可不是个寻常人家的闺中女子,而是认了一个师父四处奔波讨生活。

这师父是个有些本事的,对她也不错,一直把其当做父母亲人一般的孝敬和看重。

事情变故是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师父的仇家突然杀上门来,要把她们二人赶尽杀绝。

师父为了掩护她逃走,不幸死在对方的手里。

而她本人也受到这毒伤,脸上开始溃烂起来。

机缘巧合下,流落到牧家的门口休息,被误以为是乞讨流荒之人。

牧家因为家境贫寒,娶不上媳妇,眼瞅着就要断子绝孙,也不嫌她丑,娶了她过门,二人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凑合着过了一辈子。

至于那仇家,老人家只说是个女的,看起来倾国倾城,也不知道结了什么怨,非要对他们师徒下死手。

如今,一切恩怨都已经不重要了,老人家只希望自己能快快恢复健康,能帮着儿子娶妻生子,给牧家留个后,就算是全了亡夫照顾她一世的恩情。

我听得唏嘘不已,只感觉活着真不容易啊!

当夜,牧仁礼把家中能吃的东西,全部拿出来,做了满满当当一大桌,宴请我们几个。

同时,也算是践行宴吧,吃了这一顿,等到天亮时,我们都将离去。

毕竟萍水相逢,总不能一直住在这里,影响别人的生活。

推杯换盏间,对牧仁礼也开导了几句,没事别和禅院的人对着干,那就是蚂蚁撼树,没有任何作用,还白白搭上性命。

牧仁礼倒也真的放下了,毕竟,还有个老娘在,他还有奔头,不能断了娘两个的生路。

正喝得热闹,谈兴正浓时,院门口突然传来嘈杂的脚步声,随即是剧烈的敲门声,

“里面的人赶紧开门,例行公务,要清查户口,请配合我们工作!”

牧仁礼吓得手里的酒杯都端不住了,起身就要去开门。

我急忙拉住他叮嘱道,“这么多人就说都是你的亲戚,至于我,立马走人,就当没见过我,明白吗?”

我猜有可能是胖子的人正在搞排查,只是牧家人住得比较偏僻,这个时候才查找过来。

得了面授机宜,牧仁礼镇定了许多,和黄千喜一起去开门。

我此时早已经窜上了那屋瓦之上,躲在暗中偷窥着。

果不其然,这些人就是来查我的下落的。

所有人都挨个被盘查了一遍,就是小孩子也没有放过。

好在,这几个孩子可不是躲在温室里面长大的,随着丁丁流落江湖,一个个都是鬼灵精,倒也很好的把这些人给糊弄过去。

反倒是那个杜月华心理素质差了一点点,被这些人一盘问,差点就要没头没脑的把一切说出来。

还好,这姑娘根本不知道我的来历,也不知道我犯了什么事,只是一个劲的担心自己被刘家人给带回去,所以,说的都是一些牛头不对马尾的话,被这些人一通乱批后,就此不了了之。

我从房顶上跳下来,然后对众人道:“时间不早了,早点休息养足精神吧。”

至于我,一来福德镇就从了通揖犯的感觉,这地方对我而言,并非福地,已经有了离去的心思。

至于胖子,已经懒得和他们再有牵扯,只要不再来纠缠,过往的一切就清零了便是。

想到这里,突然对那个繁华的都市燕京生起了兴趣,也不知道我那傻子师父会不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第二日黎明时分,我把再一次睡死过去的杜月华叫醒过来。

这丫的迷迷糊糊的,都不知道今夕是何年的傻样儿,我严重怀疑她就是一个傻大妞,不长脑子的那种。

听到我要和她一起上燕京的消息时,这丫的开心得直接跳起来,差点没把这床板给人跳塌了。

黄千喜一方面想和我一起走,一方面又觉得这些孩子没有安顿好,心里不踏实,很是左右为难。

我则告诉他,跟着我也是颠沛流离,还有可能遭遇禅院人的追杀,还不如和丁丁他们一起,也好互相有个照应。

他的内心里也的确是倾向于这种选择,只好遗憾的和我分别。

我倒也没有什么好遗憾的,倒是丁丁,把我拉到一旁,好奇的询问我,身上的虫子可有清除掉,如果没有的话,她想给我一个药方。

我对此大是吃惊,一个寻常的女人,是不可能知道如何驱除这种东西的。

虽然内心早已经惊涛骸浪,表面上还是谢绝了对方的好意,只推说自己遇上一个云游道士,对方提携了他一把,解了他的困境。

丁丁倒也没有再追问,只是怕我身上钱不够用,从怀里取了一根金条赠予我。

这让我大吃一惊,甚至有些受宠若惊。

我得意的把那一千多块钱取出来晃了晃,表示自己暂时不缺,她的钱还要养孩子,还要买宅子,还是要小心仔细的花才好。

说实话,她的点点掂记让人感觉温暖,如果不是那该死的胖子,我真的不太想和他们分开。

只是天下没有不散的晏席,也许这一别就是一生,谁也不知道会不会再相聚,只能各自保重,彼此安好!

一路走出小镇,向着北方前行,杜月华就像个放出笼子的小鸟,开心的蹦蹦跳跳起来,尽显天真无邪的一面。

这只是一个没有被社会毒打过的小姑娘而已,就像命运偶有波折,看她过得挺不错的样子,想来也是没有受到多大的苦,真的挺好奇什么样的人家,能养出这么无忧无虑的女孩儿来。

只不过,她并没有行走远门的经验,只走了两个小时,人就已经累得坐在路边,死活不愿意再动一下。

问题是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荒山野岭的也没有个人家,想讨碗水喝都没有办法,更不要说填饱肚子。

可无论我怎么劝说,她都不走,后面更是把自己的鞋袜脱下来,把起了水泡的脚底板给我看。

我对此很是无语,哪里想得到女人的脚会这般嫩,同是女人,那丁丁也不像她这船娇气。

不过有一说一,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女人的脚,没有想到,会这般小巧玲珑,那小脚趾头圆圆小小的,怎么看都透着一抹粉色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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