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说是有三天,其实只有两天半,因为第三天就得返校,晚上要上晚自习,最让人苦恼的是短短三天的假期,各科的作业加起来差不多有十来套卷子,好在我和其他几个同学早有约定,每人做两套,然后返校前大家聚一起相互抄一抄。
吃过中午饭,我就急匆匆的出了门,来到我们约好的茶楼上,张超很大方的给每人点了一杯绿茶,又买来了一大堆的零食,鉴于他这种阔绰的行为,他的卷子自然由我们几个代劳,他只需要坐在旁边看漫画就行。
卷子抄完的时候已经快五点了,我先是骑车载着张超去了音乐书屋,老远就看见李梦雪坐在店门口的柜台里,随着店里的音乐声,轻轻的摇晃着脑袋,说实话,她的确挺好看的,长长的头发烫成了波浪卷,化着淡且精致的妆容,有一种超出我们这个年纪的成熟与魅惑。
张超下车的时候再三问我他的发型有没有乱,确认无误之后才朝着音像店走去,就像是一只奔向羊的狼,眼神里充满了期盼与渴望,其实这样说也不对,或者张超才是那只羊,一只英勇赴死奔向狼的羊。我则去了旁边的杂志社,翻着最新一期的足球周刊。
没过多久就听见张超在喊我。
“锦程,快来,快来!”
我侧头看了看,他有些兴奋过度了,不知道是不是李梦雪这一次没有拒绝他的表白,不过我并不想去当电灯泡,对他摇了摇头,示意他我要继续看我的杂志。
张超见我不为所动,三步并两步的走过来抓起了我的胳膊,嘴里不停的念叨着让我赶紧跟他走。
我无可奈何,只好放下手中的杂志,跟着他走进了音乐书屋。
音像店并不很大,估计四十个平方不到,除开柜台,四面墙的架子上摆放着各种CD和磁带,店中央也摆着一个货架,将店面一分为二,上面摆放的依然是各种音像制品,张超和李梦雪看着我,神秘兮兮的指了指货架的方向。
我叹了口气,说现在可没钱买磁带,我说的可是实话,并不是不想照顾李梦雪的生意,我因为是走读,所以并不需要什么生活费,每个月我爸就给我五十块的零花钱,然而一盒正版的磁带往往就要三十块钱左右,已经超出了我能承受的范围。
两人见我并没有领悟到他们的意思,张超急着说让我去货架后面看看,李梦雪也跟着说去看看吧,有惊喜。
我带着疑惑绕到了货架的另一边,果然是惊喜。
那个身影又出现在了我的眼前,而且如此之近。
依然是长长的马尾,静谧的束在脑后,这次我清晰的看到了她的轮廓,美得像是一块晶莹剔透的璞玉,她带着耳机,眼目低垂,看着手上的一盒磁带,全然没有意识到我的靠近。
就在离她三步远的时候,她突然转过了身,我立马慌了神,随手拿起一盒CD,试图掩饰自己的尴尬与慌张,不过她好像全然没有注意到我,拿着磁带和我擦身而过,随后听到了她清脆的声音:“老板,这个多少钱?”
我愣在原地,感觉手心里已经冒出了汗滴。
“怎么样了?”
张超急切的语气似乎比我还要着急,我瞥了他一眼,将手中的CD放回架子上,并没有回答他。
“我靠!你不会什么也没说吧?!”
“走吧,快迟到了。”
说实话,我的确挺沮丧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在面对心仪的女生的时候,总是不自觉的逃避,躲闪,在这方面,我的自卑好像是与生俱来的一样。学校就那么点大个地方,想要找到她也不是什么难事,只不过就算是找到了,又能怎么样呢?
临走时李梦雪递给我一盒周杰伦的磁带,说是店里拿来试听的,不要钱,这一点我觉得李梦雪人挺好的,上次我只是随口说说想要这张专辑来着,她就记下了。
日子看似不紧不慢,实则匆匆忙忙,甚至有些慌张,县城虽然不大,我家却有些远,在最南边的山上,那里有一个苟延残喘的国营厂,我爸是厂里的职工,所以我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都在厂里的子弟学校,也因为是在山上,每天回家我都得花上半个小时,长长的一段上坡的路往往是骑一半推一半,所以我每天六点起床,然后火急火燎的赶上早自习,晚上回到家差不多也得十一点了。
其实上次老景给我说的话并不是完全没有听进去,有一句话他说得很对,如果我不是生在官宦富贵之家,如果我不想一辈子困在这小小的县城里,就得好好学习,通过高考来改变自己的命运,所以我开始把精力都放在了学习上,才发现之前确实落下挺多的。而那个让我为之惊艳的女生,也毫无意外的被一道道试题给淹没掉。
一转眼一个星期就已经过去了。
这天晚自习前,我和张超还有我们班的其他几个男生正在篮球场打球,其实我不会打篮球,只因为他们人不够,我就被抓了壮丁来凑数。张超在我面前非常嘚瑟的做着各种蹩脚的假动作,突然他站直了身体指着我的身后。
“锦程,快看!”
“少骗我!”
我很轻松的把球给抢了下来,笑他演技太过拙劣,正想来一个漂亮的三分。
“我跟你说真的,你看那里!”,张超的语气里充满了激动和坚定。
我将信将疑的看了过去,瞬间愣在了原地。
“你们俩干什么?还打不打了?!”,其他人见我们俩拿着球不动,纷纷抱怨了起来。
“你们吵个毛线!”
迫于张超的淫威,其他的人不敢再说话,也随着我们的目光看了过去。
我又看到了她,这次和第一次见到她一样,还是长长的马尾,还是那件淡黄色的条纹外衣,牛仔裤,白色的运动鞋,只是这次手里提着一个开水壶,正朝着女生宿舍的方向走去。
“去啊!”,张超使劲的推了推我。
“算了,还是打球吧。”
“去啊!”,大家心照不宣,都开始跟着起哄,显然这种事比打球有意思得多。
我摇了摇头,转过身准备把球投向篮筐,完成我人生中的第一个三分,没想到球被张超一把抢了过去,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扔了出去,说实话,自打和他认识以来,我从没有见他这么准过,不论是踢足球还是打篮球,这绝对是他最准的一次。
篮球不偏不倚的砸中了女生手里的水壶,随着一声尖叫,水壶落在了地上,发出沉闷的破碎的声音。
女生看着我们,眼神里说不出是愤怒还是疑惑,或者二者都有。
张超指着我大声的说是我干的,然后和其他人一哄而散,刘恒一边跑一边对我喊:“别忘了把篮球给我拿回来!”
这一次比上次办公室的相遇更加尴尬,在我和她对视了几秒之后,我蹑手蹑脚的走了过去,用和蚊子差不多大小的声音说了声对不起,并保证一定会赔她水壶。
我不敢抬头看她的表情,只听到她冷冷的说了两个字,无聊。
短短的两个字却透露了无限的反感与鄙夷,显然她并不想让我赔水壶,或者她更不想和我有什么交集。我呆呆的望着她离去的背影,心里说不出的失落。
回到教室,几个人围了过来,问我有什么进展,我拿出课本重重的拍在桌子上,近乎愤怒的说:“你们都他妈的有病吧!”
几人面面相觑,张超安慰我说别灰心,肯定还有机会。
我白了他一眼,附带着送给他一个滚字,这时刘恒说那个女生他好像见过,是十六班的。
张超急了,咆哮着说:“你知道你他妈的不早说?!”,接着又换了温和的语气对我说只要知道女生是哪个班的就好办,让我去好好道个歉,指定能有转机,还说大不了他来帮我赔这个水壶。
我愣了愣神,跟他说:“你这逻辑不对吧?那水壶本来就是你打烂的。”
张超嘿嘿的傻笑了一阵,说:“我那还不是想帮你嘛。”
这个话题就此不了了之,不过我却没法放下这件事,就算是不能做朋友,但是也不想给她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水壶是一定要赔的,可是要我当面去道歉实在是没那个勇气,思之再三,我拿出了作业本,写下了我和她的第一封信。
‘同学你好,很抱歉以这样的方式和你认识,我是十二班的林锦程,打碎你的水壶真的是无意的,还希望你不要生气,我一定会赔给你。不过,我还有些话想要和你说,其实我见过你好几次了,很想和你交个朋友,我真的没有恶意,只是单纯的想和你做朋友,不知道可不可以?这里再次为今天的事给你道歉,对不起。’
写完之后我又反复看了几遍,以前怎么就没发现自己的字原来这么丑,我侧头看了看我的同桌林小雨,她的字算是我们班最漂亮的,于是厚着脸皮的问她能不能帮我把这封信给抄一遍。
林小雨把信拿过去看了看,噗嗤一下笑了出来,说没想到我还会来这一出,并爽快的答应了帮我这个忙。
下课的时候我把信交给张超,让他去十六班帮我把信转交给那个女生。张超有些兴奋,义正严词的表示包在他的身上。
我心里始终惴惴不安,不知道她看到我的信之后会是怎样的反应,是会给我回信还是会像扔垃圾一样把信给扔掉。