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老山此刻正坐在车队最前面的那辆四轮马车上面。
说句实话,他真得不想跟着远征队外出探险,农场里面的农活对他来讲没有任何的难度,实在犯不着跟着车队外出冒险。
只是远征队需要一批经验丰富的猎人,他直接被农场领导推选出来,不得不参加远征部队。
希望自己回来的时候,那些熏制的野猪腊肉,不被农场里面的那些坏小子偷吃干净。
“吴大叔,再给我讲讲您年轻的时候,进山打猎的故事吧!”
一名十七八岁的年轻小伙对着吴老山低声恳求道,他是与吴老山坐在同一辆马车上的同伴,也是吴老山在集体农场中的同事。
因为看到吴老山独自一人就猎杀了两头凶猛的野猪,便对吴老山崇拜不已。
吴老山拿出自己的旱烟袋,从里面捏出一小缀烟丝,放进烟斗里面,然后咬着烟斗嘴,冲着面前的这个名叫石强的小伙子努嘴示意。
石强立马就明白了,他忙从兜里拿出一盒火柴,划着火柴后帮助吴老山点着烟斗里面的烟丝。
吴老山拿着烟头猛吸了两口旱烟,才来了兴头,开始向石强讲途自己年轻时打猎的经历:“那是我十八岁刚刚成年的时候,隔壁村的老舅犯了老寒腿,需要一张老狼皮作成护膝,我就带着干粮,拿着猎枪直接赶到山里……没想到遇到了一只争夺狼王失败的孤狼……”
“……那一刻,我手中的单发猎枪已经打完了子弹,那只孤狼虽然受了重伤,但是仍然有行动能力,它张着血盆大口直接向我扑来。”
“那个时候我已经没有时间往猎枪里面装填子弹了,只能用一只手臂挡住野狼的扑咬,另一手抽出腰间的柴刀,向着野狼的腹部捅去……”
吴老山把年轻时进山捕猎孤狼的故事,向对面坐着的石强娓娓道来,最后还挽起自己的衣袖,让他看看手臂上的那道巨大伤疤。
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那道巴掌大小的伤疤仍然狰狞可见。
石强看到伤疤后,两只眼睛直冒着星光,他立马转职成了吴老山的小迷弟。
“吴大叔,你能不能教我如何去打猎!”石强忍不住向吴老山询问道:“我也要像你那样,直接猎杀凶猛的野兽!”
吴老山拿起烟斗又抽了两口,才开口说道:“小子,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猎人,你先要把枪法练好再说!”
……
第一天赶路,远征队只走了四十多公里就停下来了,这个时候刚到下午五点钟,太阳还在半山腰上挂着。
众人纷纷下马休息,拉车的驮马也被解下了马圈和缰绳,然后被牵进临时修建的马厩里面,二十五辆四轮马车被推放到一起,首尾相连组成了一个临时的护墙。
这次远征,马车上面还携带了大量的军用帐篷,人们开始把军用帐篷从车厢里面拿出来,然后支起帐篷,准备生火做饭。
吴老山则带着几个对打猎感兴趣的年轻人,带着步枪到营地附近的树林里转转,希望可以好运气地碰到几只野兔之类的小型猎物。
很快,树林里面就传来几下沉闷的枪响声,还有年轻人欢快地喊叫声,显然他们好运气地碰到了可以猎杀的动物。
一个小时后,吴老山带着几个年轻人从树林里面走了出来,他们几乎每个人手中都提着大大小小好几只猎物,有提着野兔的,有抓着野鸡的,甚至还有两个人用一根木棍托着一头成年马鹿。
当天晚上营地的晚饭非常地丰盛,做饭的几位厨师更是使出了浑身解数,油煎午餐肉,烧烤兔肉,小鸡炖蘑菇,还有满满一大铁锅的红烧土豆鹿肉。
大家行进了整整一天时间,中午饭只是啃了些压缩饼干,肚子早就饿坏了,面对着这么丰盛的晚餐,所有人都敞开肚子使劲地大吃起来。
……
李军吃完晚饭走进自己的帐篷,在战马上颠簸了一天时间,李军也感到非常的疲倦。
李军从行军包里拿出一份简易的地图,这张地图是他根据白人向导的口述,手工绘制而成的,上面存在着太多的不确定性。
李军拿来一盏油灯,趴在桌子上仔细研究着手中的地图,不时用铅笔和直尺在地图上面比划着。
他在脑海里规划着未来几天的行进计划,完善着可能出错的地方。
以远征队现在的行进速度,每天大约可以行进50~60公里,距离到达此次远征的目的地—飓风印部落,至少需要十天的时间,倒是在野马战机的作战半径范围内。
在这期间,远征队还要途经几个小型印第安部落的驻地,如果再和这些小型印第安部落进行贸易交流的话,恐怕这个月底才能到达目的地。
在远征队出发前,他就和领主阁下明确过了,那个有着数万人口的飓风部落便是这次远征的目的地。
最早知道关亍飓风部落的消息,还是领地刚刚建立没多久的时候,领主大人为了还往日的人情,曾经派出部队收拾过那个飓风部落,那次战斗还是李军亲自带队执行的。
龙城所在的北美西海岸区域,只有两方势力可以对龙城造成些许的威胁,一个是英吉利人建立的纽约州殖民地,另一个就是这个飓风部落了。
对于飓风部落,领主大人一直没决定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他们。
按理说双方已经打过一场仗了,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派出军队直接消灭了这个飓风部落。
可是上次发起的战争,更多是朱明为了还罗伯特先生级恩情而造成的,不能因为这个缘由,就把对方给消灭掉了。
李军这次率队前往飓风部落的势力范围,自然也希望能够和该部落进行友好交流。
如果对方能够进行友好交流的话,在系统彻底升级前倒是可以和飓风部落和平相处。
如果对方不识好歹的话,以第一远征队的实力再加上空军部队进行协助,决对可以打败那个飓风部落。
李军安心地收起地图,吹灭油灯,呼呼大睡起来,明天他还要继续赶路。
……
一周后,
达格瓦部落世代生活在人烟稀少的山林之中,他们夏季在山林中追寻野兔、松鸡的踪影,冬季到来前,他们会迁徒到更加温暖的南方区域。
虽然达格瓦部落的数量只有三百多人,但是达格瓦部落却拥有着最好的山地战士。
今天,达格瓦部落的领地内来了一群陌生的外地人,他们骑着一种叫作“马”的巨大怪兽,还拉着一种巨大的带轮“长屋”。
外地人的数量几乎要赶上整个达格瓦部落的人口了,这让达格瓦部落的黑熊酋长感到非常地不安,他把部落里的几位长老都招集辻来,商量着如何应对那些外地人。
黑熊酋长挠了挠头,有些头疼地说道:“各位长老,陌生的外地人突然来到达格瓦部落,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部落巫师有些担心地说道:“那些陌生的外地人,实力非常地强大,他们可以驾驭巨大的怪兽,而且他们还拿着和白人非常类似的火枪,我觉得最好不要和他们起冲突!”
部落里的一位长老却不这么看,他不屑地说道:“那些白人的火枪,一次只能打一发子弹,并且装填的时候还非常的麻烦!”
“我们达格瓦部落拥有最好的山地战士,在地形复杂的山林之中,火枪的威力大打折扣,甚至还不如我们手中的弓箭好使!”
“那些外地人的四轮长屋里面似乎装着不少好东西,如果我们全都抢过来,今天冬季就不必长途跋涉,迁徒到南方去了!”
“不错,他们那种可以折叠的帐篷住起来非常地暖和,比我们住得兽皮帐篷强多了!”
“黑熊酋长,我看不如直接和那些外地人开战得了,把他们引到山林里而,那些外地人比起野兔也强不了多少!”
无尽的贪婪让达格瓦部落的长老们彻底失去了理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将要发动战争的对手是多么的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