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华和他们一路辗转流浪到了云州,这里这几天正在举行灯会,街上人来人往的比以前热闹了许多。
几个人身上就穿着破麻衣,脚上穿的是老黄编的草鞋,走了这么多路,草鞋不耐磨脚底板磨出水泡,结痂变成茧子,后面也就不疼了!
夜晚
这里摊上的小贩都在吆喝,有卖糖葫芦的,卖花灯的,卖首饰的。
各种各样的都有,人头攒动,无比热闹。
连带着这气氛也感染了温华和徐凤年,两个人一起走了许多路早就成了好哥们。
他们勾肩搭背一起看着街上人来人往的美女,现在是灯会云州家家户户的大家闺秀,农家少女都会出来凑凑热闹来街上闲逛。
温华和徐凤年这两个小流氓一直盯着人家姑娘脸,胸,腰,腿看,看看也就算了,还对人家品头论足。
看得吴月恨不得拎着他俩的耳朵好好教训一顿。
可是现在是在大街上,她要是冒冒然出现,能把这些人吓个半死,如此一想也只能作罢。
徐凤年顾及着自家小姨在场也就没敢太过分,温华就不一样了,跟脱了僵的野马似的,眼珠子就差没镶在人家姑娘身上了。
“欸,徐小子,你看看那个姑娘,蜂腰。”说着温华拿手在自己胸膛处比划了一下,嘴里啧啧称奇,“就是可惜了这姑娘,一辈子都看不见自己的脚尖长啥样。”
“我觉得那边那个不说,屁股大,好生养,以后能给你生个大胖小子!”徐凤年面朝另一个方向下巴微抬,只见那个姑娘穿的像男子一般,
窄袖紫衫白犀带,与时下贵族女子喜好宽博对襟大袖截然相反,若非她以丝带缠额,缀有一颗上品珍珠增添了几分女子气息,否则配上她英气的容貌恐怕会被女子视作熬鹰走狗的壕奢子弟。
再加上她身后跟着一众仆从,这看上去倒像是大家闺秀出行的规格,只不过这女子身上的气息不像是大家闺秀一般一举一动都让人赏心悦目,她反而一身的草莽气。
温华也看向那女子顿时惊为天人,“我去,徐小子你这眼光可以啊,这种极品都被你看见了,这个好,不仅身材好,腰也细,腿也长更重要的是屁股大!脸长的也不错!”
温华的眼神一直往那女子的胸脯上转悠,那女子耳聪目明,看到徐凤年和温华两个打扮的跟乞丐无异,而那个配着一把破木剑的乞丐还敢盯着她看。
她怒不可遏,直接出手一掌把两个人打的倒飞出去,“两个臭乞丐,你们说什么?居然敢对本小姐出言不逊,来人给我上!”
“欸欸欸,这位姑娘我们这是在夸你,你怎么这么不识好人心?我们夸你身材好,屁股大,好生养!这是夸你!”徐凤年揉了揉胸口,立马站起来解释。
老黄和吴月现在一旁看戏,吴月早就看这俩人不顺眼了现在踢到铁板了,是该被好好收拾收拾!
“我呸!你个臭乞丐,当街耍流氓如此牙尖嘴利,颠倒黑白,这么说你还有理了?”女子气的胸脯一起一伏。
徐凤年嘿嘿一笑,“姑娘您要是这么觉得,我也没办法,毕竟我说的这些都是真的!”
女子说不过徐凤年只能指挥身边的仆从,“都给我上,给我狠狠地教训他们!”
温华看不下去了,他忽然傻愣愣站起来,这时候也不知哪来一条大黄狗,他居然笑呵呵的冲着狗喊了一声,“爹!”
随后又看向女子,“娘!”
女子彻底气疯了,拔出腰间长剑,“你们两个,不杀了你们,我就不叫轩辕青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