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河话音刚落,直播间里就有网友急不可耐的留言了。
“没流,不算,进,不给不算嫖,江湖规矩本就如此,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行。”
“哥们,那按照你这个思路,大哥下次去嫖嫦的时候,只要每次都是离开后才给钱,这样不就,跟从根本上杜绝了嫖嫦这个不法行为嘛,那警察还有打击嫖嫦的必要吗。”
“从根本上杜绝嫖嫦的不法行为,哥们你还真是个天才,不过你可能不知道,干这种事情,都是要先给钱的。”
“楼上的兄弟,看来你挺懂行情的,一定没少去吧。”
“张三的这个行为,应该算是嫖嫦了吧,毕竟警察都在现场都抓到两人了,这还能不算嫖?”
“对,前几天网上不是传的一个风风火火的故事,就因为警察抓到了一个小姐,查了她的转账记录后,然后根据这个转账记录前前后后一共抓了几十个人。”
“要知道,这些人还不是在现场被抓获,仅仅就是因为被警察查到了转账记录后就被抓了。”
“我草,这样都行?真是太可怕了,看来以后出门得多带点现金了。”
林河:……
这踏马的是个普法直播间,不是让你们交流分享嫖嫦经验的,你们就不能尊重一下我这个主播?
“咳咳……跑题了,跑题了,咱们今天要讨论的话题是,张三没来得及支付嫖资,就被警察抓获了,他这个行为到底算不算嫖?”
不出意外,两帮人又在直播间里吵起来了。
“算!”
“不算!”
“算!”
“不算!”
“我听主播的咯,主播说算就算咯!”
林河看的十分无语,什么叫听我的,我要是说不算让警察放人,人家也不会听我的呀。
这种事情,关键还是要看法律是怎么定性的。
“好吧,现在看起来,大家的意见好像不是很统一啊。”
林河呵呵一笑,“说答案之前,咱们就先从法律的角度来解析一下卖,银嫖娼这个行为吧。”
“首先呢,卖银嫖娼在我国的法律中,它并不算是犯罪。”
“只是违反了一般的《治安管理法》,根据治安管理法66条之规定:卖银,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在公共场合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而我们口中所说的卖银嫖娼通常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包括性·交、口·淫、手·淫、肛·交等)的行为。”
“故事中,张三与女子的一番深入交流,已经符合上述法律对卖银嫖娼的定性,这种行为已经是卖银嫖娼了。”
“唯一有争议的是,就是张三并未支付女子钱款,自己的行为并不算嫖嫦。”
“但可惜的是,面对这种争议,最高院也曾下发过指导性意见: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银嫖娼达成了一致,并且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但由于本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一律按照卖银嫖娼依法处理。”
“也就是说,故事中张三虽然并没有给付小姐金钱,但两人已经完成了卖银嫖娼,依旧是要受到治安管理法处分的。”
“因此,张三以自己没给钱不算嫖为由抗辩,这点是不会被警察同志采纳的。”
“我这样讲,不知大家听懂了没?”
林河说完,笑眯眯的喝了一口农夫三拳。
“卧槽,这也刑!”
“不愧是普法主播,讲的果然专业细致,我刚才特意去百度了治安法66条,竟然跟主播说的一字不差唉!”
“小母牛追小公牛……牛逼急了昂!”
“听主播这么一说,好像无论是给钱还是不给钱,两者之间好像并没有区别啊!”
看到这条评论,林河揉了揉眉毛笑道,“不不不,还是有区别的,而且区别很大奥。”
“啥区别?”
“多大区别?”
“主播你要是这样讲,那我可就兴奋啦!”
“主播赶紧说,大跑车送上!”
嗖……一辆大跑车。
收了礼物,林河心满意足的看着屏幕说道,“要知道,卖银嫖娼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
“那么问题来了,因为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并不会受国家法律保护。”
“如果张三嫖嫦,支付了嫖资,那么这就属于非法债务,这笔钱要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缴,上缴国库的。”
“如果张三没有支付嫖资,这笔非法债务小姐也是不能向张三讨要的,公安机关也不能要求张三继续支付嫖资,所以说,张三完全可以不必出这笔钱。”
“这就是嫖嫦给钱和不给钱的区别,大家听懂了吗?”
林河说完,右手大拇指划过鼻尖,一脸含蓄的盯着屏幕笑道。
这笑容,七分睿智,三分张狂,如同故事中的张三一样。
“卧槽,主播这笑容,张三本三,鉴定完毕!”
“主播请不要笑的这么猖狂邪魅,求你了,我害怕!”
“气氛都到这了,主播要不要再给大家整个红眼特效?”
“传闻中,张三在法庭上红眼特效一开,方圆百米之内,没有一个人能够幸免,全部都得进去,不知道主播有没有这个实力?”
“哈哈,大家先不要在意主播的笑容,先听小弟说一句,听了三哥的故事,我忽然发现了一个可以薅国家羊毛的方法。”
“什么方法?”
“那就是嫖嫦不给钱,直接报警啊,反正这笔钱最后都要被收缴的,如果不给,那岂不是……”
“小子,我看你就很刑……”
接下来,评论飘屏,礼物不断,直播间欢快的气氛好一阵才逐渐冷却下来。
“提前给大家说一声,我今天只能播一小会,时间紧,任务重,咱们继续第二个故事。”
“张三有个女朋友叫做小美,小美不但人长得漂亮,而且平常也是古灵精怪的,总是喜欢尝试一些新奇的东西,不但生活中如此,就连闺房秘事也同样如此。”
“这天,小美听闺蜜说,房事的时候,,,可以增加其中乐趣。”
“小美听完之后虽然嘴上骂闺蜜下流,但心中却是有种跃跃欲试的冲动。”
“于是呢,她在网上买来手………等工具,甚至发货的时候,店家还主动送了她一个铃,铛。”
“收到货之后,小美欣喜异常,当天晚上就跟男友张三准备尝试一番异样的风情。”
“故事的开头是美好的,但结局好像就并不美好了。”
“在张三和小美……的过程中,小美因为过度兴奋,再加上她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因素,直接爽死了!”
“完事后,小美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张三叫了几声她也没反应,后来一摸小美鼻子竟然拿没了呼吸,他也是吓坏了,最终还是选择了报警处理此事。”
“警局中,张三老老实实的向警察交代了事情的全过程。”
“警察听完之后,也是纳闷的问道:在整个过程中,你就没有发现小美的身体有异常情况?”
“张三想了想答:她一直捂着胸口,说呼吸不上来,太难受了,我还以为她只是因为太兴奋了,或者是跟我开玩笑,谁知道……”
“好了,故事结束,问题来了,故事中,张三要不要为小美的死亡负法律责任?”
“如果张三需要为女友小美的死亡负责,那他应该要承担什么罪名?”
“A:故意杀人。”
“B:过失杀人。”
“C:小美对危险认知不足,理应自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