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菜上桌以后,余强看到桌子上的兔肉。就知道这是他姐做的,只有他姐做,全家人才能痛快的吃肉。
吃饭的时候,周芳尽管很馋,还是克制着夹肉的动作。余大河吃肉的时候,看他媳妇一直在吃土豆,就动手给她夹了几块肉。
周芳看到余大河的动作并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才低头小口小口的吃了起来。
兔肉炖的软烂,对于没怎么吃过肉的周芳来说。真的是太香了,一连吃了几块都不过瘾。还更馋了,这次她没有再忍着,因为实在是忍不住。筷子飞快的夹着兔肉吃。
虽然中午的时候吃了一顿红烧肉,可是那时候人多肉少。就算再想吃,大家都要克制。
但是现在不一样,这一只肥兔子加上土豆,有十几斤的分量,大家可以敞开了肚皮吃。
因为好久没这么痛快的吃肉了,所以大家吃饭的速度都很快。足足一大盆的兔肉,正以极快的速度消失着。
吃完饭,桌子上只剩下了干净的骨头。虽然大家吃的很尽兴,肚子也很饱了。可还是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
余荞动手收拾桌子,把所有的骨头全部收起来,扔进了灶火里。
周芳想动手帮忙也被余荞阻止了,让她快点回去休息。
上工一天大家都很累,不早点睡,第二天都歇不过来。
翌日!
余荞正常上工,等到社员都分完农具后。余荞锁好门,刚准备回去。就看到郑向国过来了。
“你不是说今天还上山的吗?怎么到这儿来了。”余荞还想着一会儿去山上找他呢。
“我们今天不上山,今天咱们去县里一趟。”
余荞不解的道;“去市里干什么,买东西去镇上就行啊!”
“镇上的布料不好看,咱们去市里。给你挑点好看的布料,等你订婚那天穿。”
郑向国还多带了一些钱,准备今天先把手表给余荞买了。
余荞听到郑向国这么说就没有反对,她们这订婚的衣服都是男方给置办的。能去市里置办,余荞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从镇上到市里坐车要两个小时的时间。两人速度快点也不耽误下午她上工。
余荞带着郑向国回家,回屋去换了衣服。又给她娘留了纸条,才跟着郑向国一起出了村。
只是一路上遇到上工的社员询问,余荞也没有隐瞒。毕竟订婚这事大家也差不多都知道了,在农村就没有能瞒得住的消息。
二人到镇上的时候已经七点半了。
现在镇上到市里的大巴车只有一趟,早上八点去,下午两点回来。
二人来到镇上时间还早,在车站等了一会儿。大巴车就来了,二人上车找了后面角落的位置坐好。
这辆客车很老旧,声音大汽油味很重。在家上天气热,上车以后余荞就觉得反胃。
坐到了靠窗的地方才觉得好点,余荞看着坐在她身边的郑向国。小声道;“你不觉得气味难闻吗?”
郑向国看余荞,脑袋都靠着窗口。有些心疼的道;“还好,这里的味道比火车上差远了。”
再说当兵这么多年,在恶劣的味道他都闻到过。客车上这点汽油味,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感觉。
从镇上到市里的公路,现在也还是土路。加上有几天没下雨了,客车跑起来,一路尘土飞扬。就算是这样,余桥都没有关上窗户。
这条路余荞也跑了好多次了,每次寒暑假和开学。就算是寒冬腊月,因为忍受不了车里的汽油味,余桥都会打开窗户。
因为土路不平,就算客车开的并不是很快,也颠簸的很。
到了市里余桥下车后,人还觉得有点恍惚。盘山市现在也不是很大,市里最高的楼房也就七层。
街道还是很宽阔的,有行人也来去匆匆的,道路两边只有零星的几个店铺在开着。
二人一路向着市中心走,盘山市有五个供销社。只有市中心的供销社东西才最齐全。
一路走来,到处都是红卫兵的身影。这个时间段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下乡的下乡。就是家里的老人,轻易都不会出来。
余荞和郑向国走路的时,中间分开了一人多的距离。现在男女作风抓的很紧,就算是夫妻上街都不允许过于亲密。
二人顺着街道,十几分钟就走到了市中心的供销社。
供销社有三层楼,底下一层吃食。二楼是家居用品,三楼都是贵重的东西。
进了供销社,二人就一起去了二楼。到了二楼,余桥刚想往卖布料的地方走。
郑向国叫住了她,“我们先去三楼,一会回来再挑布料。”
余荞不知道郑向国想买什么,没有多问,就跟着上去了。
到了三楼,郑向国直接领着余桥来到了卖表的地方。
玻璃的柜台里面有各种款式的手表。后面的墙上,还有很多挂钟。一个三十多岁的售货员,手里拿着一件小衣服正在缝着。
余荞和郑向国来到柜台前,售货员才放下了手里的小衣服。看着这对气势出众长相很好的男女,眼里充满对美好事物的欣赏。脸上的微笑都不自觉的真诚几份。
正在三楼买东西的人,看到余荞和郑向国,都频频的向着二人的方向看。在盘山县,像余荞和郑向国这么出挑的人,真的很少能看见。
郑向国没有理会大家的目光,只专心的挑着柜台里的女士手表。
女售货员看到郑向国的动作,就知道二人多半是对象关系。
郑向国看了好一会儿,挑中了一块上海女士手表。抬头看着售货员,开口道;“帮我把这个拿出来。”
售货员满脸微笑的,拿出了郑向国看中的女士手表,伸手递给他。“你的眼光真好,这是我们供销社女士手表最新的款式。”
郑向国要把手表带在余荞的手腕上试一试,余荞没有伸出手。
这会儿她也看出来了,郑向国是想给自己买手表。
余桥看着郑向国手里的女士手表,“这个是不是太贵重了?”
郑向国眼里闪过笑意,用低沉的声音道;“这是我给你的聘礼,”
说完就拉过余荞的手腕把表带了上去。
余荞的皮肤很白,手腕纤细很漂亮。银色手表带在她的手腕上真的很合适。
售货员看着余荞的手腕,由衷的笑道;“小姑娘这块表真的很配你,我第一见到可以把手表带的这么好看的人。”
郑向国也觉得不错,看着售货员道;“这块手表多少钱。”
售货员笑着道;“这是上海牌新款女士手表,价格稍微贵一点。要一张手表票,和二百五十八块钱。”
郑向国听到这里,痛快的付了钱和票。
余荞看着郑向国麻利的动作,没有再说什么。虽然在乡下没有三转一响这个条件。可郑向国愿意给她买,她也没有理由拒绝。
而且手表是真的很实用,本来她是想自己挣了钱就买的。现在不用了,等她将来挣了钱在给他买一块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