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女子名叫沈思娘。
三年前,她的两个女儿相继出嫁,出嫁之日却没有母亲的半点影子。她那时才知道自己已经身死魂灭。
丈夫竟然为了20万,竟然将前后将女儿嫁给了隔壁镇的人家,用女儿换来金钱。
一个女儿十万块。
她想呐喊,想要阻止,但是她却无法入自己孩子的梦中。
不要和他们结婚,离开这里吧,走得越远越好,最好再也不要回来了。
没有了母亲的孩子,仿佛失去了主心骨,任由父亲摆布。
没有婚礼,没有酒席,什么也没有,男方家庭支付了彩礼,就这样把她的女儿们带走了。
且说沈思娘,也是一个命苦的女子。
她是养父母捡来的孩子,养父母原先并没有孩子。自从她来到了家里,家里大大小小的家务便落在了自己的身上,洗衣做饭到井边打水。
起先还能去上学,只上了一年级,弟弟便出生了。
养父没有工作,只有一亩三分薄田,靠着仅有的粮食收入来维持一家人四口的开支。
没多久她便辍学了,照顾弟弟成了她的家务之一,做不好就要挨打挨饿挨骂。
沈思娘似乎陷入了癫狂状态。
“停止你的回忆,我会帮你的,放心吧。”
沈思娘剩下的魂魄和尸骨必须要给她凑齐了才行,如果无法凑齐她的魂魄,那么自己也没有能力送她去轮回。
即使她自愿投胎也无济于事。
如今之计,便是先了解清楚她的过往。找出尸骨,让她入土为安。
“你能感知到自己的魂魄所在吗?”正常来说普通的魂魄之间相互之间是相通的,理应能够感知到自己的其他魂魄所在。
沈思娘摇摇头。
“你暂且先回去吧,等我这几日收完稻谷,再带你出去,了解清楚一切事情,再做定断。”
一锤定音。
“我可以帮你一起收的。我。。。”着急的语气脱口而出,少女看了她一眼,她才想起来自己现在已经不是人了。
自己现在只是一魂一魄,无法在白天现身,谈何帮忙。
过去家里每一块稻田,都是自己收割的,虽然很辛苦,但是能让人吃饱肚子的东西就是好东西。
她不希望还有人像自己这样,吃不饱穿不暖,只要努力,一定能有出头之日的。
“先回去你的荷花里,滋养好你的魂魄。”
要了结此事,必须先走一趟沈思娘的家,且等自己的事情先完成再出发,此去不过三公里,骑堂哥的宝马单车去,不用一会便可以到达的了。
连续收割了四五天,终于把田里的稻谷收割完,剩下的事情,叔叔会帮她的,小煌略微收拾了一下,只带了自己的手链便出发了。
手链是爷爷传下来给自己的,并非普通的绳子编制而成,而是由上好的木材打造而成,里面可以寄养魂魄。
沈思娘住在竹仔村,顾名思义,这里到处都是竹林。
弯弯绕绕。
从清澈的小溪,穿过田野,田野里空荡荡的,只剩下收割后满田的禾头,生长在泥土里。
还没来得及清理,大家都忙着晒谷。
绕过田野,穿过树林,便来到了思娘的家。
“门口底下伸手进去往右边摸,钥匙在那里。”
果然摸到一串钥匙。
打开门,屋子里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思娘的第二魂魄不在这里。
想必她的心中,苦不堪言。
魂魄也不愿意停留在这个被称之为“家”的地方。
思娘带领她走到了自己的房间,那里只有简单的一张床,床的旁边是梳妆柜,还有一个衣柜,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那梳妆柜和衣柜还是婚后第三年才买的,当初我们结婚,只买了一张床。”
思娘结婚三年,一直无所出,两夫妻到医院检查,都显示两人的身体没有任何问题,至于没有孩子,或许是缘分未到。
婆婆又去搞来各种民间土方,仍旧不见效。
思娘不想放弃,她的丈夫谢思明,并不是穷凶极恶的人,对她很是温柔,善解人意。
在她被养父母赶出家门的时候,是他收留了自己,给自己一个家,不嫌弃自己的出生,要和自己组建一个新的家庭。
就连这一次,婆婆直接找到了养父母,扬言要退货给他们,他们的女儿是不下蛋的母鸡,耽误她抱孙子。
婆婆不是没有孙子,李思明上头已经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都已经成家,大哥两个儿子,二哥大姐一子一女。
作为从小手心里长大的谢思明,他的孩子对于婆婆来说自然意义非同凡响。
更何况,兄弟姐妹各人已然分家,她只能依仗最小的儿子。
农村的习俗就是这样。
“你的魂魄不在这里,待在这里也没用。你还记得你的孩子们都嫁到哪个村那户人家吗?”
说不定,在孩子们的身上能够找到她的魂魄。
思娘仍旧摇摇头,两个女儿同时出嫁,她的尸骨被丈夫藏在冰箱里,忍受着刺骨的寒冷,没多久魂魄就陷入了昏迷。
“且去问问附近的人看看。”
既然来都来了,就不能白跑一趟,浪费时间。
很快,她们就败下阵来,附近仅有的几户人家都大门紧闭,完全找不到一个人的踪迹。
都出门打工了,没有一户人家在家。
“你这嫁的什么穷乡僻野,连个人都没有。”
思娘撇撇嘴,“啊!是我养的狗,小乌,小乌,过来。”
那小狗已经骨瘦如柴,奄奄一息,却仍旧记得昔日的主人,摇头摆尾的走过来。
狗能看见常人看不见的鬼魂。
此刻,它的前脚不停的挖着地上的泥土,发出呜呜的哽咽声。
倒是重情重义!
小狗全身乌黑,两只眼睛竟然眼泪汪汪。只见它后退了一步,竟然体力不支晕死过去了。
“快帮我救它。”思娘紧张的不行,这只狗陪伴了自己度过最艰难的时刻,对她来说是一种牵挂。
一番救治之后,小狗悠悠转醒。少女找了一个袋子,把它装在里面,骑着单车回去了。
夕阳下,一人一狗,乘风而归。
“爷爷,小煌回来啦。”把狗狗放好,便去煮晚饭。
“小煌,我的事情你不管啦?”思娘不敢太靠近少女,她虽然身负异能,能够看见他们,却也是他们所惧怕的,虽然这个力量不曾伤害他们。
少女却并不言语,随便做好了晚餐,对付了几口,走到书房的书架上,拿起书本。
“思娘,等我今晚参透这本书,明天我们就去找你大女儿。”
“我的大女儿可懂事了,从小就知道帮我分担家务,别的孩子都嘴馋,见到什么都要缠着买,她从来不多看那些一眼,唯一喜欢的就是捣鼓一些手艺活,也不知道是长得像谁,我和她爸都没有这个天赋,本来还想送她去深造的,她却不愿意去,把读书的机会留给了妹妹。”
只见思娘叹了口气,为自己作为父母的不争气,无法给孩子提供优越的条件。
后来妹妹也不去了,两姐妹都在家里整天捣鼓一些工艺品,他们家什么不多,就是竹子多,两姐妹心灵手巧,做出各种各样的小动物,各种生活用品。
这思娘着实唠叨。
“可惜赚的钱都被她们爸爸拿去赌博吸毒了,刚开始的时候他是一个谦谦君子来的,婚后有了孩子,压力开始大了,正所谓十指不沾阳春水,从来不怎么工作的人,这里要钱那里要钱,就开始走上了歪路,可怜我的一双女儿,竟然摊上了这样的父亲。”
就连被卖给别人,她们竟然也不反抗,究竟是愚蠢还是无奈。
微黄的灯光下,少女在认真的看书,一只狗耷拉着脑袋坐在门口前,思娘絮絮叨叨的在说着自己的女儿。
深怕自己的记忆模糊,趁着还能想起一些事情,多说一些,她有感觉,自己的记忆越来越模糊了。
这就是三魂六魄分离所致。
见少女认真的看书,思娘也回到了自己的荷花里,今天一天都在小黄的手镯里,荷花竟然已经微微枯萎了。
等到她回去,没多久,又开始变得娇嫩。
小煌不再理会她,认真研读书本,知道了谢慧欣的八字,她大概算出了她的方位,等明天睡醒了再去附近转转,问一问变清晰明了了。
少女熄灭了灯光,四周陷入了一片宁静的漆黑中,她闭上了双眼,试着感知周围的事物,四周荧光点点,又慢慢暗淡下来。
还是要多练习,她叹口气,先睡觉吧。
“汪汪汪”少女被一阵狗叫声叫醒,昨晚太过用功,今天睡晚了,差点耽误了正是。
有了狗,是不是还要再养几只鸡鸭鹅,这样会多一点生活气息呢 ?
嗯,再种一些菜,有那么一点热爱生活的模样了。
少女对着牌位笑笑,上了三炷香,“爷爷,等会我就要出门了,你放心吧,今天我一定要找到思娘的一魂一魄。”
“小乌,上来,我们出发了。”
思娘本以为少女只会带自己出去,没想到她竟然还带着自己的小狗,心里一阵感动。
昨晚,她就给小乌洗干净,身上还香喷喷的,不知道用的什么洗发露。本来以为没个十天八天,小乌是很难恢复到以前的样子的。
没想到她一碗水下去,竟然就能让小乌正常吃饭了,看起来也精神了许多。
这个少女,真是令人,啊,不,令鬼惊喜呢。
“怎么还是去我家的路呢,不是去找慧心吗?”思娘疑惑,她被困在手镯里却能看得清清楚楚外面的世界,跟缩小版的真人一样,外面的世界好大啊。
你女儿是从你家出嫁的,在你家出发效果最好。
原来如此。
车子经过思娘后院的竹林之时,原本坐在车子后面的小乌却情绪不稳,挣扎着跳下来,一路窜到了那院子的一棵大树下,使劲的用前爪刨土。
一阵风吹来,周围的竹子纷纷往一个方向聚拢,掉落满地的干枯竹叶,说不出的凉意袭来。
少女把车停靠在院子里,走到小乌身边,一人一狗。
挖了好一会,终于看到了一块白布,拿开白布,上面竟然埋着一颗头颅。
旁边还包着两个银手镯。
当日,谢思明在杀害了思娘之后,刚开始是放在了冰箱里,等到两个女儿出嫁完,家附近都没有人了,他才想起来要处理尸体,反正四下无人,却没想到往日里欠了赌债债主找上门来,为了不让人知道,他先把尸体放在了院子的大树下,几个袋子分装着。
“谢思明,还钱。”那壮汉挺着一个啤酒肚,嘴里说着凶狠的话,实际上却是一个怂的不行的人,遇到谢思明这样的亡命之徒,注定惨败。
“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
谢思明杀了一条人命,却不想再杀第二条了,他不想事情败露,只等处理了思娘的尸体,便拿着钱远走高飞,去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重新快活潇洒。
可怜一双女儿,真的以为妈妈跟爸爸离婚了,出门打工去了。
那壮汉推门而入,看到一只小黑狗,袋子上面的尸体已经散落,吓得赶紧逃走,来不及跟李思明再周转,深怕自己没了性命。
思明收拾了尸体,却没留意到散落在不远处的头颅,就这样拿着尸体骂骂咧咧的出了门。
小乌认出了是女主人,它就这样一直挖啊挖,不知道挖了多久,把头颅轻轻的用嘴巴推了进去,转身回到女主人的房间,用嘴巴咬开抽屉,正是那包着的银手镯,一起放了进去,重新埋了进去。
每天,它都来这里,等着小主人回来。
没人给它投食,它只能到处到垃圾桶里找吃的,有时候在别人家门口守着,有好心的也会给它投喂一些骨头。
却也被赶过无数次,用石头用棍子。
它只是想再见见女主人,再见见小主人,告诉他们女主人一直都没有离开。
它快不行了,直到它遇到了小煌。
她带它回家,给它洗澡,给它吃,它又重新活过来了。
“小乌,暂时我们还不能带走这些,得埋回去,找到魂魄先。”
尸骨所在,必有灵魂。
“乖,我们先去找到小主人,找齐思娘的魂魄先。”
少女不停的把刚才挖出来的泥土填回去。对着土堆默念经文。
“小乌,我们走。”时间不早了,得早去早回。
一路穿过竹仔村,沿着东南方向又走了四五公里,少女推着车进去。
这一片明显刚下过雨,想必是过云雨,路上有些潮湿,却并不难走。
“伯伯,你认识一个叫谢慧欣的女孩子吗?”
却见老者身披蓑笠,摇摇头,一脸防备。
“那有没有三年前娶了媳妇,没有举办婚礼的,男方有点残疾那种。”
换个问法,或许能有突破口。
“哦,我们村就一户人家残疾的,在村尾,你径直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大概五百米这样,有个分叉路口,你就左拐,那里只有一户人家。”
老者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着。
“谢啦!”少女跨过那单车横杆,扶着车头歪歪扭扭的一路前进。
果然如那老者所说,走到分叉路口往左边拐进去,眼前是一个很大的院子,地上铺着一张塑料所制的防水覆膜,膜上面晒着稻谷,院子里还种着两株葡萄,上面挂着一串串绿色的葡萄。
葡萄尚未成熟。
门口站着一个小男孩,看年龄应该是了一到两岁。
“妈妈,有人来了!”
稚嫩的声音朝屋里喊,一点也不怕生。
少女下了坡,把车放好,小乌一下子跳下来,这个小男孩身上有小主人的味道。
它讨好的朝他摇摇尾巴,伸出舌头舔舔他。
惹得小男孩呵呵笑。
屋里走出一个少妇,此人正是谢慧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