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走宋皎月看中的丝巾的,是孙晓梅。
宋皎月之所以知道她,是因为,她是程安雅的好朋友。
同时,孙晓梅背后,也就是店门口,程安雅和她另外一个朋友胡思思,正走进来了。
程安雅的这群好朋友,可是被程安雅洗脑得相当厉害,对她的厌恶程度,堪比她杀了她们亲生父母。
在昨天的宴会上,宋皎月就已然见识了。
这会儿,走进来的程安雅第一个看到宋皎月,怔了怔,立马绽放笑容,热切的朝宋皎月走来。
“姐姐,好巧呀,你也来逛商场啦?”
听见程安雅这话,原本一直看着手里丝巾的孙晓梅骤然抬头,看向宋皎月,出口的语气不可思议极了。
“一个乡巴佬也来逛商场了?”
“就是啊。”胡思思明目张胆的翻了个白眼,嘲讽道:“这年头什么阿猫阿狗也敢来el了,不会是压根不知道这里的东西根本不是她买得起的吧?哈哈。”
说这话时,胡思思还和孙晓梅对视一眼,眼神里满是对宋皎月的嘲笑。
然而,程安雅却皱了皱眉,拉住胡思思和孙晓梅,温柔劝道:“思思,晓梅,你们俩别这么说,姐姐她要是买不起,大不了我给她出钱好了。”
“安雅!”孙晓梅铁不成钢的瞪着她,无语道:“你就是太好心了!这种人哪里配得上你对她好的?你想想前两天,她又是放火又是来你的生日宴捣乱的!换作我是你,我早就扇她八百回了!”
“呵。”
闻言,宋皎月冷笑一声。
她缓缓掀眸,琥珀色眸子里满是涔凉,就这么直勾勾盯着孙晓梅,出口的语气冷峻极了。
“你要是再不把你手里的丝巾还给我,我现在、立刻、马上,就要忍不住扇你了呢~”
刻意拖长的尾音,偏生却又带着让人无法自忽视的气势。
这瞬间,孙晓梅身体僵了僵。
她竟然不敢直视宋皎月的眼神,甚至没来由被吓到!
然而,反应了两秒,她又挺了挺脊背,恶狠狠瞪向宋皎月。
她有什么好怕的?不过就是个无权无势的乡巴佬罢了!
哪怕她今天就在这里把宋皎月这个乡巴佬打趴在地上,她家人也会给她摆平,而反观宋皎月,早就被她气狠了的程家人,怎么都不会帮她吧?
所以,她有什么好怕的?
今天她还真就要给她的好姐妹出这口恶气不可!
下一秒,孙晓梅勾唇一笑,无比得意的晃动着手里的丝巾,朝宋皎月贱兮兮道。
“这丝巾怎么就成你的了?明明是我先拿起来的。再说了,你这个乡巴佬怎么可能买得起呢?”
“就算你死要面子活受罪,砸锅卖铁也来买这条丝巾。那我今天,也不会给你的呢~”
孙晓梅说话的语气非常贱,并且无论是动作还是表情,都充满了对宋皎月的嘲讽。
下一秒,宋皎月“啧”了一声,嫌弃的看了眼被孙晓梅紧紧捏在手里的丝巾,又嫌弃的看了眼孙晓梅脸上厚厚的粉底都遮不住的发脓的大痘痘。
顿时,这丝巾她不想要了,更是连碰都不愿意碰到孙晓梅一下了。
于是,宋皎月默默上前两步,望向店员。
“请问这条丝巾还有其他货吗?”
店员刚想回答,瞬间接收到孙晓梅的眼神。
她眼神闪了闪,无比敷衍道:“不好意思,只有这一条呢。”
然后,她又走到孙晓梅等人身后,格外讨好道:“孙小姐,程小姐,胡小姐,几位尊敬的会员,今天是想来买什么呢?我们又到了好几款新品,这款丝巾就是今天上午才到的呢。孙小姐您要是喜欢的话,我可以现在就立马给您打包。”
闻言,孙晓梅立马趾高气昂一笑,把丝巾丢给店员,颐指气使道:“那就立马把这条丝巾给我包起来!”
不过就是几万块一条的丝巾而已,这点小钱,对她来说就是毛毛雨。
但是,对于宋皎月这个乡巴佬来说,恐怕,是她连见都没见过的钱吧?
孙晓梅非常骄傲的走到前台付款。
刚才那个店员就像伺候祖宗一样,眼巴巴的伺候着他,又恭敬又讨好。
反倒,看都不看宋皎月一眼。
甚至,店里其他店员,就在旁边看着热闹,互相使眼神,然后接连去伺候程安雅和胡思思了。
在她们看来,程安雅、孙晓梅和胡思思,是她们经常接待的老会员了,只要她们把这几个有钱小姐伺候好了,就会有丰厚的提成。
反观刚才先进来这位女生。
怎么看…怎么都很普通……
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名牌,甚至身上连一个首饰都没有。
除了那张脸确实长得很好看之外,怎么看都不像能买得起他们家东西的样子。
更何况……孙小姐都喊她乡巴佬了…说不定,她就是真的买不起,不过只是过来开开眼界罢了。
所以,这样的人,她们为什么要冒着得罪孙小姐等人的风险而去服务她呢?
做她们这一行的人,格外的有眼力见,没有一个人是傻子。
然而…除了一个新来的员工……
她局促的站在原地,十分不解的看向自己的同事们。
明明…明明丝巾还有货的,只是颜色不一样罢了,为什么要说没有呢?
她紧张的看了看宋皎月,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她也来了半个月了,可是这些同事一直不待见她,也没人愿意教她,甚至还会抢她接待的客户。
以至于她到现在还没开单,随时面临着拿不到工资还会被辞退的风险…
现在…难得的,面前就有一位客户,不会再有人跟自己抢。
她才生了孩子两个月,还等着发工资给孩子买奶粉。
她可以饿,可是孩子不能饿啊……
于是乎,店员鼓起勇气,走向了宋皎月。
“这位小姐,这款丝巾还有货的,不过是杏粉色的,您要看看吗?”
闻言,宋皎月挑了挑眉,望向了这个店员。
店员胖乎乎的,眉眼单纯,望向她的眼神无比澄澈,甚至还带着几分期待。
宋皎月确实挺喜欢这个丝巾的,觉得这款丝巾特别适合秦曼。
只因为,丝巾的边角上,绣着一个格外明艳的玫瑰花,让人一眼就会想到同样明艳的秦曼。
只不过,刚才那条丝巾已经被孙晓梅给抢了。
她原本也想抢回来的,但是一看到孙晓梅那双恶心的手已经碰过它了,她瞬间就不想要了。
大不了,她再重新去选就好了。
然而现在,面前这个员工,竟然冒着被所有人排挤的风险,站出来告诉她还有货。
顿时……宋皎月便觉得,她今天,想送这个可爱又勇敢的店员一个大单了!
顺便,也让孙晓梅这群人看看,究竟谁才是没见过钱的乡巴佬!
心理上的打击,可比直接给她一巴掌,来得还要酸爽!
还不用脏了她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