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历701年春,天色初亮,东方的天际刚刚泛起鱼肚白,凯瑟琳堡内围城墙的残垣断壁间士兵们躲在这些破损的垛口后面偷瞄着城下的状况。时不时飞来的石头和火球不断的蚕食着堡垒的石墙,城下的兽人营地像一片赤红的海洋一般布满了凯瑟琳堡正面的红色旷野。兽人好像不知疲倦似的在这六个月里一刻不停的用各种方法攻击着凯瑟琳堡。兽人的投石机仿佛几个月来都没有停止过似的。他们白天投石块,晚上投点燃的黑油罐,好像是一定要把这外围的城墙从世上彻底抹掉一样。
凯瑟琳堡的外围城墙已经有数处被攻破,兽人军趁着城墙崩塌掩杀进来,然后内城的联军将士又利用各种明渠暗道包抄敌人,将兽人打出外围城墙。堡内的补给早已经中断数月了,现在就连像石头一样的陈年储粮也快吃完了。偌大的堡垒里不要说马匹,就连老鼠都已经被捕绝种了,现在士兵们只能把陈粮块就这皮革剑鞘和马鞍一起熬煮度日。塔楼上负责监视的士兵们围着一口漆黑的汤锅团坐,里面炖的早餐是只某个士兵旧靴子。这只旧靴子已经熬了两个小时了,丝毫没有任何炖烂的迹象。
一发飞石击中了塔楼的基座,塔楼上的屋顶落下了满屋的灰尘。灰尘正落在了锅里,几个围坐的士兵见怪不怪的没有任何反应。几个月来兽人的投石攻击已经成了家常便饭了,而且锅里煮的东西跟灰也没啥区别。熬皮靴的那个士兵只是吹了吹锅边的灰尘,然后用棍子戳了戳皮靴,又退回了自己坐的地方。锅里面熬的其实不仅有皮靴,还有从地下粮仓的底部用凿子抠出来的“陈年储粮”。这是百年来存放的军粮残渣,与粮仓的土壁尘土还有耗子屎一起挤压了上百年,已经和土块基本没有什么差别了。
不过掌管粮库的亚里亚军需官们还是用凿子和铁锤将它们从石壁上抠下来,当作食物分发给了守城的联军士兵们。士兵们除了抱怨也没有其他办法,只好一个个将这些“土块”砸成小块,然后用水煮上好几个小时,才能有那么一点点粮食的味道。所以相比这个士兵们还是更青睐他们的皮具,以至于还形成了大家交换吃皮具的黑市。这里猪皮羊皮的最佳,鹿皮牛皮的稍差,犀皮和鳄皮的根本无人问津……
围坐的几个士兵中一个年龄很大的抱怨道:“吉姆的这个皮靴真是难熬,上次罗本的那只就好熬很多……”他们身上的军服已经破破烂烂沾满了泥土,几乎已经看不清是什么颜色的了,只能从套在军服外面的胸甲样式大概能猜出他们是法兰远征军的陆战营。皮搭扣已经不见了,两片胸甲用草绳捆在身上。
另外一个说到:“得了罗本那双臭脚的靴子不要再提了,我宁愿天天吃那些黄衣军团骑兵给的马鞍!这帮狗娘养的可是幸运,他们先吃了他们的马现在还有马鞍能吃。”他身上也是衣衫褴褛形同乞丐,但手上转盘重弩的钢臂却还擦得锃明瓦良。
“得了骑兵吃掉自己的马一定心里不好受,再说马鞍的皮子是牛皮的,太难嚼了。还是腰带好一点,至少是猪皮的好嚼一点……”又有人附和道。
“哎?我们有多久没有收到补给了?”年老的那个突然又问道。他抬起头,头盔下显出一张满是皱纹沧桑的脸,夹杂着草屑肮脏扭曲的花白胡子无精打彩的耷拉在胸口。
“呃…最近一次是…圣主降临日(元旦)的时候吧,我记得是矮人的骏鹰队,就扔下了五个口袋。”其中一个士兵挠着头回想。他也一样灰头土脸,脸上的灰已经结成了疙痂。
“啊!对对。我们队分到了一块蜂糖!我们每个人都舔到了一口,哦……那是我这辈子吃到的最甜的东西!”另一个插嘴说。他这么一说,周围的士兵们眼中都迸发出了火花一样跟着他陶醉,仿佛是都舔到了那块蜂糖一样。
“哎不过啊,他们都死了…那些可怜的矮人骏鹰骑士们…自打入冬之后连空中的那点补给也断了。兽人们连双足飞龙都弄来了,这东西我也就是以前听自由城的水手们说过。”年老的士兵想起来的似的推推脑袋上的钢盔沿补充道。
大家刚刚活跃起来的气氛,又死寂下去了。“那天兽人的双足飞龙太多了,十二匹骏鹰一个都没回去。哎……不过那蜂糖还是很甜的!不,是最甜的!”那士兵又肯定道。
“啊,是的,是的……”, “哎,是最甜的……”大家纷纷赞同到,用这种认同冲淡了对那些牺牲的矮人战友悲痛。可大家赞许完后,又陷入了良久的沉默。火架子上的汤锅还在不停的滚着,里头的皮靴依旧没有什么变化。
“哎,老杰克。听说你从军有四十年了,有没有经历过比现在还惨的围困?”那个叫吉姆的士兵突然打破沉默,张口问道那个老兵。
“呵,是四十六年!我十六岁当兵一直在禁军干到四十五岁,退役后又当了老将军的随从,再后来又跟着少将军,到现在又整整十六年了!”那个老兵得意的纠正道。
“十六到四十五是二十九,再加十六是四十五,噢!老杰克,没看出来您都六十一岁了!”边上另一个叫罗本的掐着手指算完惊奇的问道。其他几个围坐的士兵也纷纷称是。
叫杰克的老兵更得意了说道:“嘿嘿,那可不!阿卡港的花阁里的撒拉逊歌姬第二天早上起来也是对我直挑大拇哥~哈哈哈哈。”一圈的士兵们也纷纷露出了猥琐的笑容。
“您这叫‘老当益壮,宝刀不老’!呵呵呵,赶紧的老杰克给我们讲讲,您这四十多年南征北讨的,有啥比咱现在还苦的时候么?”吉姆更感兴趣的问道。
“嘿嘿,哎呀,这个冰湖大战…守迷雾堡…黑森教乱…救援诺伊…土堡之围…讨伐纳特兰……讲那件好呢?” 老杰克炫耀似的说着,他口中的每一个名字都是近半个世纪法兰经历过的重大战役。老家伙故意拖慢了声音,先摆足架子钓足了几个人的胃口,最后才慢慢开口道:“那就讲讲最惨的土堡之围吧!”
“哦!是最后那次可汗南侵,咱们国王被困在北疆那场大战吧?好,好,好!”众人中有人记了起来附和道。
“哦,哦。就是咱们国王被困在土堡,咱们禁军和义勇军在哈夫跟十几万蒙哥利人对峙了七天,最后愣是逼得蒙哥利人撤走的那次吧!您还参加过那场仗啊~快给我们讲讲!”又有人附和道。
“呵呵,我当然参加过。而且我就在那座土堡之中!是死守土堡保全国王的九百老兵之一!”老杰克得意的解开了自己的护手,向众人展示了一下自己胳膊上的纹身(法兰军队中不少士兵都喜欢把参加过的重要战役名称纹在自己的手臂上,据说这个传统来自于皇家海军)。
果然,老杰克的左手小臂上居然整齐的纹了五六条青色的纹身,其中最下面的两条都已经因为岁月流逝模糊了字形,这些锦标样式的纹身记录着这个老兵经历的每一场关键战役。老杰克指着中间的一条上面用哥特花体字纹着‘F684年.土堡-哈夫之战’,众人纷纷投去了敬佩的目光。
老杰克早就已经习惯了这种敬佩,于是微微一笑重新绑好了护腕继续说道:“嘿嘿,那次啊。我们被困了有几十天。别看时间短,可是比现在惨多了。因为土堡连水都没有!咱们这儿至少每天还能领到两桶苦碱水,那儿可是一滴都没有!我们只能宰了马匹,靠马血维持。后来连马血都没有了,就只能喝自己的尿。而且北疆还冷啊,别看现在咱们也是冬天,但跟北疆比起来这儿简直就像夏天一样。那年的冬天还个外的冷,真是冷得狠啊!还没入冬就天寒地冻。守城墙的弓箭手啊,早上起来都不敢打喷嚏,生怕把鼻子给喷掉了!”
“那敌人攻了那么久,你们是怎么守住城墙的啊?”有人问道。
“蒙哥利人攻城还不如兽人呢!他们都是骑兵,攻城伤亡太大,他们才不舍得用自己人攻城,都是靠仆从军。可他们的仆从军当然也好不到哪去,攻过几了次没得手就被匆忙调走了。剩下的蒙哥利人就是围着不打,想困死我们。可是后来狮鹫队发现了我们,蒙哥利人这才慌了。这个蒙哥利人啊,别看骑射天下无敌,可弱就弱在两样。一样是不会攻城,一样就是没有狮鹫。他们只能用强弓和猎隼封锁了低空,让狮鹫队没办法投补给给我们。”老杰克卖了个关子,故意停了停用勺子戳了戳汤锅里的皮靴。
“那怎么办?没有水几天不就渴死了么?你们是怎挺过来的?”有人按捺不住赶紧问道。
“哈哈,狮鹫队没办法,只能从高空给我们扔水囊和麦酒桶。结果啊~都摔破了!兄弟们都渴疯了,有人甚至去吮那些被打湿的沙土。后来还是汉斯将军想了个办法,用那些包裹酒桶的绳索,编了个大网就挂在土堡的四角。这狮鹫队从高空扔也不会把桶摔碎了!于是我们就这么扛过了最后的十几天。要不啊,真就不好说喽!”老杰克意味深长的说道。
“哦~厉害了,那您那时候就已经跟随汉斯将军了么?”叫吉姆的惊叹着问道。
“您见着埃德温国王陛下了么?”其他人又问。
“哈哈,汉斯将军那时候还是汉斯上尉呢!当时其实我就已经从战斗部队退下来了,在他父亲麾下做勤务兵。他那时候还是个刚从军校毕业没两年的毛头小子,初次上阵他父亲老泰山嘱咐我去照顾他。结果陪他第一次上战场就遇上了那么大的一场战役,真是叫人意想不到啊……”说道这老杰克顿了顿,想了想又说得:“国王陛下那时还是盛年,在那次战役之前其实没那么难见到。士兵们经常会接受国王的检阅。所以我当然见过国王,而且在那之前就不止见过一次。可自从那次之后啊…哎…”老杰克欲言又止,埃德温国王已经好几年没有在公共场合露面了,现在的法兰老百姓,只能通过画像来瞻仰国王的尊荣了。
大家都知道国王自那次被围,受了严重的箭伤。之后便深居简出,士兵们自然难得一见。说到这里在场的诸位又是一阵沉默,要放在以前这种话题都是在营地酒馆里谈论的。而且每每谈到这里,他们都会为国王的健康干上一杯麦酒。可是现在别说一杯麦酒了,就是连麦粒都嵌在土块里抠不出来。众人的谈话进行到这里纷纷陷入了沉默。
“哎~上一次你们看到援军是什么时候?” 突然有人打破问道,原来是罗本。
“呃……大概是两个月前吧,应该是巴斯顿的补给队。我看到他们好像是绿色的旗子。他们的旗子刚刚出现在地平线上就有几百个狼骑兵杀了过去…估计他们应该撤退了…”有人回答道。
“还会有人再来增援么?已经这么久了……”那个叫吉姆的绝望似的问道。
“可能是不会了吧……”有人哀叹道。
“哎……是啊” “谁会来送死呢……” 众人附和道。
“不,会有人来的!”老杰克突然说道。众人突然有些意外,纷纷望向这个老兵。
“我们法兰军人,从来不会丢下同伴的!别忘了,我们这里有一个营的陆战团弟兄!所以就算外墙丢了,我们就在守住内墙,内墙丢了我们就守卫塔楼,如果敌人占领了整个堡垒,我们就杀出去在外围的棱堡里坚守。总之,我们就是要坚守到底!一定会有法兰人救我们回去的!”老杰克坚定的说道。
“别闹了老杰克,这里可是世界尽头了,离咱们法兰有几万里远。皇城怎么可能会派兵救援我们这点人呢?您啊,真是老糊涂了。”那个叫吉姆的小声嘟囔道。
“哼,你们这些毛头小子懂个屁。我当兵四十余载,不论什么情况,从来就听说过法兰军人丢下过同伴!不论是邪教控制的黑森林,还是北疆被围的大漠孤城。咱们法兰人总会找到办法救同伴的。”老杰克更坚定的说道。
“哎呦,得了吧老杰克。您看看这下面,全是兽人的营帐。去年那神圣王国的卡西迪亚斯元帅带着三个黄衣军团两万多人都没打退他们,咱们皇家舰队就算派十条大船能运来多少陆战团的弟兄啊?”吉姆无奈的苦笑道。
‘黄衣军团’是神圣王国国王军队的称呼前面提到过,神圣王国军制比较复杂,分为有王军、地方军和贵族私兵还有护教军等诸多组织,因此国王在征招军队时会配发统一号坎或斗篷作为区分。而神圣王国目前的霍亨海姆-蒂然王朝的家族色就是黄色,因此其他国王的军队都会称他们为‘黄衣军团’。当然也有说是油布斗篷天然就是黄色,碎塔湾东岸山地常年湿润多雨,霍亨海姆-蒂然家族的军队长期装备油布斗篷。久而久之黄色也成为了霍亨海姆-蒂然家族的家族色。
“黄衣军团?哼,那是什么渣渣。要是咱们皇家骑士团来,哼哼……这些兽人杂碎早就被踏平了。”老杰克冷笑道。
“您别逗了,咱们这一个营从查尔顿港出发到这里,经过北角、南角、西海望、阿卡。一路飘洋过海翻山越岭走了六个月才来到这里,指望现在的上议院的那些老爷们表决救我们?哼…等那些大老爷们辩论完,估计咱们早就成灰儿了。就算能调一个骑士团来,那也至少得一年!”吉姆不服气的说道,不过他还没胆量敢挑战老杰克权威,还只是小声嘟囔。
正在这时,突然那个放哨的小兵叫喊道:“看那!有蓝色的旗帜!”
大家突然打起了精神,好像是已经饿的两眼发慌的乞丐看到了圣主降临节的烧鹅一样。大家全部蹦了起来,一股脑的挤到了小兵一侧的露台。大家屏神凝视了好久,都没有看到什么旗帜。
“该死已经连着阴沉好几天了,这陆桥虽然够热,但冬季也还挺凉的。要是个艳阳天我估计就能看清楚了。”有人眯着眼抱怨道。
就在心灰意冷之际,突然东边的地平线上恍惚出现了蓝色旗帜!
大家一阵欣喜,但又没人敢断定这不是海市蜃楼或者是幻觉。又过了许久,旗帜终于完 全露出了天际,一团闪闪发光的物体在旗帜下移动。是一队骑兵!是的一队骑兵!不一会骑兵队逐渐完整的出现在地平线上,后面仿佛还跟着跟多的队伍,是补给队!
只见那天际边的旗帜愈发清晰了,大家更兴奋了,有人喊道:“天啊!说不定真是咱们的皇家骑士团!哦~感谢上主~他们一定能成功!”饥饿的士兵们纷纷用手在胸口划着十字祈祷,仿佛已经看到了喷香的腌肉和松软的黑面包。
“皇家骑士团!?怎么可能?”老杰克伸长了脑袋,连他也不敢相信的喃喃道。
“会不会是联军其他的部队或者是巴斯顿附近的领主?说不定他们也用蓝色旗帜。”又有人说道。
“我去长官那里拿望远镜!”有人自告奋勇的喊着跑下了塔楼。
老杰克把身子挤出城垛眯起眼仔细观看,好像这样就能看得更清楚一些一样。远方果然有一队华丽的骑士正朝着凯瑟琳堡奔来!在陆桥上午的晨光中盔甲和旗帜熠熠生辉,仿佛是天兵下凡一般。
“对!是咱们法兰的军队!只有那蓝色绸子做的旗帜才会泛出这么鲜亮的颜色,其他国家可用不起这么贵的军旗,更别说本地的小领主了。”他肯定的说道。
“不会吧!议会居然派皇家骑士团来救我们!能和他们一起战斗真是莫大的荣幸啊!”后边有人感叹道。 这时不仅塔楼上,其他城墙上的士兵们也看到了远方的队伍,引起了一阵骚动。
“看到了!看到了!是皇家骑士!是皇家骑士!天啊太好了!我看到他们的皇冠百合旗了!”又有人喊道。塔楼上的人越聚越多,这时总算有人从塔楼下拿上来了一支旧单筒望远镜,大家总算看清楚了来的队伍。
远方果真是一队法兰骑士正朝着凯瑟琳堡奔来,他们装备精良盔甲华丽,胯下的战马高大威猛,也同骑士一样都披挂着全副精良的铠甲。那蓝色的锦缎制成旗帜上果然用金线镌秀着硕大的‘皇冠金百合’!那是法兰皇室的标志,也同样是皇家骑士团的标志。二者唯一的区别是骑士团的皇冠金百合一般不会镌秀两侧的小王冠。
这队骑士感觉人并不是很多的样子,他们身后还有骑兵但不像是金光闪闪的骑士,再后面则是有步兵护送的运输补给的马车,车队最后面还跟了不少骑兵但距离太远还是看不清楚。
大约一刻钟后队伍又走近了一些人们才隐约看清楚,这队华丽的骑士大约有一个加强联队样子,可能有二百人左右。加上他们身后侍从骑手大概只有不到五百人的样子,再后面跟了大约一百辆运输补给的大马车,护送车队的大约有千把人的步兵。车队再后面跟了倒是跟了不少骑兵,但这些骑兵打着绿色的竖条形旗帜,一看就是撒拉逊人的部族骑兵。刚刚燃起的希望瞬间被浇灭了一半,毕竟骑士们这人数太少了。而那些撒拉逊人根本就靠不住,只要兽人狼骑兵一进攻,不肖说他们马上会做鸟兽散。
可即使这样依旧给城墙上的人们带来了希望。 “咱们的皇家骑士真是华丽啊!看看后面那些巴斯顿的异教徒骑兵~哼~简直就跟乞丐一样。”虽然有些失望但看到自己的骑士如此华丽,塔楼上的法兰兵们马上有人骄傲的说道。
老杰克回头打量了一下他们却说道:“嘿嘿,那咱们现在可是连乞丐都不如咯~”
“哎呀!还是真是皇家骑士啊!我在春田镇当禁军的时候见过的!”那个叫吉姆的也不敢相信的说道。
“嗯,不是说骑士团调来得一年么?”老杰克调侃也似的看了刚才不服气的吉姆一眼,吉姆尴尬的转过头假装没看见。
虽然人数不多,但这些皇家骑士的派头着实令人振奋。他们都全身披着华丽的战甲,戴着有巨大蓝色鸵鸟毛装饰的精美头盔,这头盔非常漂亮造型优雅,坚固而不笨拙,做工极其考究。身上穿着全防护的精钢板甲,同样做工精良严丝合缝,将全身完美的包裹了起来。甚至连手指和腋下也做了很好的防护处理,全身没有任何一点遗漏。盔甲的关节处也做了精妙的设计,使得穿戴时就如同没有任何包裹一样灵活。盔甲不仅坚固,还做了大面积的板筋处理。这种强化工艺十分厉害,通过工匠的巧手敲出波纹一般的加强筋,可以将本来就非常坚固的甲片在不增加重量的同时提升数倍的强度。通过这种工艺打造的盔甲,连目前最强大的重型十字弩都很难在近距离击穿它。
这些骑士都披着特制的蓝色绸面披风,上面也绣着金百合花,配着金色衮边显得奢华无比。绸缎面料在金色的阳光下流光溢彩,金线镌秀的百合光彩照人。这种丝绸披风十分昂贵,因为不仅轻便华丽,而且还坚韧耐火。因为这些披风是用从法兰南部纳特兰地区进口的昂贵金蚕丝织成,色泽艳丽光彩夺目;又用了比黄金还昂贵的群青(深蓝)染料染制,所以每一件披风都是价值连城的奢侈品。有这样一条披风可以说是所有骑士都梦寐以求的事情,这些披风在皇家骑士们的身后随风飘扬,华丽得简直如梦幻影般的迷人。
这些皇家骑士胯下的战马更是了得,这是皇家驯马场经过几百年培养改良出的‘皇家战马’。无论速度、耐力还是负重,都远超一般的战马。这些战马外形高大威武,披附了全套的精良马甲,马甲上部由板甲覆盖,下部用硬帆布做下摆,前面还有带强化筋的铲状胸甲,板甲间的链接处也有锁甲衔接。真正做到了全面防护。
这些皇家战马体力也异常强大,即使背负着全副武装的骑士和全套马甲也依然可以在急速冲锋时轻松甩开那些一同护送的巴斯顿轻骑。陆桥地区本来就干燥少雨,今天更是艳阳高照。当这些皇家骑士银色的盔甲和蓝金披风,在赤红的沙土地上出现时,远远望去真仿佛是来自天堂的骑士一般华美无双。
“天啊!这些骑士不止是皇家骑士!他们,他们是皇家骑士团的皇家卫队!”罗本又叫道。
“什么!?就是…骑士团里最精锐的皇家卫队么!?”众人都不敢相信的纷纷惊呼道。
老杰克被这么一提醒赶紧抢过望远镜再看,果然!这些皇家骑士不仅有华丽的盔甲和披风,他们的头盔顶部还有各式各样的的金色雕塑作为装饰,头盔后的装饰鸵鸟毛也异常巨大,这代表了他们每个人的高贵身份。而且盔甲边缘都有金色的金属衮边加固,不少骑士胸前还佩戴了金色的冠军项链!
没错就是皇家卫队!他们被特许在头盔顶部安装金色雕塑装饰来作为个人的标识,这些动物或其他象征物的雕塑一般都来自于他们高贵血脉的家族徽章。而巨大的鸵鸟毛装饰和盔甲上的金色衮边装饰,也是只有中级以上军官的盔甲才能享有的殊荣。而他们胸前的项链上则挂着他们个人在各种各种骑士锦标赛上赢得的奖牌。当然他们与其他皇家骑士团联队之间最重要的的区别还是他们头盔后的装饰鸵鸟毛中左右分别加了两根羽翎,但这羽翎并不是象征联队指挥官的红色羽翎而是象征尊贵的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