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倒回到沃克森刚出门时。
杀了那两只丧尸作为热身,接着继续做完了全套健身动作防止受伤。沃克森便开始在脑海里规划路线。
他时刻谨记着教练的教诲,跑酷是自由的,但自由是建立在谨小慎微的基础上的;跑酷之前一定要熟悉自己的线路,熟悉每一个细节,这样才能在享受自由的同时安全到达自己想要去的地方。
我现在身处4号楼8楼,最终目的地是小区门口的药店。
我有以下线路可供选择:
一是直接穿过小区内的广场去药店,优点是距离较近,情况较为熟悉,缺点是丧尸数量较多;
二是从小区翻出去,沿着外部街道抵达药店,优点是.......呃......没有优点,缺点是丧尸数量极多。
三是沿着之前郝云来四号楼的线路原路返回,优点是这条路自己走过,熟悉的细节更多,缺点是距离较远且有一段距离丧尸数量不少。
权衡再三,沃克森做出了决定。
他首先走到了小黄毛的房间,随后沿着床单绳爬到九楼再走到904,再爬回到804。
沃克森这样做并不是多此一举,相反他有不得不这么做的理由;他没有时间制作那么多床单绳一层一层爬下去,因此他只能选择更为激进一点的方法——
蹬墙跳下楼!
至于为什么只能选择804,是因为他和郝云从这边爬上来过,阳台上的障碍物都被清理过,因此也更安全。
站在804的阳台向外眺望:外面的天气还可以,是他最在故乡最常见的阴天;他觉得今天的天气还是很适合自己的,不会有阳光直射自己的眼睛,也不会流太多汗。
向楼下眺望,沃克森又想起了教练的那句话:
你要无畏于高度,你也要对高度奉上你的敬意。
二十多米的高度,他要一遍一遍的蹬在光滑的居民楼外墙上,然后再落到那狭小的阳台上,其中的难度可想而知!
检查了一遍自己的鞋子。沃克森穿的还是自己那双始祖鸟,这种较为专业的鞋子给他上了一针强心剂,让他觉得多了一份安全上的保障。
够了!
深呼吸,沃克森踩在阳台栏杆上向着旁边纵身一跃!
吱嘎——
鞋子与墙壁摩擦发出了刺耳的声音,沃克森那庞大的身姿在半空中灵巧的转身随后借力一蹬——
咚!
沃克森落在了阳台上,可较大的冲力又让他向前踉跄两步,差一点就冲了下去。
感受到心脏疯狂的跳动,沃克森舔了舔嘴唇。他本就是一个热爱冒险的人,他的骨子里有着盎格鲁撒克逊人那根深蒂固的好斗基因。
也正因如此,他没有休息一下平复心情,就又向着楼体纵身一跃!
就这样,他一路从七楼下到了三楼。稍微抿了口水,又擦了擦要进眼睛里的汗珠。不需要什么休息沃克森继续还未完成的下楼。
像之前一样,他大步踏在阳台的栏杆上向墙壁跃去。
然而这一次,他出了岔子——
踏在墙壁上用来支撑的脚猛地一滑,他一瞬间完全失去了借力点,直直的向楼下掉了下去!
电光火石间沃克森从慌乱转变为冷静,来不及去抓阳台了!他干脆用身体贴在墙上抗拒重力的影响。
留给他思索策略的时间不多了,十米不到的距离摔下去铁定骨折!而在这个时候,骨折就意味着死亡!
降速!必须降速!
他使劲抓着楼体外壁,双手的指甲都被掀了起来,十指连心的疼痛被肾上腺素所隐藏。
沃克森找准时机,等到高度差不多了直接向着下面的草坪纵身一跃!
双脚扎在泥土里的一瞬间,沃克森就像条件反射般身体前倾,紧接着几个翻滚卸下了从高处落下的力道。
化解了这次致命危机,沃克森踉踉跄跄的起身。双腿有些疼,但是还好;只不过两手已经血淋淋的了,他从包里摸出一双塑胶手套急忙带了上去,随后来不及缓一缓酸痛的双腿一路狂奔起来。
无他,刚才落地的声音实在是太大了,丧尸在低矮的绿化带和层叠的树枝穿行的声音此时已经清晰可闻。
沃克森一路跑到小区内停车场的位置,在这里停放着一辆垃圾回收车,他二话不说直接一脚踏在车头窜了上去,动作不停在车顶一路狂奔,等到了车尾直接飞身一跃;
跟在后面刚钻出草丛的的丧尸只看到一个人影从半空中腾空而起,随后就落在了栅栏对面彻底消失了踪影。
它们徒劳的在栅栏边怒嚎着,在猎物消失许久后才彻底平息下来......
而另一边,沃克森并没有停下脚步。
他已经到了空地的另一头,面对着眼前近三米高的墙壁他后退几步,随后向着墙面直接提速猛冲!
沃克森这样自然不是为了去霍格沃兹,而是想要来一个跑酷经典动作:快速上墙!
在贴近墙面后,他左脚蹬墙两手撑住墙顶随后强壮的两臂一用力,身体便上了墙。
“呃啊!!!”
附近的丧尸循声而来,而这只来自不列颠的雄鹰翱翔在空中自然不会畏惧地面的豺狼!
他径直跃下了墙壁,而面前就是咆哮着的尸群!
面对着足以让寻常人吓破胆的景象,沃克森丝毫不慌,甚至直直的向尸群冲了过去。
他这样做并非是要送死;
而是因为求生之路就在其中!
猫扑、金刚跳、推墙团身侧空翻!
一个个足以让观众惊叹的动作被这只雄鹰施展了出来;
鱼跃、懒人跳、刀式前空翻!
下方的豺狼徒劳的看着在它们头上闪转腾挪的雄鹰!
沃克森感受到了许久未有的愉悦与自在:他曾在毫无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在高楼间跳跃,他曾在钢筋混凝土筑成的森林中如猿猴般自由自在;
而如今,他大多数时候都像被抓住的猛禽一般,被丧尸困在建筑物内。
忍饥挨饿,担惊受怕......
他怀念他能在阳光下自由奔跑的日子,怀念和他一起毫无形象哈哈大笑的朋友,怀念远在天边再无法回去的故乡,也怀念自己的家人。
他一度失去了一切。
但至少现在!
他又有了朋友,又重获了自由!
我的朋友们!等着我!
雄鹰轻蔑的注视着越聚越多的尸群,不少次那些家伙马上就要抓住他,甚至一度勾到过他的衣角;但他从没有想过退缩。
他是个固执而又激进的人,不然也不能离开故国丢掉之前的人际关系前往他乡,也不能只见过郝云一面就决定和他他走。
这样的人要么站在顶峰,要么粉身碎骨。沃克森自己其实也清楚,但他没有改变的打算。
终有一天他会失手,或是落在坚硬的地面上粉身碎骨,或是落在尸群中间被吃成骨架。
那又何妨?
哪怕今天为救朋友而死,那也是配得上我这只雄鹰的结局!
就这样,站在楼顶,气喘吁吁的他看着下面拥挤着环伺在楼下的丧尸与它们正挥舞着的腐烂手臂,沃克森高调的嘲笑着死神的软弱与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