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生成实和麻生早纪的相认场面鄂埠寺不是很想提起,主要是麻生早纪这个小姑娘知道自己的哥哥在长大之后,居然变成了一个女装大佬,实在是有些难以接受。
不过,好处在于,麻生早纪受到这个重大的打击之后,想要去天堂(其实是地狱)找自己的爸爸妈妈去了。
而麻生成实在亲眼见到了自己妹妹的灵魂之后,也为了能够给自己的亲人积德,而放弃了自己的报仇计划。
鄂埠寺虽然损失了两个新鲜的灵魂,但是找到了东海大蛤蜊的曾曾曾曾曾孙女蜃,也是有了整整一百颗东海大蛤蜊自产的大珍珠。
这个大珍珠,其实就是传说中的夜明珠,之所以会在黑暗的地方发光,就是因为这夜明珠里充满了东海大蛤蜊的妖力。
对了,这里要说明一下,东海大蛤蜊并不完全是蜃这个物种,她是山海界的蜃和人间界的大蛤蜊的混血,生活在种花家的东海里。
然后呢,这个值钱的曾曾曾曾曾孙女则是血脉返祖,所以东海大蛤蜊才会拿出这么多的大珍珠来悬赏她的下落。
不然的话,东海大蛤蜊子子孙孙那么多,不开灵智的甚至会被人类捕捞食用,所以她才不会在意这么一个小家伙。
火车小姐忙完自己的活儿之后,又来月影岛拉佐藤先生和那群幽灵离开,顺便再送麻生早纪下地狱轮回去。
是的,麻生早纪这个小孩子,因为是跟自己的父母一起死的,没有让自己的父母感到悲痛,所以不必在三途川边受垒石头的惩罚。
不过,据说鬼灯大人喜欢小孩子和毛茸茸的动物,所以说不定会让麻生早纪见一见自己的爸爸妈妈吧。
不管怎么说,在毛利小五郎一行人被目暮警官叫醒之后,麻生成实就自动的跟目暮警官自首了。
而资料上显示的明确参与贩毒之人也直接被警方带走了,当然这资料警方也没有全然相信,他们还是留了大量的人手在岛上继续搜查。
没事儿可做了的鄂埠寺一行人就收拾收拾了包袱,一起坐船回东京去了。
回到东京的鄂埠寺本以为接下来就要上学了吧,结果没想到还是假期,于是他就趁机回了一趟种花家,将蜃送还给了东海大蛤蜊。
收到了一百颗大珍珠的报酬之后,鄂埠寺就将中大部分的珍珠送给了自己的的二姐,因为自家二姐最近迷上了珠宝设计。
鄂埠寺虽然认为,自家二姐作为一只饕餮要去干珠宝设计这事儿有些不务正业了,但是他还是提供了实物支持(大珍珠)。
剩下的珍珠,鄂埠寺打算带回东瀛当做礼物送人,比如小兰、园子、久贺秋音和琉璃子这四位她认识的女性。
小兰和园子可以送相对较小一些的,这样她们可以用来做首饰。
而久贺秋音和琉璃子就不用顾虑大小了,因为充满了东海大蛤蜊妖力的珍珠对于她们来说,不论是吸收妖力提升自己,还是炼制成法器,都是不错的用途。
而事实证明,不论是普通人类女孩,还是除灵师人类女孩,又或者是已经成为幽灵的女人,都不能逃脱珍珠的魅力。
收到珍珠的琉璃子小姐为鄂埠寺特制了一顿大餐,而久贺秋音作为一个穷学生,虽然没有什么能够报答的,但是也表示以后有用得到她的地方,她绝对不会推辞。
而园子在承诺给鄂埠寺升级午餐的同时,还邀请他过段时间去她家的山间别墅游玩,而小兰则直接就邀请鄂埠寺参加她们明日去山里的赏樱活动。
是的,鄂埠寺回到东瀛之后,才上了一天的学,然后又到了假期。
为此,鄂埠寺还暗自嘀咕,“难怪给我派到东瀛之后,表面上的身份是高中生呢,这放假的频率,四舍五入就是没有上学啊!”
第二天,鄂埠寺坐上了毛利小五郎租来的汽车,然后就眼睁睁的看着汽车驶出了东京,往着山里去了。
“我跟你说啊,阿寺。”毛利小五郎一边开车,一边给鄂埠寺科普道,“现在这个时间,城市里的樱花已经差不多全都凋谢了。”
“所以,现在想要赏樱花的话,就要去山里看山樱花。”
“说起来,这赏山樱花可比普通的赏樱花壮观多了。”
“我今天要带你们去的那个地方,虽然是在深山里,但是放眼望去,那漫山遍野的山樱花,将附近的群山都染成了粉红色,那可是不可多得的景象啊!”
听到毛利小五郎这么说,鄂埠寺就来了兴趣,“既然那边的山樱花如此的壮观,那一定会有许多制作樱花食物的铺子吧?!”
“我之前在种花的时候就听说了,东瀛的樱花饼是一绝,还有樱花水信玄饼,是不是就是跟果冻一样啊?”
“阿寺你这个臭小子!”听完鄂埠寺的话,毛利小五郎立刻就火冒三丈,“我在跟你说赏山樱花这么风雅的事情,你居然跟我说吃!!!”
面对毛利小五郎的怒火,鄂埠寺一点儿也没有害怕,“可是,毛利大叔,吃也可以是一件很风雅的事情呢!”
“我在种花家的时候,听到过这样的诗句,‘朝饮木兰之坠露,夕餐秋菊之落英’,这难道不风雅吗?”
“哇!”坐在车后座的小兰听到鄂埠寺吟诵的诗句之后,就忍不住发出了赞叹,“阿寺,这句诗听起来真的很风雅啊!”
“不愧是有着五千年历史的种花家,真是令人向往呢!”
“嗯……”毛利小五郎也沉默了一下,然后才不甘不愿的承认“吃”这件事情也是挺风雅的。
“好吧,算阿寺你小子说得对。”
“别生气了,毛利大叔。”鄂埠寺笑着对毛利小五郎说道。
“我之前听人说,东京那边有个叫做流水亭的餐厅,听说有些类似于种花家的曲水流觞,等我们这次回去了,我请你们去吃饭吧!”
毛利小五郎听到鄂埠寺的话也来了兴趣,“如果是真的,那倒是真的称得上一句风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