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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离别(1 / 1)


莫笙歌看着他艰难地坐起来,一时难以分辨出她的情绪。

他背靠着床头,虚弱地对她一笑:“姐姐,我差点以为我回不来了。”

莫笙歌看着他的眼神五味杂陈,交杂着许多种让人看不清的情绪。

“木叶,你去哪了?”她严肃地看着他,用着质问般的语气。

“我只是去找他们算账去了,他们说我父亲活该,就该死,我不可能不去。”木叶眼中充满了憎恨。

莫笙歌不用猜就知道那个人是谁了。

“所以你就去了?你怎么这么傻?”莫笙歌气笑了。

“对不起姐姐,让你担心我了,以后不会了。”木叶懊悔地说道,表情满是愧疚。

“没有以后了。”她语气陡然变冷,寒气逼人。

“啊?”木叶疑惑地看着她,像是不理解她说的话。

“我说我们以后不会再见面了,就这么简单。”莫笙歌说得没有任何情绪,就像是对一个毫无关系的陌生人。

只是,他们的确没有任何关系呀。

姐弟?不是亲的。

男女朋友?更不是。

所谓的知音?高山流水这样的云端知音最终都天涯永隔,更别说他们这样的俗世俗人了。

所以终究是陌生人而已吧,就斩断所有,回归最初吧。

木叶不知道为何莫笙歌会突然这样说,他一时有些懵。

然后他的脸慢慢变白,慌张的神色越来越明显。

“姐姐,为……什么?”他几乎是颤抖着说完这句话,眼睛悲伤地盯着她,像是在害怕。

就像第一次遇见他时他的眼神,她永远不会忘。

“因为我要搬新家了,还有我办理了转学,以后你应该想见也见不到我了。”她低着头,看不清情绪。

“为什么?”他不甘心,仍旧问。

“因为我讨厌你。我在这没什么朋友,所以才对你关心,只是为了从你这儿获得一些情绪价值罢了。不然你以为呢?我们才认识几天,你怎么可能对我有多重要?”

她抬了抬眼,冷眼看着他:“你什么也没有,还比我小这么多。要钱没钱,什么也给不了我。我喜欢钱,自然是和有钱人相配,你算什么?”

这一番话仿佛刺穿了木叶的心脏,让他久久喘不过气来,生疼入骨。

有什么东西像是压在了他的身子上,似有千斤重。

他挣扎地往前倾,用力拉住她的衣袖,带着哭腔:“我有钱,我有钱的,你要多少我都有啊,不要抛下我,姐姐……”

莫笙歌用力甩开他的手,没有再给他机会,站起身决然地往外走。

木叶彻底慌了,他颤抖着下了床,光着脚摇晃着身子去追她。

可是他太虚弱了,没走几步就摔倒在了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

眼看莫笙歌就要消失在门口,他挣扎着抬起头,用他毕生的力气喊“姐姐,以后不幸福了,就来找我,我一直在!”

出了门的莫笙歌再也绷不住了,眼泪喷涌而出。

傻瓜啊,不用等她了啊,她知道他对她的感情,可是他们是没可能的。

所以到时候找个好姑娘结婚吧,不用去想这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因为她不值得,她是一个没有自由的人,所以除了卑微地活着,什么也不会有。

所以,对不起了,木叶,你要好好活着。

莫笙歌闭上眼睛,只觉得天昏地暗,一切好像都失去了生机。

收拾好东西,已经不知道是晚上几时了。

莫笙歌拉着莫知秋准备下楼,可是她无论她如何劝说都不肯走。

“妈,走吧,好吗?”莫笙歌无奈地看着她,她知道她虽然神智不清,却也舍不得这里。

她又怎么舍得呢?她悲伤的想。

只是毫无办法。

下楼后,一辆红色的保时捷卡宴停在了小区门口。

看到眼前这个许久未见的人,她的声音格外颤抖:“霍……霍叔。”

“好久不见。”霍少华看着她,笑了笑,随即又恢复不苟言笑的表情

“走吧。”他说。

“你不要伤害他。好吗?”坐上车,莫笙歌看着窗外的风景,眼中有点点泪花。

“你没资格跟我谈条件。”前面的人沉声说。

莫笙歌不再说话,只是看着窗外流动的景色,无声沉默着。

从那时起,她就再没自由了,她是一个在黑暗中穿梭的人,光明无处找寻。

怎么逃,或许都逃不掉。

五年后,宣城。

“我给你买的东西,你可喜欢?”饭桌上,霍少华优雅地小口吃着盘里她亲手做的牛排,拿着红酒,不时微酌着。

莫笙歌坐在她对面,她一直低着头吃着牛排,听到他这句话,她抬起头,冲他点点头。

她当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

前几天情人节,他给她买了一条金项链,金光闪闪,看起来极为高贵。

不用说,一定是价值不菲的。

这里的一切,对于底层人民来说,就像是天堂。

偌大的别墅里到处镶满黄金和钻石,金碧辉煌,雍容华贵。

每天不用出门,就能在这个“家里”享受到一切:汗蒸、看电影、游泳、吃美食、唱歌……

仆人很多,每天什么都不用做都能过得很好,很舒适。

她一直装作很享受,可是她很累。

她不喜欢吃牛排,更喜欢吃家常菜。

她也不喜欢什么黄金项链和所有珠宝首饰,只会觉得穷奢极欲。

她更不喜欢时时被人监控的感觉,会让她觉得像是从来没有过自由。

她一直知道,他只是暂时对她感兴趣而已,说不定哪天,她不喜欢了,就会把自己扔掉了,像垃圾一样。

“明天集团有酒会,我带你去。”霍少华用不可置疑的口吻说,明显不想听到其它答案。

她挣扎着:“我不去……”

“不是你说了算。”他抿了一口红酒,冷冷说道。

可真是反差啊,红酒那么红,心确是冷的,她想。

第二天,莫笙歌穿上霍少华为她挑的裙子。

仆人把她拉到镜子面前,别说,还真好看。

她长相出众,身材高挑,腰臀比例非常好,搭配上这条微微露胸宝石蓝长裙,看起来极为可人。

仆人都忍不住夸她的好似仙女下凡。

她只是笑笑,却掩不住眼中的悲伤。

莫笙歌和霍少华来到了天盛集团。

这个集团是霍少华父亲的,已经是几十年的老企业了,竞争力却只增不减。在全球的竞争力也是数一数二。

霍少华也开了公司,不过大多时候,他并不在公司里,而是到处浪荡。

“哟,少华哥来了啊,还带了个人?”江潮生看着霍少华背后的人,总觉得有些眼熟。

“这是?”旁边人都很疑惑,虽然霍少华喜欢玩,不过他也从未把女人带到这种地方来过。

“带来给你们玩玩。”他云淡风轻地说。

像是说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更是一个随手可以扔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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