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
熊芋下班了。
“陈辞,中午了,你有什么想吃的吗?我去帮你买吧?”
“啊?不用麻烦你了,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就行。”
“…行吧,那我先走了,明天见。”
“好,明天见。”
熊芋离开了,陈辞继续苦哈哈的制作衣服。
过了五分钟,陈辞手自然垂落在身旁,后背靠在椅子上。
他没动力了。
熊芋没来之前,都是陈辞自己埋头苦干。
千织说要帮他,结果只是帮他收尾,制作过程不帮。
现在有个熊芋来帮他。
熊芋下班了,自己却还在这工作。
陈辞想说,他的内心不平衡了。
做衣服…
做个锤子!
下班!
抓住衣服,使劲一甩,帅气的穿到了身上。
虽然不做衣服他也没事干,但比起工作,陈辞更喜欢摸鱼。
而且有了熊芋帮忙,制作衣服也不用着急的,慢慢来就好。
25日才正式开始比赛,今天17日,还有八天。早着呢。
接下来要下班了。
陈辞感觉美滋滋的,想着要不要再去看看圣芙蕾雅其他地方。
他还没逛够呢,就连学院也没逛完。
可是一想到又只有自己一个人逛,陈辞有点兴致缺缺的。
想找个人陪自己。
陈辞下意识先排除女性朋友,那么男性朋友合适的就只有…
凯文!
可是凯文要站岗,排除。
男性朋友,男性朋友…
空,千劫,科斯魔…
离得自己一个比一个远。
只能找女性朋友了吗?
女性朋友的选择倒是不少。
千织…要看店。
爱莉希雅…要练习。
伊甸…会引发轰动。
李素裳…不是特别熟。
符识…不太想叫她。
砂糖…这个可以有,就当是提前练习跟朋友出来玩啦,但是关系应该也算不上能直接叫出来一起玩的程度吧。
熊芋…也差不多。
思来想去,陈辞想半天也没想到合适的人。
“算了,不想了,自己逛就自己逛吧。”
冲啊!
陈辞的选择是圣芙蕾雅学院。
前边有说过,陈辞很喜欢上学,但是不喜欢学习。
而圣芙蕾雅学院这座像是存在中的学院,可是无时无刻的在勾引着陈辞。
陈辞没上过大学,自然不知道大学生活是怎样的。
关于大学的生活只存在陈辞的想象之中。
来到门口,陈辞拒绝了导游机器人的帮助,拿了一本圣芙蕾雅学院地图,就直接自己逛自己的去了。
陈辞的第一选择跟在千羽学园一样,目标明确的朝着社团区跑去。
圣芙蕾雅学院的社团不仅种类多,花样也多。
在这里除了有进行社团活动的学员,还有带着自班学生上室外课的老师。
大城市就是不一样。
就这么一会儿,陈辞就见到了好多比自己帅的帅哥美女。
然后…
然后陈辞就看到了好几年不见的熟人。
“我草!烟绯姐!”
“嗯?!小辞!”
陈辞与一名红发少女大眼瞪小眼,都有些不敢置信对方能在这里互相见到。
“烟绯学姐,这位是…”
一旁戴着面具的久岐忍视线在两人之间流转,问出自己的疑问。
“这里不适合聊天,找个别的地方。”
三人从路中间离开,来到不远处的长椅上坐下。
烟绯坐中间,陈辞和久岐忍坐她的两边。
“阿忍,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个是…额,咱俩什么关系?”
烟绯挠了挠脸,不好意思的看向陈辞。
陈辞嘴角抽搐了几下。
“说我们俩是朋友就行呗。”
“好,阿忍,这是我没有血缘关系的弟弟,叫陈辞。”
久岐忍朝着陈辞点了点头。
“陈辞你好,我的名字是久岐忍,稻妻人。”
“你好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还有我不是这家伙的弟弟,别看我叫她烟绯姐,那只是因为她在我遇到麻烦的时候帮过我一次,叫她烟绯姐是尊称而已。”
烟绯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小辞,你认我做姐姐又不吃亏的。”
“我才不要,要不是你当初非要把我逮到福利院去,我还真就把你当我姐了。”
“我那是在担心你好吧!你那时候才几岁,要不是我刚好出现,你被骗得连裤衩都不剩了!”
“那也不是你非要把我送去福利院的理由啊!”
“怎么就不是了?那个年龄的你,只有去了福利院才会生活的更好!而不是在大街上风餐露宿!”
烟绯语气严肃,像是在管教不听话的孩子一样。
陈辞就像是处于叛逆期的孩子,对于烟绯的说教,满脸的不服气。
“那我这不是没去福利院,不也活的好好的?”
“那是因为你遇到了我!没遇到我你就没了!”
陈辞抿了抿嘴,这句话不好反驳。
在他九岁的时候。
那个时候陈辞刚脱离剧组没多久。
到处风餐露宿,吃不饱。
有一天突然有一个人找上了他,说是要给他介绍一个工作,管饭。
当时陈辞也是饿的不行,听到管饭,陈辞连忙答应下来,也没有仔细思考对方为什么会找上自己。
等陈辞反应过来自己被骗已经是一个月后结工资的时候了。
工资少的可怜,一个月只有一百。
陈辞想反抗,可是凭他那幼小的身躯如何反抗?
没法反抗只能跑路了。
陈辞找到机会跑出了黑心老板那里,但他们反应也不慢,反应过来后很快就追上了陈辞。
对着陈辞一顿拳打脚踢,想让他听话。
这时候就是老套路,烟绯出现救场。
然后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以殴打未成年人,雇佣童工,压榨劳动力等等,一系列罪行,把黑心老板他们送了进去。
陈辞则是被烟绯送进医院疗伤,那段时间也是烟绯在照顾他。
一直等到陈辞伤好了,烟绯才问起陈辞的身世。
知道陈辞身世,烟绯就想着要把陈辞送回福利院。
陈辞不想去福利院,脑子一热就问烟绯不能直接收养他,把他留下吗?
烟绯则是公事公办的给陈辞说了一堆相关法律。
就是说,当时还是大学生的烟绯没有收养九岁少年的权利,如果收养了,烟绯也就犯法了。
作为一名学法的人,烟绯不可能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