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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万事屋老板娘26(2550+)(1 / 1)


在白芸回到房间后,林潇思索再三,穿好鞋跑了出去。他根据昨天记忆中女人离开的方向追去,他觉得不能就这么拒绝她,她肯定有苦衷,他也该发挥下作用,把能做的都做完才能安心。

果然,在跑了不久之后顺利找到了女人,她在烈日炎炎下拎着大包包走得极慢。

“那个……等一下!”他向女人的背影喊去,让她等等。

女人听到林潇的声音,停下脚步,然后慢慢转过身,真的在,真的有人来帮我了。从她睁大的眼睛还有微张的嘴,都能显示出她的讶异。

林潇轻微喘着气,来到她身边:“昨天没能自我介绍,我叫林潇,今年18岁……”

“不行,不能把你牵扯进来。”女人低下了头,双手捏紧包包的袋子。

“为什么?因为我太年轻了吗?”林潇很困惑。看她有求于人的样子如果有人想帮助她应该会接受吧。

“是,你太年轻了。不能让你葬送在这里。”女人准备离开。

“我父亲是国家总理,不会有人对我出手。我不会葬送在这里。你也不应该。”林潇拉住她。

听到国家总理,女人停住了脚步,看向他:“国家……总理?真的吗?”她的眼神一下就亮了起来,像是久旱逢甘霖,一瞬间充满了希望。

“是真的,现在你可以放心说了吗?不会有什么不可抗力然后我就半途而废的。”他保证。

她开始讲述她的故事:

她叫凌巧,今年只有36岁。老家在x省,她是远嫁过来。大学刚毕业的她不顾家人反对和一位比她大6岁的出租车司机(28岁)结婚,跑到了大都市。

23岁时生下了一个可爱的男孩,取名凌霄。

仿佛生活正朝着幸福的方向走去。可是,意外总是那么突然。

“喂。”凌巧在上班时接到一通陌生号码来的电话。

“是凌女士吗,您丈夫在开车的时候为了躲避突然冲出来的酒驾司机撞了电线杆,情况很不妙,卡在车里无法移动,现在救护车……”那人急匆匆地在电话里告诉她她丈夫的不妙情况。

“啪。”她的手机掉在桌上。什么,这么会,一定是开玩笑的吧,他最喜欢开玩笑了。对,今天是结婚纪念日,这只是一个惊喜而已,他一定没事。不是说好要一起白头偕老吗?你怎么能违约?

但当她赶到现场,看到了汽车头都被粉碎,听到旁边的医护人员告诉她:“他的最后一句话是:‘对不起’。请节哀。”她知道,自己无法再骗自己了。

她捂着脸跪在地上痛哭,无名指上的钻戒被从指缝里流出的眼泪浸湿,似乎暗淡了许多。

调查出来的原因除了酒驾司机外,原来丈夫也是疲劳驾驶,所以开了个通宵后早上没能提前看到酒驾司机径直朝自己驶来。在家里的柜子里找到了他这么做的原因——一枚钻戒。

他想弥补自己当初没有买她最想要的钻戒。她因为早结婚加上没有家里人支持这几年跟他吃了很多苦,现在还成为了妈妈,更加辛苦。他好几次都看到她在半夜喂完奶还要赶设计图。

所以这枚大的钻戒是对她的补偿。将来后悔跟他也可以带走这枚钻戒。虽然要不回逝去的青春,但这是他唯一能做的了。

他贷款买的钻戒,怕赶不上结婚纪念日。这几天通宵开车接单就是为了把欠款还上。

凌巧抱着写着“结婚纪念日快乐,巧巧”的钻戒盒,还有他对她表白心意的手写信跪在他的遗像前默默流泪。

他没有亲人,从小在一场意外中失去了母亲还有父亲。靠着一点微薄的积蓄读完了高中然后出来混社会。但没有入黑道、没有创业才能、没有任何机遇,就是普普通通地,当出租车司机。只是因为努力认真,没有家庭,周末休息也不用,比别人稍微赚得要多点。

他过得就像个苦行僧,住在破烂的小屋里,吃泡面过活,节衣缩食,没有亲人家人朋友,没有任何花钱的欲望和地方,只是赚了就存,也不花。

直到他为了送客人开到了别的省份,正好因为过节,老板就叫他在那里待几天做生意。他遇到了凌巧。

当时的她才刚刚踏入大一,半夜和朋友庆祝毕业开完排队,因为喝了点酒,意识不是很清醒,摇摇晃晃地走在凌晨的大马路上。

等她再睁开眼睛,有一个男人正在拔她的衣服。

她尖叫着用手中的包扇那个男人的脑袋然后拼了命地跑,连报警都忘了。

但是身后的男人猛追不止,偶尔转弯还能看到他手中有一个反光的物品,应该是小刀之类的。

凌巧艰难地跑了一公里体力消耗殆尽,眼看男人就里她不到一百米,她冲到前面的车拉开车门做了进去,让司机赶快开车。

这个司机正是停靠在路边休息的他(名字不想取了)。

他有些被突然冲进来的女人吓到,但看了一眼外后视镜(两耳朵),还有后视镜,他踩下油门,来到了警察局。做了笔录就走了。

等过了几天,女孩的父母和她找上门,感谢他救了女孩。那个男人正是警方最近找查的痴汉,还好有他才没酿成大祸。

这是他第一次听到女孩叫凌巧。他觉得挺好听的,她本人也很符合这个名字,聪慧灵动。他们也算正式认识了,互留了个微信。也仅此而已。

有第一次,那就有第二次。

第二次是在她大三,转校到大都市,也就是他所在的城市。

凌巧搬完宿舍安顿好就去拜访了他这个救命恩人,请他吃了顿饭。他们也算正式有了交集。

因为凌巧不喜欢挤地铁还有巴士,一般周末到城里逛逛都打车。慢慢地,他基本上成了她的专属司机。用周末空闲带她在城里逛逛做导游,按时计费。不用按照公司要求地收费,会便宜不少。凌巧再给他报销汽油钱,赚起钱即轻松又舒服。

跟随着她的脚步,他渐渐终于不再像一个未老先衰的人,活得漫无目的。他开始会花钱给她买点小礼物小零食,整个人也开始注重打扮,不再每天都邋里邋遢。

很自然,在她大四的时候,他们已经在一起挺久的了。

可是在她大四时,父母要求她要去国外再留学读完博士回来好找工作,并且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把一切都安排好了。

凌巧也不敢反抗父母的决定,只能提出和他异地恋:“你……”她犹豫着怎么开口,“我父母要我去x国读书,长的话可能会要花7年时间。而且我读完博士可能父母就安排我在那里工作了。我们……”她不知道后面该说什么。

七年无论是对她还是他来说都很久了。他没有那个经济实力还有能力去国外工作。也就是说他们最少要谈七年的异地恋。他不可能一辈子都和她谈异地恋,她也是。可现在她又不想结束这段关系,她不知道怎么办。

“那我们……只能分手了。”他不想耽误她的人生,她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她计划的未来远远比和他在一起要好得多。

“你!分手吧……”凌巧下车。其实她内心是希望他能挽留她,这样她就有勇气拒绝父母。可是也不能怪他没有这么做,都是她太优柔寡断。

她回到了宿舍,默默抱着枕头哭。

他留在车上,去买了包烟,抽了整整一包。

(她的故事会比较长,因为是这个世界最后一个万事屋最后一个客人,为了把篇幅弄长……不是,为了写出人间的真情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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