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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久别重逢(1 / 1)


时间来到一九九一年七月初,全国统一高考刚刚结束。

夏言数着日子,等吴朋考完那一天,她掐着时间点往卫家打电话。

才从考场下来的吴朋声音里有点疲惫:“言言,我考完了。”

夏言没有问他考的怎么样,先安慰他:“是不是很累?我看天气预报,庐州这两天热的很。”

吴朋笑道:“是有点累,考场上闷的很,有人还中暑了。我当时就想,尽力答题,要是不行,明年跟你一起考。”

夏言忙呸了一声:“胡说,你后面两次摸底考试成绩那么好,怎么会答不好。”

吴朋懒散地靠在柜子上:“你是不是最近要签合同了?你再不来王主编顶不住了。”

影视公司跟夏言的合作终于敲定,就等着签合同。一口价,十万块钱!

上个月王主编就催她去签合同,夏言一拖再拖,就想拖到他高考结束。

“本来前几天就想去,我哥一直没回来。他昨儿才到,先让他歇两天,过几天再去。”夏言的理由想的天衣无缝,坚决不肯承认是想等他高考结束后一起去。

吴朋在电话里笑起来:“你这个安排很合理,立民哥现在见多识广,带出去能顶大用。”

夏言在电话里客气起来:“多谢你的栽培,我都听我哥说了,他说他在京市能认识那么多人,都是你在中间牵桥搭线。”

吴朋温声道:“言言,我们之间就不要说谢了。你什么时候过来?我去车站接你,还住上次的地方好不好?等签了这个合同,我们一起回太平镇好不好?我好久没看到我爸妈,我想回去住一阵子,你陪我一起好不好?”

他的声音里都是恳求,仿佛以前那个不想写作业,只想缠磨着她一起出去玩的小表哥。

夏言嗯一声:“我可能在太平镇住不了太久,再有个把星期我们就要开始补课。许老师给我下了死命令,高三这一年不许我分心,必须全力以赴。”

吴朋笑起来:“许国利是想让你给他争个状元,他好升官呢!”

夏言笑道:“我自己也想考状元嘛。”

吴朋开始算日子:“要不这样,你后天过来行不行?我明天去编辑部联系王主编,你来了后当天就签合同,第二天我们就回去,尽量不耽误你补课。”

夏言又嗯一声:“可以,我准备带上我哥和海洋,你觉得行不行?”

吴朋当然不会反对:“你的团队成员,要带谁你自己决定。把人数报给我就行,我好定房间。”

两个人说定了此事,夏言很快放下电话。

夏立民端着一盘西瓜从厨房走了出来:“言言,我去买火车票吧。”

夏言点头:“我通知海洋,还得给梁叔打个招呼。”

夏立民笑起来:“放心吧,梁叔肯定会答应的。梁叔跟我一样,是个势利眼。”

夏言哈哈笑起来:“谁不是势利眼呢,我也是的。”

她捞起一块西瓜开始吃,钟书媛听说她要走,忙去给她收拾行李。

侯文渊晚上回来听说他们要去庐州,十分欢喜:“言言你只管去,我会看好家里和书媛的。”

钟书媛呸一声:“我要你看着我!晚上回来你要浇花!”

侯文渊咧嘴笑:“行行行,我浇花。”

侯文渊家里这两年状况越发不好,他父亲身体虚弱,别说外出找活儿干,连农活都干不好,家里全靠他母亲支撑,他家里还有个弟弟。

家里原本希望他上中专,早点毕业挣钱,结果他跑来读高中,家里日渐捉襟见肘。放寒假第一天起,他就跑去给王富贵打杂,什么活儿都干。

他从年初开始,就住在夏言这边,包揽了家里所有的粗活累活儿,搬煤球、捅下水道、修修补补,平常跑腿干什么的也都是他。

他和钟书媛全方位把夏言的生活都包揽了下来,夏言要给他钱,他不肯收,他只收吴朋的钱。

梁海洋见他干的很好,觉得这家里人多了挤得慌,且他要是也来了,吴朋和夏言贴补侯文渊时,他杵在一边不好看,他就仍然住在学校,有时候周末会过来混点好吃的。

家里有钟书媛和侯文渊,夏言放心地带着夏立民和梁海洋出发去庐州。

这次许清嘉没有跟随。

入伏前两天,天还比较凉快。夏言买的火车票是上午十点钟的,一大早钟书媛将她从被窝里挖出来,强迫她洗头洗澡,给她换了一身长裙,已经长长的头发编了根松松的斜辫子垂在胸前,头上戴一顶凉帽。

钟书媛还特意把那个镯子给她套上了。

她的行李在夏立民手里,自己只背了个小包。

夏言十分不满意:“书媛,我又不是去选美,坐火车穿裙子很不方便的。”

钟书媛丝毫不肯让步:“你别跟我揣着明白装糊涂,今天这裙子必须得穿。”

夏言捏捏她的白嫩嫩的小圆脸:“书媛,海洋和文渊都被他收买了,晓瑜早就叛变,你可要站在我这一头。”

钟书媛笑起来:“别没良心,要是对你不好,我头一个给他打出去。你既然不反对,分开大半年,你穿好看点,也算基本的尊重。放心吧,吴朋保证穿的比你还骚包。”

这话被外头的梁海洋听到了,他想起上次去庐州时吴朋梳的跟狗舔一样的头发,倒在沙发上哈哈笑。

夏立民没说话,安静地坐在那里等妹妹。

一年京华生活,让他见了世面,也明白了很多道理。秦国璋说的没错,妹妹只能前进,不能后退。

以前他觉得自己考上京华很了不起,等去了京华才发现,他需要一段时间来接受自己是个普通人,还要承认自己勉强不是个傻瓜。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妹妹既然有了这份机缘,不能错过。一旦跌落,云泥之别。他们有这么厚的情分,吴朋虽然出生显贵,有个高官舅舅,他的妹妹也不差。

三人坐上火车, 一路晃了五个多小时,终于到了庐州。

如上次一样,还没出站口,吴朋老远就看到一个熟悉的人越走越近。

乌发红唇、柳眉杏眼、白裙子、粉色的帽子,白得发光一样的皮肤……

十七周岁的夏言仿佛刚露头的花骨朵,褪去以前的尖锐和戾气,她变得温婉起来,盈盈的笑意仿佛花骨朵上滴下的晨露,砸进少年的心里,荡起一阵阵涟漪。

以前的表妹也很美,却从来没有这样的温和淡然。

他第一次看到她这样的笑容,他感觉心里无比欢喜。来来往往的人流中,他感觉满世界只能看到那一抹白裙子。

他一定要努力,将来给她遮风挡雨,让她不再遭受风雨磨砺,能够一直这样温婉可亲。

吴朋就这样站在那里看着白裙子越走越近。

卫明月奇怪,她哥这次居然没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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