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弗兰西穿戴整齐来到了二楼的小宴会厅,这里是公使夫妇和使馆高级人员私人进餐的地方。因为是军人的缘故弗兰西素来起得很早,今天他换上了自己的军装,领子上赫然缀着一颗金闪闪的百合花,相比之前作为准将时的银百合花真是耀眼了许多。这是他昨晚回来央求茉莉小姐为他绣上的,这颗百合花跟他的新军装十分的相配,当然这套新军装也是茉莉小姐为他缝制的。
在弗兰西这个时代各国都还没有制式军服,甚至有些国家的军队连武器盔甲都不提供。这些军队一般只配发统一的号坎、斗篷或披肩之类的东西,比如神圣王国军队之所以叫‘黄衣军团’,就是因为他们最早统一配发的油布斗篷很容易发黄,后来索性配成了黄色。但是像法兰这样的强国肯定是会给军人提供制式盔甲和武器的。
法兰的士兵们一般会在每年领到两套棉质衬衣和一件蓝灰色的毛呢大衣,其余的需要自己购买或定制。但军官们的常服一般还都要自己定做,防务省一般只会分发一些特定的式样图纸给军人的家眷,让她们自行准备常服。这个时候就是体现各家家眷手艺和财力的时候了,有时候家眷们甚至会用上等的丝绸或毛呢为军官们做常服。弗兰西身上这件就是前几日茉莉小姐牵头姐妹们一起为他亲手缝制的。
弗兰西到餐厅的时候还比较早,这里只有迪达大使夫妇。迪达大使今天非常高兴,见到弗兰西进来比以往更加尊敬的起身迎接道:“王子殿下早安,昨晚睡得可好啊?昨晚的舞会甚是精彩,小女们回来后都兴奋异常以至于闹得很晚,不知有没有打扰到殿下您休息啊~?”
“哦,迪达大使早安。感谢您的关心,我昨晚休息得很好。”弗兰西礼貌的回答,就坐后随手拿起桌子上的玻璃杯喝了一口红茶,身后的侍童连忙上前又给杯子添满。
不一会儿露丝小姐和茉莉小姐也来到了宴会厅。两姐妹各穿了件素色的长裙,显得朴素得体。二人见过弗兰西和父母行礼问安后也落座在弗兰西对面,露丝鼻梁上还夹着眼镜,那时候的眼镜没有镜腿,双镜片的是夹在鼻梁上,单镜片的是卡在眉肱里,如果怕掉顶多就是在镜片边上栓个绳子或者银链。露丝小姐手里还拿着一本小小的书,坐下后便取下眼镜和书一起塞进了衬裙的口袋里。
茉莉小姐则一副关切的神情看着弗兰西说:“弗兰西殿下昨晚睡得可好?我听王储殿下拉了一夜的曲子,他的房间就在您对面,不会惊扰了您休息吧。”
“恩~其实昨晚曲子很是悠扬,比前些晚上强多了。”弗兰西撅撅嘴说道,对面的两个小姐楞了一下,接着茉莉小姐抿嘴偷笑了起来,露丝小姐则面无表情。迪达大使听出了异样,有意咳嗽了两声。
弗兰西一听自知失言连忙岔开话题说道:“哦,露丝小姐,我前些日子给您看的运河方案预算出来了没有?”
露丝小姐收起笑容,又把眼镜和小书掏了出来一边翻看一边说道:“恩,昨天晚上回来忙着写王储殿下要的稿子,工程上只是错略计算了一下。初期预计的费用大约需要三百四十到三百七十万金币的工程费用,加上要修善码头,雇佣船只和工匠,以及物料可能出现的上涨费用可能会超过五百万金币。再加上好多材料要从罗西克进口,这预算保守估计可能需要七百万左右的费用。”
“咳咳咳……”弗兰西又在喝茶,突然一听到这个数字一下子被呛住了。
“哈,殿下您没事吧。”一看弗兰西被呛着了茉莉小姐赶紧推开凳子绕到弗兰西背后帮他拍背。
这时黛西小姐姗姗来迟,看见茉莉在给弗兰西拍背有点惊讶的问道:“姐姐和小殿下怎么了?”
露丝收起眼镜合上小书漫不经心的说道:“没什么,你二姐母性泛滥了。”
正在这时弗勒格走了进来,在座的诸位马上站了起来。弗勒格潇洒的摆手让大家坐下,然后坐在了主座上。弗勒格看起来精神焕发,除了眼睛里面的红血丝之外,一点都看不出昨晚他几乎没睡。
迪达大使和夫人先对弗勒格问安,接着是三位小姐。随后侍童们便开始上菜了,公使馆的早餐比较简单,煎蛋、白面包、薄饼、奶酪、培根、香肠、焗豆,饮品有咖啡、鲜奶、红茶和蘑菇汤还有蜜饯、椰枣等干果组成的果盘。这些食品既有法兰本土食物,也有陆桥地区蘑菇汤、椰枣之类特有的风味。虽然比不上法兰皇宫里的早餐丰盛,但比军队早餐可要强上百倍了。
弗兰西早就饿了,这些食品可能对于王子来讲可能非常平淡,但是对于军人来讲那算是十分丰盛了。在军营里士兵一般只有豆粥配黑面包早餐,就算是高级军官也只有在城镇驻军的时候才能吃上煮蛋、香肠和焗豆,至于薄饼、白面包、培根想都不要想。看着一桌子丰盛的早餐,弗兰西胃口非常好,在保持了基本用餐礼仪的情况下,他一言不发的吃掉了半张桌子的食物。
看着弗兰西有条不紊认真迅速的进食速度,对面三位千金都十分感兴趣。她们那里见过军人吃饭,一个个都不再关心盘子里的那点‘猫食’,全都饶有兴致的观看起对面如‘军队行进’一般吃饭的弗兰西。一杯茶的时间,弗兰西已经扫荡了一条白面包、三只煎蛋、五条培根和一整盘的焗豆。
吃着吃着弗兰西放慢了速度,他对面三位千金投来的兴奇目光感到不好意思。想想自己忘了这里不是军营,可能是因为吃得太快而有些失礼。于是他连忙红着脸抬头对对面的三位姑娘致歉道:“非常抱歉三位小姐,搅扰了你们的胃口。”
“不,不,不用道歉,王子殿下”“哦~对不起殿下,是我们打扰了您进餐的兴致。”三位千金一看弗兰西不好意思,连忙才意识到自己三人盯着人家吃饭非常失礼,于是连忙也致歉道。
“哦,弗兰西殿下是军人。军队用餐讲究安静迅速,你们这些小丫头哪里懂得!”迪达大使连忙斥责起三个女儿来。
“爹地~人家知道自己失礼了,只是从来没有见过像殿下这样安静迅速的吃饭方式,就好象一支行进的大军一样。可爱极了~”最小的黛西连忙向父亲撒娇道。
“哦~大使阁下不要怪罪三位小姐,是我没有注意场合。”弗兰西见迪达大使紧张起来于是连忙说和道,顺便把杯中的红茶一饮而尽。
“殿下您过谦了,我们仨才是失礼,每次吃饭都是谈谈笑笑,一早上都浪费了。”大姐露丝温柔的笑道。
“这样其实才是最好,我好像很久都没有体验过这么温暖的家庭早餐氛围了。”弗兰西突然有点神伤,他默默的说道。
在座的诸位都知道弗兰西自小就离开了皇宫外出游历,回国后便进入骑士学院加入了军队,确实鲜有机会体验这种家庭式的温馨。不觉大家有些沉默,都觉得不应该提及这些,正在这时弗勒格打破了尴尬说道:“弗兰西你这个小毛孩子,怎么还跟以前一样挑食呢?为什么不尝尝迪达夫人专门为你准备的本地撒拉逊美食呢?”
一听弗勒格提示,迪达夫人连忙说道:“哦,王储殿下勿怪,小王子只是没有吃过这些食品罢了,来来来……尝尝这薄饼。”
弗兰西这才注意道餐桌上那摞薄饼,可是他不知道怎么吃,于是尴尬的看了看对面三位千金寻求帮助。大姐露丝笑了笑于是要开口教弗兰西如何吃薄饼,结果被热心的二姐茉莉抢了先。
只见茉莉拿起一张薄饼对弗兰西说道:“殿下您看,这样吧薄饼上面抹上果酱,再放上些椰枣和蔬果,上面淋上蜂蜜一卷,就可以吃了。”说着示范了一个。
弗兰西于是略显生疏的照做了一个,然后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下一口吃下了半个。嚼了嚼,他感觉无比的甜腻夹着蔬果的芳香充满了口腔。他心想:果然说陆桥地区除了沙漠便是丰饶,这大概就是丰饶的味道吧。
“味道怎么样?殿下”茉莉小姐期待的望着弗兰西问。
“恩……比我们法兰的奶油蛋糕还要甜腻香浓……很特别……”弗兰西说道。
“弗兰西你是军人,吃惯了军队里齁咸的口味,肯定是不习惯这么甜的东西。来来……就这咖啡就可以中和一些甜腻。”弗勒格笑着让弗兰西尝尝咖啡。
身后的侍童赶紧上前,为弗兰西斟了半杯咖啡。弗兰西看着杯子中的散发出奇异苦味的黑色汤水皱起了眉头。可是看着哥哥的笑容,又不好推辞。于是端起来喝了一小口,他只觉得甘苦的味道醍醐灌顶一般的直冲脑门,不觉得眉头皱得更夸张。三位千金看到弗兰西这副模样,全都盈盈笑了起来。连大使夫妇也没绷住,笑了起来。
“这怎么和医生熬的汤药一样难喝?”弗兰西脱口而出。
弗勒格笑着说:“弗兰西,这是一种撒拉逊人用来提神的饮料。你好好品品,苦尽甘来里面有股奇妙的清香会让你感觉精神焕发。”说完,弗勒格自己也端起一杯咖啡大大的喝了一口,并作出了一副享受的表情。
弗兰西又将信将疑的喝了一口,他没有马上咽下去,照弗勒格说的那样细细一品。果然,真的在甘苦之后一股奇妙的清香直通天庭盖。他睁开眼,果然眼前的景物都清晰了,身体里立马充满了精神。
“恩~果然很提神,比红茶还要提神。要是也能加些蜂蜜和奶估计味道会更好些。”弗兰西赞赏道。
“加了那些就少了这东西特有的芳醇,你用这咖啡就这薄饼一起吃试试。”弗勒格又建议道。
于是弗兰西便吃了一口薄饼,又喝了一口咖啡。果然甘苦中和了甜腻,非常特别又满足的感觉充满了口腔和肠胃。“恩,真的很棒,谢谢哥哥建议,谢谢迪达夫人的美食。”弗兰西满意的致谢道。胖胖的迪达夫人连忙点头回礼,高兴的拍了拍手。迪达大使开心的笑了起来,三位小姐也随声符合,其乐融融的气氛充满了小餐厅。
大家差不多吃完了早饭,正在餐桌上闲聊。弗兰西突然把话题转向了正经事说道:“哥哥,刚才露丝小姐给我报了一下陆桥修运河的可能需要的费用…恩…很是惊人。”
“恩,需要六百五十万到七百五十万金币吧。”弗勒格眼都没抬,喝着咖啡说道。
弗兰西很是惊奇,哥哥连算都没算,脱口而出便和露丝小姐算得几乎相同。他惊异的看看露丝小姐,似乎是想知道露丝是不是已经提前告知过哥哥了。但是露丝小姐脸上的表情却也一样惊异对着他摇了摇头,示意自己没有提前告知王储。
“在陆桥狭地开凿运河,物料工具食品都需要运输过去。按照现在市场上石料,铁器,牲畜,谷物的价格来看物料价格是法兰的两倍。加上损耗在陆桥开凿一条运河,物料比在国内开凿要贵上三倍。在法兰像陆桥这种土质,开凿一条可以双向通船的大运河,一法里费用大概是一万金币。这里最少要三万金币,我看了工程大概是一百三十法里,那就是小四百万金币。加上雇工匠和船队运输,采购,折损以及价格波动。至少又是小四百万金币,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啊弗兰西!”弗勒格快速罗列了自己的计算说道。
没等弗兰西和众人感叹,弗勒格又继续说道:“现在唯一能省的就是人力,你那里的一万多兽人战俘,如果能利用的话。”
“哥哥你真是料事如神,太让人震惊了。这费用确实是太高了…还有战俘…”弗兰西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费用确实很高,但是如果这条运河可以达成我们的目标,那么也是值得的。我法兰立国之初,不也不惜血本的修建了北方堡链么,虽然无法完全杜绝北方南侵,但是却保护了我们法兰七百年屹立不倒。所以任何事情,都不能只看眼前的价格。”弗勒格说道。
“可是我担心如此巨额投入议会的议员们会不同意。尤其是下院的那些议员,他们多半阿拉贡山口都没出过。更不要提让他们讨论在大陆另一端修建运河的事情了。”弗兰西忧虑的说道。
“确实很难说服他们,但是法兰的民间财团和自由城那里还是有机会的。”弗勒格说道。
“自由城?他们不是只有个松散的议会么?”弗兰西不解的问道。
“呵呵,你不了解。就是他们只有一个松散的议会,我们才能逐个说服他们加入到项目中。如果他们像其他公国那样有强势的大公或者议会,反而不好下手。自由城的大财团众多,能够调动的资金超乎我们的想象。所以自由城是这次融资的关键。”说着弗勒格喝完了杯子里的咖啡。
弗兰西正在琢磨,弗勒格简单的吃了一口薄饼便起身说道:“费用的事情,你不必担心了弟弟。你可以尽快联系你的导师阿尔弗雷德阁下,让他尽快派遣合适的人才前来陆桥勘探,我需要更详细的方案。至于如何调教战俘,那你就要自己想办法了。好了诸位,我上午还有事情要办,请原谅我失陪。”说完便与众人告别离开了小宴会厅,众人纷纷起身送别。
“王储殿下太厉害了……这可是我做了两个星期的功课才估算出的数字啊!”露丝翻阅着自己的小本逐条核实着说道。
“哈哈哈~弗勒格殿下从小就聪慧过人,读书的时候我就记得他能过目不忘。想必应该是记下了所有物料的价格还有海运的费用。有这样英明的王储,真是我法兰之福啊~”迪达大使笑道。
“我只担心王储殿下太过劳累了,他好像几乎从来都不睡觉……”茉莉小姐担心的说道。
“哥哥从小就是这样,他好像不需要休息似得。”弗兰西说着也擦了嘴放下了餐具。侍童上前端走了餐具,弗兰西居然自己又要了份咖啡喝了起来。
这日早餐后弗兰西便一头有扎进了图书馆。虽然又搜集了不少资料,但依旧觉得自己手头的资料匮乏,再加上整日里躲在公使馆内甚是无聊。于是两天后他便向哥哥辞行,打算先去阿卡迎接新到的皇家骑士团部队,之后再同驻扎在巴堡附近的骑士团队伍汇合,然后一同去往凯瑟琳堡。弗兰西已经为法兰在巴斯顿出尽了风头,骑士团强大的存在对于元老院的威慑目的已经达到。骑士团如果一直驻扎在巴堡郊外,也确实会招来元老院的反感,于是弗勒格便同意骑士团全部开赴凯堡。
出发前一天弗勒格带了个青年来见弗兰西,这男孩应该也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身着一身崭新的猎装样式军服,挎着公文包,领子上缀了一颗铁方钉,这是一般见习军官的准尉军衔标识,正式的尉官一般缀铜方钉。他身高与弗兰西相仿,也生得栗发碧眼仪表堂堂,相貌上竟也与弗兰西颇有几分相似。弗兰西打量了一下他,马上就明白了哥哥的用意。
“弗兰西少将,福莱.诺顿准尉向您报告!”只见那青年上前一个标准的军礼,嘹亮的报告道。
“稍息!请汇报。”弗兰西举手回礼说。
“我奉防务省命令,加入皇家骑士团,即日起将担任您的副官。这是我的调令,请您指示!”说着福莱就从公文包中掏出一张卷轴递给了弗兰西。
弗兰西接过卷轴简单读了读,又合上还给了福莱。他看了看弗勒格微笑着说道:“是您替我挑选的人吧?”
弗勒格抿抿嘴得意的说道:“嗯,是我托防务省的人办的。这位福莱准尉今年十八岁,稍微大你一点。是诺丁骑兵学院和帝国军事学院的优等生,诺丁牧场主世家出身,祖籍阿拉贡地区。高曾祖父曾效力于嘉德元帅帐下,有爵士头衔,圣教战争期间家族迁入法兰定居诺丁,家族中曾经有七位成员从军。他十四岁进入诺丁骑兵学院,十六岁毕业后志愿加入文职武官,便考入了帝国军事学院参谋系。原定于今年六月完成学业的,是我提前让防务省和帝国军事学院放的人。”
弗勒格满意的看了看福莱准尉又说:“他本人马术专精,文案优秀,会讲撒拉逊语、蒙哥利语和一点塞述语。在十几个候选人中我最后选中了他,权衡之下是合适的人选。”说着走上前拍了拍福莱的肩膀,这小伙子被王储一拍顿时把腰杆挺的更直了。
弗兰西笑了笑说道:“恐怕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和我有几分相似吧?”
弗勒格也笑了笑没有再说话。在法兰军队素来有这么个不成文的传统,高级军官的副官都会倾向于找一个年龄相仿,相貌相似的人。因为这样在战斗和日常当中,副官还可以起到替身的作用。比如弗勒格的副官方东,就也和弗勒格有几分相似。因此为高级将领做副官,既是一条快速升迁的捷径,也是一条危险的道路。
弗兰西笑着笑着,突然脸色一变厉声命令道:“福莱准尉!马上去把头发剪短!然后回来向我报告!”
弗勒格和福莱听到这些,都有些惊讶。但是福莱还是马上敬礼后去执行‘任务’了。弗勒格一脸不悦的问道:“弗兰西你这是干嘛?”
“哥哥,我说过多少次了。别人伤不到我的!我可不想让个无辜的人替我承受这不必要的危险。让他把头发剪短,也是为了他的小命着想。”弗兰西认真的说道。
弗勒格见弟弟认真了起来,便马上又和蔼的说道:“我知道我弟弟是‘战神王子’,可是我们法兰历代的传统还是要遵循的。毕竟有个副官是可以帮你处理很多日常琐事,还有防务省的公文的。至于防备行刺这个事情,你自己来拿捏便好。不过你此去一定要注意安全,尤其是那些兽人战俘,毕竟你是宰了他们酋长的家伙。”
“放心吧哥哥,我会照顾好自己的。”弗兰西依旧像个大男孩似得说道。
“还有,你此去阿卡。务必要再拜访一下本.阿里大人。他会为你们筹措此去凯堡的一部分物资,别外他还送了我几个阿兹狄人侍卫。我留着没用,不如让你带走好了。”弗勒格语重心长的交代道。
“我不用侍卫,皇家卫队和我在一起我要什么撒拉逊人保护啊?”弗兰西有点不耐烦的说道。
“不不,这些阿兹狄侍卫是给你当向导用的。他们就是生活在蛮荒大陆的黑皮肤游牧民。最擅长骑射和沙漠生活,所以这些人你在凯瑟琳堡用得上。”弗勒格赶紧换了个说法说道。
“原来是这样,是不是传说中的沙漠中的黑巨人?我们初到阿卡时,在码头上见到的那几个保护本.阿里大人的黑大汉?”弗兰西想起来了。
“对,应该就是他们中的几个。这几个侍卫在撒拉逊人社会中是算是奴隶,给了你之后你就是他们的主人。他们在我们军队中没有挂衔,所以等于是你的私人护卫。”弗勒格有专门交代道。
“奴隶?呵~好吧,我知道了。”弗兰西觉得好笑,自己一个圣教会的清教徒,居然有了私人奴隶。要知道,在圣教社会人是不可以奴役他人的,顶多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罢了。
“好吧,你自己处理就是了。总之路上注意安全,尤其是要注意珀南的那只丧家犬尤里侯爵。”弗勒格说着向弗兰西俏皮的行了个军礼。
弗兰西笑了笑郑重的回了军礼,然后走公使馆后门上了马车。那辆弗勒格改造过的教皇马车现在已经被他留下了,马车被重新刷成了黑色,外部那些华丽的装饰被他用黑布包裹了起来。那六匹白色撒拉逊骏马也被换成了四匹模样普通的黑马,但弗兰西一看便知道这四匹黑马也是顶呱呱的品相。一番改造下来,让这个马车很像一辆圣教会使用的布道大马车。这样也正好可以在城里低调使用,毕竟现在巴堡不太平,各方势力都在暗流涌动。仇杀强暴几乎每天都会发生,清晨人们也总会在幽暗的巷尾发现昨晚遇害的尸体。弗兰西当然也要隐蔽出城,毕竟他现在可谓树大招风。没有沿途军警的保护,没人能预测到狂热的人群能做出什么样的举动。
马车缓缓的绕过几条背街,从偏僻的北门出城。然后沿着城墙外绕到了城西,大约走了五十法里就到了前些日子弗兰西来巴堡时被人接走的地方。皇家卫队已经在这里等待好了,弗兰西终于下了马车换上了自己心爱的坐骑‘疾风’。军需官也已经为弗兰西的副官福莱准备了一匹纯白的撒拉逊骏马,弗兰西觉得这匹可能就是之前拉车的那六匹之一,这匹撒拉逊马虽然比不得皇家卫队的顶级皇家战马威武,但是速度非凡属于高级的快马。
那时候交通工具一般就是马匹和驴骡,马匹便相当于今天的车辆,而常用的马匹从用途上分为 战马、快马、挽马 三种。骑士们一般都是战马,这种马匹高大强壮,性情勇敢强悍,可以兼顾负重、耐力和速度。皇家骑士们胯下的‘皇家战马’就是当今最好的战马马种,因此战马就相当于战车;快马更加纤细敏捷,速度飞快,军队装备的快马一般还会兼顾耐力,世上最快的马种是法兰的‘皇家快马’和撒拉逊的‘苏丹马’。当然所有的撒拉逊马都是尚好的快马,当然也有用快马做战马的情况,但一般装备的都是轻骑兵。因此快马相当于跑车;挽马一般是用来负重拉货的,这种马巨大强壮,敦实温和,力量巨大耐力惊人。其中法兰的‘萨尔重马’就是最好的挽马,体重可以达到两千磅可拉动五千磅的货物,这种马就相当于重型卡车,不过这种马一般用在矿山和农场。而大部分不入流的杂种马普遍被归类为驮马,拉车一般用的就是普通驮马。
像‘皇家战马’和‘皇家快马’这类顶尖马匹数量极少,几乎不可能买到。‘皇家战马’是专供皇家骑士团的顶尖装备,‘皇家快马’则是用来拍卖的顶级竞速马匹,就像今天定制的顶级跑车一样。因此普通法兰禁军骑兵部队装备的都是大量养殖的‘诺丁走马’,这种马属于快马,速度尚可但耐力惊人。北疆守备团的骠骑兵则装备的是‘北疆骠马’,这是种混血战马,兼顾了勇敢速度和耐力,但负重能力欠佳。虽然皇家骑士团能装备‘皇家战马’但可不代表他们所有马匹都是顶级好马,骑士们的骑从们一般也都装备的是‘诺丁走马’。而福莱这次拿到了一匹尚好的撒拉逊马实在是非常开心,于是他迫不及待的跨上了马鞍。
“啊~小伙子真有传令兵的风范!”皇家卫队长帕里斯子爵马上夸奖道。在法兰军队中传令兵都骑白马。
福莱兜了一圈返回了队伍前列。“这真是匹好马,比我父亲农场里最好的诺伊走马都好。它叫什么名字?”福莱心爱的摸着这匹纯白如雪的‘精灵’赞赏道。
“吩啦叽~撒哈拉~,意思就是‘沙漠之雪’的意思。”军需官答道。
“沙漠之雪?嗯好名字!就叫它‘沙雪’吧!”帕里斯提议道。
“‘沙雪’?真是个好名字!”福莱高兴的喊道。
“恩,甚好,这匹撒拉逊马的品相已经不亚于皇家快马了。”弗兰西摸着自己的战马疾风对福莱说道。
“皇家快马!?”福莱惊叹道。因为皇家快马是世界上最快的马匹之一,且产量极少,相当于那个时代的最顶级竞速快马,一般只用于皇家赛马锦标赛。地位就像今天的F1赛车一样。
“哈哈哈,好好珍惜这‘美人儿’吧~这是弗勒格殿专门从那天拉教皇马车的六匹白马中挑选出来的。据说每匹值两百个法兰金币呢!”帕里斯子爵笑着说道,同时偷偷瞄了瞄弗兰西的脸色。二百个法兰金币可不算个小数目,尤其在巴斯顿法兰金币的购买力远比在法兰国内高。
可弗兰西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满意的笑着对帕里斯说道:“嗯,这骏马物有所值!这个品相在法兰估计得被炒到五百个金币。”说完,他转脸对福莱说:“走,骑上它。正好今天我的疾风没有披甲,我们来看看是皇家战马快还是本地的撒拉逊马快!”
“是,长官!”说完福莱翻身上马,两个少年便披着戈壁的夕阳向南方奔驰而去。落日的余辉笼罩着大地,绯红的晚霞在天际间与大地的红土连成一片,干燥的热风拂过行路的旅人,另一段传奇又将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