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点过了一刻钟,一具绿白的活尸体静静地躺在血床上,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血床的左侧一位穿着白大褂,手上拿着空空如也的麻醉剂,正紧张地看着动态心电图仪。图仪上的心跳正大幅度地上升下降,而那具丧尸头上微微流出了几滴汗液。
“大哥怎么样?”
“生命体征有点不稳定,要立马做手术。”白飘柔快速地放下麻醉剂,“你和儡莎都要离开这里,手术重地没有我的允许不可踏进。”
雷克斯急忙拉起一旁打呼噜的儡莎,向门外奔去。
“好了,他们都走了,你不要再装了。”白飘柔开玩笑地对着丧尸说。
圣仁德在被子边缘慢慢伸出粗大的手指,用力地抬起胳膊,轻轻地触碰着白飘柔的脸庞∶“我没在装—”
心电图上的曲线逐渐变成了一条直直的直线。
“可惜,就这样死了。”
白飘柔谨慎地看了一眼门口,随后从口袋里拿出药剂瓶,慢慢地放在了圣仁德的胸脯上。
“希望你能明白,把你杀了,不是我自愿的。”
白飘柔慢慢地坐在深蓝色的凳子上,伸出手抚摸着他那粗糙的脸庞,随后轻轻地说道∶“几圈……原来有这种含义啊。”
时间回到雷克斯把圣仁德抱起的那一刻。
“老大,你一定会没事的。”雷克斯用它粗大的喉咙温柔地安慰着眼前抱头痛哭的圣仁德。
圣仁德伸开那温柔又庞大的双手,发抖地握着雷克斯的臂膀,嘴中还不停说出当年的欢快时光。
那年冬天,我骑着摩托车来到了炎云国,想寻求志同道合的同伴。
我便一个一个房子寻找着。
骑到每一个房间,我便会对着房间里头大喊道∶“你能成为我的同伴吗?”
房间里的每个主人都把我赶了出去,甚至有几个还骂我是神经病。
直到我骑到与四周钢铁房间格格不入的音乐演唱会。
美妙且温柔的歌声瞬间环绕在我的耳旁。
铁门旁的摩托车,
能载我回家;
但是,父母的不理解;
只能载我离家……
一位青年人用粗糙的手掌触碰着我的肩膀∶“歌曲不错吧。”
“不要摸我。”我伸出手臂向他的手掌甩去。
“唉,我还以为找到一个有缘人呢。”他默默地走到人群当中,渐渐没有了身影。
“啥。”我一脸茫然地望着人群,然后面露失望的低下了沉重的头,“我还以为找到同伴了呢。”
然后独身一人去往了不远处灯红酒绿的酒吧。
下了车,我慢慢地走到大门口,本想撞开大门,但大门只是响了一下,并没有任何打开的迹象。
酒吧里头的人看到外头有一个傻愣子正疯狂地撞开大门;男的则笑出了猪叫声,女的则是偷偷捂着樱桃小嘴讥笑着。
唯有一人不同,他还挺着胸脯展现着自己的宽大的肌肉,在酒吧来回的转圈,似乎想吸引女孩过来。
我看到里头的人嘴巴一张一合,就隔着玻璃大声叫唤∶“你们是不是能做我的同伴,是不是。”
一个高大威猛的男子,站到满是酒瓶的桌子上,对着周围人说道∶“外面那个傻子,想和我们做朋友,这也太好笑了。”
“是啊,他长的虽然高,但瘦不拉几的。”一个品着红酒的女子轻蔑地说道。
而那个随处走动的男子,不认为窗外的傻子是真的傻,他还非常想结交这样的人为朋友。
男子谨慎地转头扫视着周围人,然后发现女孩都没有注意到他,便冲向大门,并饶有趣味的对着女孩说∶“下次,再陪你们玩,今天我有事,就不陪你们了。”
女孩们听到臭男人的话语,敷衍道∶“好的,哥哥。”
此刻我看到有人要打开玻璃门,便身体移向了一旁。
“啪”门开了,走出来一个穿着破旧大衫,脖子上挂着一个与乞丐身份不符的金项链,头上还戴着蓝色的鸭舌帽的青年人。
他开口道∶“我可以成为你的同伴。”
“真嘟假嘟?”
“当然是真嘟。”
“不要说了,大哥。”雷克斯紧紧地抱着奄奄一息的圣仁德对他大喊着。
为了能让圣仁德得到治疗,雷克斯赶紧从脚底伸出尖尖的毒刺,一排排毒刺跟着脚步快速来到了医务室。
雷克斯慢慢地把圣仁德放到了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