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暮忽开口:“阿叔如何称呼?”
张平安微愣,看向这少年,答道:“我姓张,原是霖州地界的人。”
池暮便从善如流,温声称他为张叔。
张平安只觉眼眶微酸,却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太狼狈,纵然沦落今日这般田地,可怀中还抱着他和妻子唯一的女儿,他得撑着。
池暮没有问他缘何到此,却取出来一包温热的吃食。
“是蜀州那边的手艺,不知小女郎是否吃得惯。”是他走前从那小饭馆里打包的,他记得朝笙说青州多甜食,她向来好奇湘蜀味道,他索性便趁着出城的机会给她捎上一份。
他将用干荷叶包裹着的吃食放在了张小竹的手中,这小丫头立刻便被隐隐约约的麻香味吸引住了,把荷叶抱得紧紧的。
张平安不知说什么好了,其实他原也算生活体面,只是生活一夕之间骤变,谁曾想,今日要一个年轻的小郎君相帮。
池暮看出这男子的不自在,不再多说什么,他既救下了张小竹,又亲眼看到了流民的境况,也便不再逗留。
张平安抬袖,微微压了压泛酸的眼角,抬步送他们,走路时努力绷直已佝偻的脊背。等到池暮等人远去了,他看向女儿,仍觉得有些不真实。
张小竹紧紧攥住荷叶的小手松开,懵然低头看去,几块碎银上已经流满了红油。
待到走开了,魏夫人看着池暮折回了饭馆,重新买了份麻辣兔肉,忽而叹气:“刚刚那样险,你不害怕吗?”
魏巡不赞同了:“男子汉大丈夫当如此。”
魏夫人瞪他:“若没事便罢,若失手了,兴许城阳公主的马车便轧过去了!”
思及宣朝王侯们的做派,魏巡有些悻悻然的闭嘴了。
池暮却微微一笑:“我对我的身手很有把握。”是真的很有把握,所以救人的时候格外的坚定无惧,他已能依仗自己救下想救的人。
尽管只是一个萍水相逢的小女孩。
魏巡虽不敢再说什么,却拍了拍池暮的肩膀以示赞同,便听得他声音沉静——
“况且,我也被人救过的。”
曾在连天的大火中质问命运的残酷,也在冰冷的曲江中被人救起,被人珍视,被人信赖,那些翻涌的恨最终沉默地掩藏在最深的地方,原定的轨迹中,池暮本应该在在最后成为一世而亡的暴君,却在今生对素昧平生的人伸出了手。
魏巡似乎想起了什么,扼腕道:“救人是好的,我看你还藏了些银子给那小丫头吧?”
池暮笑着承认:“师傅眼神真好。”
“嗳,你倒是大方,但你替郡主照顾那乌骓马,一个月便也是这些银子吧。”
——的确,朝笙在钱上十分一视同仁,绝不因对于池暮的偏爱而给他多出的工资。
一个月八两银子,与她的护卫们是一样的月钱。
魏巡在那叹气:“八两银子,给便给了,池暮啊,不是师傅说——你也得攒些银钱娶媳妇啊。”
他苦口婆心,忘却了自己曾喜提白银三千,此时感慨池暮的薪资,已颇有些何不食肉糜的感觉。
池暮失笑,心情却很好,因此漫无边际地想,他要挣出怎样的功业,才足以作为聘礼?
他似乎有了答案。
待看到池暮等人走远了,张平安才抱着小竹慢慢走回去。
银钱被他拢进了袖里,他眉头紧锁,张小竹抱着荷叶,懵懵懂懂看向父亲,不知他在思索什么。
春日负暄,本该是安逸的好光景,流民们三五成群,聚坐在一起,有的望着曲江发呆,有的看向不远处的城池。
而城阳公主的车驾,早已经不见踪影。金吾开道,华美的梨木镂金蟾马车经过,也不过往他们身上溅满了泥点子。
星夜兼程三千里,他们来到了这样的洛都。
张平安抱着小竹,把荷叶封拆了开来,那小郎君买了不少,肉也格外肥美。
大人们围坐在旁边,做出一副闻不到肉味的模样。有几个小孩凑了过来,他耐着心思把肉分开,给小竹并这几个孩子吃了。
是真的很辣,小竹吃得满嘴红油,她仰脸望向父亲,发现一口都没尝的父亲,生生被呛出了眼泪来。
她伸手,咿咿呀呀地找张平安要水喝。
等送回魏巡夫妇,回到芳汀馆时,已到了日暮时候。
花木扶疏,满院霞光,一瞬把他与城外的经历隔了开来。
隐隐约约听到朝笙懒散的声音,还有宿从笙变声期颇为变扭的嗓子。他站在贴着桃符的门外停了一会儿,才慢慢地走了进去。
见到池暮进来了,原本在那百无聊赖的朝笙眼睛亮了亮。
院中梅树一半的影子落在她身上,她朝他挥了挥手,问道:“怎么才回来?”
他抬了抬手中的荷叶封,解释道:“回来时碰到了流民,耽搁了一点时间。”
他神情并不见不快,因此朝笙知道,想必没有遇到什么事情,遂把注意力转移到了那封荷叶上。
倒是一旁的宿从笙听了,颇为嫌恶的拧眉:“年年如此。”
他不知边关疾苦,把流民笼统归成不安定的因子,朝笙闻言,轻描淡写的抬眼看了他一眼,他便莫名怂了,隐隐约约知道自己也许是不对的。
池暮和这不知为何在此的小世子行了礼,径自便去了朝笙身前。
宿从笙向来知道朝笙与这马奴亲近,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毕竟这小马奴眼里向来只有他的姐姐。
他先搁下了刚刚软磨硬泡了大半天的事情,一双清越的眼睛落在了红彤彤的吃食上。
老板包的严实,池暮拿得小心,展开荷叶来,里面的吃食还是热的。
“是蜀州的小吃吗?”朝笙眼前一亮,她曾在某一天随口和池暮提过,她对洛都的吃食无甚兴趣,却好奇其余十四州的风味。
“师傅今日带我去的。”他笑了笑,“我先前也不知道城外有一家蜀菜馆。”
宿从笙支着耳朵听,忍不住转脸望了过去——他也没吃过蜀菜。
只看到那玄衣的少年净了手,取出把银锋凛冽的匕首来,他手腕翻转,利落的将骨头剃了个干干净净。
他指节修长,刀法流畅,简直不像个被随意捡回的马奴。
宿从笙对于他姐姐某种事情上的懒散有了新的认知。
譬如嫌麻烦,因此就算他刚刚絮絮叨叨了半天,也还没答应教他骑马。
譬如吃一份吃食,须得有个刀法利落的人替她剔骨。
他悠悠叹了口气,他是真的很想骑一骑那四蹄踏雪的砚白,想在春猎的时候打马过山岗一回的。
他还是不甘心,干脆凑到了朝笙面前。
“真不能让我骑一次砚白吗?”
池暮手中的刀并不停顿,只看了眼从小世子。
朝笙一边吃着,一边拒绝:“砚白性子很傲,而你甚至都不会骑马。”
“所以你教我啊。”宿从笙理直气壮。
他看林坚就是他兄长教的,何荀则是和他弟弟们一起学的。
“我们好像不太熟吧。”朝笙也理直气壮。
宿从笙委屈上了:“怎么不熟!你不会还记恨我吧!你骗我!上次都说了原谅我。”
“一码归一码。”
“可是我们都姓宿,你是我姐姐,你不能总这样。”他羡慕那种因相同的姓氏与血脉而联结的感情,因为人人都有,独独他很多年来都没有。
朝笙接过池暮递来的温茶,她头一次吃蜀地小吃,明明春日的傍晚很温和,也吃得鼻尖上冒出了汗珠。
“那你也可以找宿云秋呀。”朝笙喝下早已凉好了的阳羡雪芽,顺口又逗了宿从笙一句。
一想起宿云秋,宿从笙就不自在,他和那位堂姐实在处不来。
但他没话说了,只好眼巴巴的看着朝笙。
朝笙陡然的觉得,血缘真是神奇。
宿从笙的面容与她实在相似,有着同样潋滟的丹凤眼,这个便宜弟弟模样生得很好,一点也不让人觉得讨厌。
杨氏其实是个很不错的人。朝笙投桃报李,终于决定松口——春猎时教他骑马也能解解闷子。
一旁,慢条斯理收拾着匕首与骨头的池暮忽然开口。
“我来教从世子骑马吧。”
他直起身子,落日的余晖投射出一道长长的影子,宿从笙发现这个年纪只比他大个几岁的马奴已长得如修长的青竹,微微低头时,居然是俯视着他。
“我的骑术尚可,砚白也一直是我照顾。”他的声音分外诚恳。
宿从笙刚想拒绝,朝笙已乐得轻松的拍手:“可以啊。”
宿从笙只好悻悻然地点头称是了——四舍五入,也可以吧。
池暮露出个极轻的笑来,宿从笙转过脸去,有些不自在的揉了揉鼻子。
啊——忽然好内疚一开始找这小马奴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