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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捡了个人家人们(1 / 1)


处理完魔族内部的事务,墨菲召见了几个暂时没有任务的领主,吩咐他们带领手下从现在起严格巡视整个魔族境内,特别是边境线处,但凡有人类敢私闯边境,先抓了再说。

墨菲掰着手指盘算着自己是否还有什么疏漏,忙完了这一大摊子事情,接下来又要进入一段时间的等待中了,但是墨菲可不想闲下来。

“拜伦,我现在看起来怎么样?”穿着一身人类服饰的墨菲骑着马出现在了无光大坟墓的中心地带,处理完事务的拜伦正在迎接他。

“陛下的衣着当然是完美无缺的。”

骷髅沉稳的声音听起来毫无感情,很难想象他是怎么说出这种奉承的话,墨菲感觉自己就算是只穿一件贴身衣物,拜伦的说辞也不会有一点改变。

墨菲时常因为拜伦过分的沉稳而感到无趣,就像是现在,他在没有打招呼的前提下突然出现在了无光大坟墓,拜伦看起来也没有一点惊讶,至少看起来没有,这完全打破了墨菲打算开个玩笑吓唬他一下的恶作剧计划。

“我是问你,我看起来像不像人类。”

这回拜伦抬头认真看了几眼,然后说道:“请恕在下僭越,在您收起魔力的情况下,看起来与人类别无二致。”

墨菲闻言露出了欣喜的神色,“哈,要的就是这个效果。魔王墨菲已经下线了,从现在起,我就是笔名为谦逊勇者的畅销书作家墨菲,拜伦,带我去你的老家逛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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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拉克雷人类王国都城兼胜利女神教圣城梅瑞狄斯城。

“陛下,最近王都贵族之间私下流行的可疑物品现已查明为一种新式魔法水晶,其效果为...”

一位黑袍人单膝跪在国王的书房中,低头向着面前的人汇报自己的新发现。语毕,黑袍人双手呈上一块魔法水晶,俨然便是墨菲卖给走私商人的一块。

高背椅上的国王脸色丝毫未变,但是跪在下方的黑衣人还是感受到了一股杀气。

“呈上来。”国王的声音毫无感情,却让人不敢违背。

黑袍人躬身上前两步将水晶放置于国王的书桌上,国王拿起那块呈现淡淡紫色的水晶,却仿佛无视了它的精致与美丽,国王捏紧水晶闭上眼睛感受了一番,然后向内注入魔力,瞬间水晶便被充满了能量,伴随着欢快的小曲,五只魅魔舞蹈的景象出现在了水晶上方的空气中。

国王与黑袍人一言不发的看完了长达十分钟的影像,然后书房内部陷入了沉默。

黑袍人现在只想快些离开,当时他觉得这个任务简单的很,而且还能面见国王陛下,因此他才费了好大力气才争取到了这一次的调查任务,没想到水晶内部竟然藏着这种画面,感受着周围逐渐肃杀的气氛,黑袍人心中暗暗叫苦。

喀嚓。

清晰的碎裂声音在安静的书房中回荡,国王松开手,粉色的精致水晶已经变成了一撮发光的粉末。

“真是大胆!如此邪恶的魔族之物竟在堂堂王都圣城大行其道!去查!查所有购买过的贵族还有贩卖这种邪恶道具的人。”

“还有,你立刻前往圣光大教堂寻找教宗,转达他我要和他进行一次会面,越快越好。”

“遵命。”黑袍人闻言如蒙大赦,飞快退步离开了气氛降到冰点的书房,然后向着圣光大教堂一路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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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菲与仿生拜伦二人二马走在人类王国边界处的荒野中,前方是他们曾经去过一次的地方——贝克子爵领。

去往盖斯城的最快一条路就是横穿贝克子爵领,但是墨菲和拜伦并不担心被认出来,一是因为二人并不打算进入白狼城,这样的话见过他们的人可以说是少之又少,二是因为两人现在的装扮完全就是一名战士系冒险者和一名吟游诗人,没有人会把这样的两个不起眼的人同一段时间之前一小队救回子爵老爷家的大小姐的行商联系起来。

“拜伦,这次就不按照你上次回家的路走了。”墨菲对骷髅说道,拜伦为了找回记忆在上次回家时辗转了数个村庄和小镇才来到盖斯城,但这对于墨菲来说还是有些慢了,于是墨菲掏出地图,在当前位置和盖斯城之间画了一条直线,墨菲抬头看向仿生拜伦,“我们就这么走,大家有问题吗?”

“没有问题。”这是骷髅拜伦。

“咕噜咕噜(没有问题)。”这是史莱姆布鲁。

“汪!”这是...这是墨菲最喜欢的的渐变色史莱姆。

这件事说来话长,为这只有着彩虹渐变色的稀有史莱姆命名让墨菲死掉了好多脑细胞,墨菲本想依据渐变的七种颜色给它起名叫“七七”但是又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太对劲,最终这只史莱姆被放弃思考的墨菲命名为“铅笔”,然后叫着叫着“铅笔”就变成了“小铅”,最终史莱姆的名字就变成了“小千”这个在二次元中出场率堪比张伟的名字。

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墨菲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稀有并不代表更加聪明,因为稀有的笨蛋也是一种稀有。

众所周知猫和狗有着很大的区别,但是在史莱姆眼中,尤其是一只稀有的笨蛋史莱姆眼中,猫和狗似乎就没有那么大的差别了。

为了让“小千”变成一只猫,墨菲天天带着它去吃含有魔力的树叶,在给三棵树剃过头之后,小千不负众望的升到了五级并且获得了变形能力,然后它就照着墨菲画出来的猫猫图变成了...一只狗。

说是一只狗其实也有些抬举小千了,只能说它变成的四不像生物像狗多过猫而已,尽管墨菲进行了多次纠正,但是小千每次变形还是会变成一只仿生狗,甚至还和狼人产生了某种说不清楚的基因共鸣然后学会了摇尾巴,唯一令人欣慰的是,小千是真的越来越像狗了。

看过老家童话故事的墨菲知道,童话中的男主人公在冒险时身边总会带一些奇奇怪怪的飞禽走兽,把自己打扮得好像某些肩膀上坐着黄皮电老鼠的鸭舌帽少年一样。

一行人沿着人迹罕至的小径赶了五天的路,来到了距离盖斯城还有两日路程的地方。

在这几天的行进中墨菲发现贝克子爵领的平民生活水平要明显好于里德伯爵领的平民,看来贝克那个老家伙除了小聪明之外确实还有一些拿得出手的东西,至少比拜伦兄长的那个废物后代强得多。

墨菲等人在树林中沿着小路穿梭,忽然看见前方不远处的地面上有一团未知生物在扭曲的蠕动。墨菲推了推拜伦,“喂喂,那好像是个人诶?”

“是的陛下,身上似乎还有不轻的伤。”拜伦平静的说道。

墨菲拍了拍自己的背包,小千伴随着“汪”的一声窜了出来,向着不远处的人影飞奔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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