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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林洛告状,本官无罪(1 / 1)


百十个汉子,眼神诚挚。

林洛笑了。

他这十年来,在公鸡村做的一切都值得。

“大虎哥,你忘了,我现在是秀才老爷。”

林洛笑道,“大伙儿都回去,今时不同往日,我有身份,不怕钱有德。”

王大虎挠挠头,理是这么个理,弟弟总这样说。

但看着林洛去和官府打交道,他们总不放心。

“要不,挑几个能打的,做你的跟班?”

王大虎道,“我看城里的秀才老爷,都有好几个小跟班,干啥都威风。”

“那我成混账了!”

林洛笑骂,“我叫你一声哥,哪怕我以后中状元,你都是我大哥。”

“林洛,你就让大虎哥跟着你吧。”

“是啊,大不了我们现在村口等着,有事让大虎回来报信!”

众人你一嘴,我一嘴,就是不肯放林洛独自去应天府。

林洛无奈,只得点头同意。

带着王大虎,加上驾车的王小六,三人乘着驴车,向应天府驶去。

进了城,林洛没有直接去府衙。

先到学政报道。

昨天放榜,今日所有新科秀才按惯例来领户籍文书,不少学子都好奇的打望林洛。

这位连中小三元的人物,可神秘的很!

不光他们对林洛感到陌生,连学政大人,在看到林洛的卷子时,都大吃一惊。

他从不知道自己府下,居然有如此惊才绝艳的读书人。

“林洛,你今日一定要在宴席上,好好和同窗交流一番……”

学政大人,对林洛自然是笑容满面。

不过还没等这老头把话说完,林洛就已经换好户籍文书,转身走了。

以后他可以凭秀才的身份,每月才官府领钱,领粮食了。

“对了,大人知不知道,哪里有儒巾襕衫的店?”

儒巾襕衫,秀才生员的专用服装。

以蓝色为主,故而也称蓝衫。

头上还戴一顶方形软帽,名为四角方巾。

让人一看就知道,你是读书人,你是秀才,你不是平头百姓。

学政大人看林洛来去匆匆,一点不像其他秀才高谈阔论,广结朋友,正不知如何劝导,便随意答道,“本院就有卖的,二两银子一套!”

“来一套!”

林洛不讲价,直接掏出二两银子。

“林洛,做官讲究四同,同窗、同科、同乡、同年!”

收了林洛买行头的二两银子,学政大人能赚一两,于是便好心提醒,“今天府院里各位年轻俊杰,俱是同乡同科,何不趁此机会交好,今后同在朝廷为官,一起为圣上效力!”

就差没直说:官场靠人情,现在赶紧多交朋友。

“没空!”

林洛甩出两个字。

他又不做官,四同也好,五同也罢,与我何干?

要不了十年,朱棣打败朱允炆,当了皇帝。

万一这一科的秀才,有人和方孝儒一个脾气,那自己岂不遭殃?

安全第一!

咱离他们能躲多远,就躲多远。

坐上等候在外的驴车,林洛头也不回。

“哥,你穿上这一套,立马不一样了!”

王大虎在车头,笑道。

林洛问,“哪不一样了?”

“我也说不上来,反正就是气势变了,让人不敢大声跟你说话。”

王大虎嘿嘿笑,又拍了下驾车的王小六,“你说是不是,六子?”

“是嘞,怪不得林洛哥敢一个人去见官!”

王小六实话实说。

林洛淡淡的笑了笑,“走!”

其实学政卖得儒巾襕衫,质量差的很,还比不上林洛在公鸡村逢年过节穿出来的好衣服。

穿起来也不太合身。

但在王大虎和王小六眼里,这套衣服有加成加成,就跟皇帝的龙袍一样。

“咚!咚!咚!”

来到衙门外,林洛跳下驴车,用力的敲响鸣冤鼓。

按朱元璋颁布的《大明律》,大明百姓皆可击鼓鸣冤,官员必须及时受理。

皇城午门外,也有一个鸣冤鼓,比衙门口的还大,敲响直接就能惊动朱元璋。

所以,不消片刻。

两队手持水火棍的衙役捕快,鱼贯而出。

“何人击鼓,何人鸣冤,可有状纸……”

班头喝道。

气势汹汹,连珠炮似的发问。

普通百姓被这么一套下来,心里首先害怕,很容易就被衙门糊弄过去。

但一看到林洛的衣衫打扮,班头后面几句小声不少,“原来是秀才老爷,您怎么也来敲鼓?”

“我有冤情,我要面呈孙府尹!”

林洛停下击鼓,大声道。

班头拱拱手,不敢造次,“老爷您里面请,我家大人即刻升堂。”

王大虎靠在驴车上,脸上的表情精彩极了。

去年,王大虎也跟着林洛来过应天府衙门。

敲了鼓。

可是衙役压根不准他们进去,想见府尹大人,没门!

就在外面,随便找了个茶馆。

班头作证,把火锅店以八十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挨千刀的钱有德。

王大虎不忿,差点挨了捕快的棍子。

现在林洛换了身份,班头换了人,态度也变了。

哦,听林洛说,连坐在堂上的府尹大人,都换了。

“来者何人,何事告状?”

应天府尹孙志用和班头一样,先是发问,然后伸手去抓惊堂木。

想了想,还是算了,轻拿轻放。

“读书人,如何能像草民一般,成何体统?”

孙志用盯着跟在衙役后面的林洛,哭笑不得。

读书人,就算原本家境贫寒。

但考中秀才,朝廷的补贴足够生活。

而且免交税,免徭役,还能合法拥有奴仆……

总的来说,孙志用端坐高堂上,其实和林洛算一个阶层的。

“大人,钱有德,栽赃陷害,下毒杀人!”

林洛理直气壮。

“应天府尹,目无律法,胡乱判案!”

孙志用一看状子。

好家伙,连中小三元!

这年轻人只比本官当年差一点点!

还是在应天府,大有前途!

“林洛老弟,你告的是前任府尹,他已经伏法,前案与本官没有关系,本官无罪。”

孙志用离开座位,走下堂来,首先给官衙脱罪。

百姓怕官,是千百年来一代代刻下的烙印。

实际上,洪武年间的官吏,也挺怕百姓告官。

前几年,洪洞县有个叫姚小五的,来到应天府敲响午门外的鸣冤鼓,结果不光把本州知府拉倒午门外斩首,连当朝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诸多大臣,一并斩了!

孙志用也是在前任高府尹被砍了以后,补缺主政应天府,能不怕吗?

“大家同为读书人,老弟不用太客气,你尊师何处,座师可有一同前来?不如同去后堂一叙,何必在堂前分辩,空惹得百姓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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