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着宋引章之事,两人几天心情都不好。
思索良久,百合却从中了悟到了生而为人的无奈,没了超凡的能力,她也不是万事不萦于心的神仙了。
想要尽善尽美无可厚非,可是人力有穷时,总有做不到的事情,避不开的事情,而那时即便堕入泥沼,也决不能放弃希望。
这既是劝慰宋引章的话,也是对自己的勉励。
红尘炼心,未入世,如何出世?
既然决定要帮忙,便要了解始末才行,不然只不过是没头苍蝇,乱撞罢了。
乐籍制度始于西汉终于清朝,指将罪民、战俘等群体的妻女及其后代籍入专门的名册,迫使之世代从乐,倍受社会歧视和压制,是谓乐籍。
乐籍或者说贱籍制度彻底形成实在魏晋南北朝,确定了法典化,制度化的良贱制度。
在魏晋南北朝之后,宋朝之前,乐籍作为贱民之一,被另外单独编立户籍,称贱籍。
贱民人身权利被明文限定,同罪异罚,无法与平民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也不能与平民通婚。
古代社会中有士、农、工、商四民,士是最低等的贵族,农是平民百姓,在重农抑商时代,工匠和商人都是比较低贱的人。
而贱民是四民之下更低的一种存在,是社会金字塔最底层、低入尘埃的那部分人。
他们甚至都不被称为草民,其法律地位类同畜产。
在唐宋之交,因为巨大的社会变革使得城市商品经济发展,土地所有制变化,对于社会的各个方面,影响是既深且广的。
到宋代,雇佣关系成为社会主流,原来属于贱民的之列的部曲、官户、杂户等基本消失。
像赵盼儿这种因罪没入官府为官奴婢的事例已经很少,总体来讲,相较于前面的唐代和后面的明代,贱民在宋代的地位是相对较高的。
宋代乐籍制度与之前和之后有了一些本质上的不同,宋代的乐人在社会地位上有质的提升,参与音乐活动的乐人身份也有了很多改变。
首先,宋代教坊乐人作为宫廷音乐机构之乐员,教坊乐人既有朝廷按月发放的薪棒,还能经常得到皇帝的赏赐。
其次,按朝廷的规定,宋代教坊的乐人在教坊任职一定时间,都可以出任低级官员。宋朝乐人可以随意婚配,其孩子也不会受到制约。
可是,教坊乐人社会地位提高却仍旧受到社会的歧视,乐人的出身和经历始终是其社会生活中的障碍。
乐人虽可出任低级官员,但无论是只许在“乐部内迁转”,还是“许补庙令或镇将”,都含有抑制教坊乐人滥用恩幸,获取高官的意思。
教坊乐人的身份依旧是他们获取更高社会地位的碍。
所以,对于宋引章这样汲汲以求的想要脱籍便很容易理解了。
而她想要脱籍的办法,只有三种:
第一种是放免为良;第二种是赎买为良。
最后一种则是少之又少的通过非法途径,如诈死、逃亡后变换姓名,再私下交易买个良人身份,从而摆脱贱籍。
宋引章明确表示必须要堂堂正正的出来,而第二种,看看她姣好的面容,那一手堪称江南第一的琵琶技,恐怕搬一座金山,都打动不了教坊司的头头脑脑了。
索性,随着赵氏茶坊名声大噪,来往的达官显贵数不胜数,加上地头蛇一般翰林斋王掌柜帮忙,已经找到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