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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再来几个攒劲的节目啊,我觉得我离进去就差临门一脚了(1 / 1)


借着网友刷屏掌声的时候,林河趁机灌了一大口农夫三拳。

然后继续说道,“至于抢劫罪,上面的那位网友说的没错,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之一必须是成功压制自然人的反抗后,所实施的掠夺财物的行为。”

“故事中的张三有没有压制别人的反抗?没有吧,因此张三的行为同样不构成抢劫罪。”

“咱们再来看一看下一项罪名,盗窃罪,盗窃罪的要件之一,必须是要有受害人损失财物,这个故事中,收费站的确是因为张三逃费的行为,损失了一笔财物。”

“从这点上来看,倒也符合盗窃罪这一说,不过张三可是明目张胆的,快速通过收费站的栏杆,把这种行为定性为盗窃罪,我总觉得怪怪的,毕竟这一切都是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只不过是众人都没有来得及反应的情况下。”

“说到这里,需要提及一点,在司法实践中,有很多此类型的案例都被定性成为了盗窃罪。”

“再来看看最后一项罪名抢夺罪,咱们先来看看抢夺罪在法律中的解释:抢夺罪(刑法第267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是介于抢劫罪和盗窃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

“当然,刑法对抢夺罪还有一条重要的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不大,情节较为轻微的,一般不认定为犯罪。”

“虽然吧,张三蹭ETC逃费的这个情况,很像是抢夺罪,但可惜的是数额不大,所以离抢夺罪还差了一点点,大家明白了嘛。”

林河这话,使直播间的网友瞬间来了兴致。

“这也不刑,那也不刑,主播该不会又要说张三无罪了吧。”

“完了,四个罪名没有一个适合张三的,我估计三哥这次又要无罪释放了。”

“张三无罪,我说的,耶稣都留不住!”

这帮网友,还真是一群小机灵鬼。

林河眯着眼睛,笑道,“没错,不就是逃费嘛,这才多大一点事儿呢,干嘛非要给人家定罪呢。”

“张三虽然有逃费行为,但是可不要忘了,收费站可以以此为由,依旧有向张三收取过路费的请求权,所以说收费站的收费请求权并没有消失。”

“现在的车牌都是实名制的,高速公路的管理者只要一查,就可以查到张三的实名信息了。”

“查到之后,高速公路的管理者完全可以请求司法机关对张三进行行政处罚,并请求追回自己的过路费嘛。”

“故事中,高速公路的管理者收费请求权一直都在,好像并没有受到什么损失,这就像是某人吃饭逃单一样,有必要上纲上线涉及到犯罪吗?”

“最多也就是行政拘留,请求公安机关帮助自己拿回自己应得的费用。”

“好了,故事讲完,不知道大家还满意不?”

接下来,林河又讲了五六七八个关于张三的小故事,其中大多数的故事结尾,都是以张三逃脱法律制裁而结束。

因此,法外狂徒张三这六个大字,再一次的深入人心。

在直播间的十几万网友看来,在刑法中,就没有林河定不了的罪名,同样,如果他不想张三被定罪,那么谁来都没用。

啥,你说张三杀人了,那好,有人亲眼看到没,没有的话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张三就是没有罪的。

“主播,还有三哥的故事没,再来几个攒劲的节目啊,我觉得我离进去就差临门一脚了。”

“是啊,是啊,我今年决定学习一门娴熟的缝纫机技术,请三哥一定要成全我。”

“穴到了,穴到了,主播的故事真是太精彩了。”

面对众多网友的请求,林河只是呵呵一笑,“知识在精不在多,回头我会把直播间的录屏内容 放在账号上的。”

“只要大家多多揣摩学习,相信不久的将来,大家都能够熟练掌握一门缝纫机技术的。”

“好了,接下来咱们直播间到了连麦环节,我将随机抽取几位网友来进行司法上的解疑答惑。”

“连麦开始……嘟嘟嘟。”

随着嘟嘟的声音响起,很快,今天直播间就接通了第一位需要跟林河连麦的网友。

“三哥,你好啊,俺是你的粉丝。”

对面那头声音雄浑,说话瓮声瓮气的,林河猜测应该是个彪形大汉。

“嗯,你也好,这位朋友,不知道你有什么司法上的难题需要咨询的嘛?”林河问道。

对面沉默了一下,随后沉声道,“主播,我自己倒是没有司法上的难题需要答疑解惑,不过最近我在网上看了一个新闻,这个新闻挺让人费解的。”

“我想请主播用专业的法律角度,来为我解答一下这方面的问题,不知道可以吗。”

“哦呵呵。”林河笑道,“没想到这位大哥对社会上的事情还挺关心的,不过没关系,既然是社会热点,想必也有很多人关心这些问题。”

“接下来,就请说出你的问题。”

“三哥,情况是这样的,就是说我们市隔壁县有一个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私自在桥上搭建了一座浮桥,说是浮桥,也就是用几条铁皮船焊在一起,充当成了浮桥。”

“后来浮桥被当地有关部门责令拆除,而这个人和他家族的十几口人,都被判了两年有期徒刑到三个月之内拘役等刑事或者行政处罚。”

“三哥,我就不明白了,明明铺路修桥是造福老百姓的好事情,为什么到最后不但要把桥拆了,还要给人家判刑。”

“这件事情在法律上可以解释的通吗?”

大汉的声音充满着不解之意,林河隔着屏幕都可以感觉到他的满腹牢骚。

“这件事情我也听说了,就发生在我们隔壁县,说实话,我觉得这家人挺冤的,一大家子人除了小孩,基本上全部都被判刑了。”

“对啊,太冤枉了,三哥你能帮助这家人打官司吗?”

“唉,都说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以前我还真不相信这句话,现在看了新闻,不信也得信啊。”

“玛德,怎么会有这样的法官?”

跟大汉一样,直播间的十几万网友也是对这件事情充满着不解,愤怒,感慨,同情……

得,看来这件事情还挺火的,差不多搞得网民都知道了。

“这位朋友你好,你说的这件事情我这段时间也正在关注。”

林河略一思索,便给出了答案,“说实话,当时我看到这个新闻心中也挺纳闷的,不就是私自搭了一座浮桥嘛,还给周围的老百姓带来了便利,至于把桥拆了之后,又判刑又抓人的嘛。”

“后来,我去查了一下法院的判决书,发现事情是这个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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